高校贫困生资助的信息非对称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3-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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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贫困生资助的信息非对称分析

戴铁军

戴铁军

(保山学院教育学院,云南保山678000)

摘要:在贫困生认定中,学生相对于高校,具有信息优势,如果没有合适的手段发信号,这种信息非对称的困境会引起认定工作的混乱无序。为了解决这种信息非对称问题,可以从家庭财产申报制度、加强助学体系统一规划、变无偿资助为有偿资助等方面入手。

关键词:高校;贫困生;资助;信息非对称

中图分类号:TP311.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6035(2013)09-0000-01

当前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中一个最困难的问题就是如何认定贫困生。由于高校收费不菲以及生活成本上升,大学生的教育费用相对于一般家庭来说,都是较重的负担。国家对大学生资助,一等助学金和二等助学金达到3500元、2500元,这对于绝大部分大学生都是一个不少的数额。获得助学金的前提是要认定为贫困生,所以绝大部分同学都想被认定为贫困生。对于高校来说,如何甄别贫困生,无疑是一项极为复杂的工程。本文运用经济学的信息非对称理论,分析这一现象。

一、信息非对称理论

西方人力资本理论认为,凝聚在人身上的各种能力,和物质资本一样,也可以带来收益,因此称为人力资本。良好的营养、医疗和体育锻炼,都可以增加人力资本,但是增加人力资本最重要的途径是教育。在这一理论指导下,20世纪70年代,各国大力发展教育,特别是欠发达国家教育取得长足的进步。但是,后来人们发现,教育的发展并没有带来相应的效益。针对这一现象,“文凭理论”诞生了,这一理论认为,教育的作用并不是提高了人力资本,而是起到了“发信号”的作用。

在人类交往活动中,双方对于活动的信息掌握经常是不一致的,一方比另一方掌握得多。例如,在二手车市场中,卖方总是比买方更加了解车子的状况,在这种情况下,无论车价是多少,买房都会有“被宰”的心态,因此双方很难达成交易。为了使交易顺利进行,克客服信息非对称的困扰,卖方就得发信号。卖方可能会请权威部门对车子进行鉴定,开具证明,或者为车子提供一段时间的保修,这些“发信号”的做法会让买方相信车子物有所值。这样交易才能顺利进行。

在劳动力市场中,应聘者和雇主之间也存在信息非对称,一般来说,应聘者比雇主更加了解自己的能力。仅仅通过面试,雇主很难区分哪些应聘者的能力更高,因此,应聘者必须有一些手段“发信号”来表明自己的能力如何。文凭是一个极为重要的“信号”。

在贫困生认定中,学生相对于高校,具有信息优势,如果没有合适的手段发信号,这种信息非对称的困境会引起认定工作的混乱无序,引发种种问题。

二、贫困生认定工作中的信息非对称现象

2007年,教育部、财政部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各省市高校根据文件意见,各自制定贫困生认定标准,一般覆盖以下几个方面:1.学生家庭人均收入最低的;2.学生在高校生活开支最少的;3.家庭有特殊情况,如孤儿、单亲、家庭成员有重病、父母丧失劳动力或有兄弟姐妹上大学等等。

具体认定的方法一般是由生源地基层政府民政部门开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由学生自己写申请书,然后在班里民主评定。在评定过程中,存在信息非对称问题,因此会让评定工作开展困难重重。

众所周知,我国家庭收入是不透明的,不仅公众不知道一般家庭的年收入,就是税务部门也很难了解一些家庭的收入、财产。

学生在当地民政部门开经济情况证明时,工作人员一般都会应学生的要求,把收入数额写得很低,很多证明都写着家庭人均年收入在1000元以下,有的甚至写两三百元,明显和现实情况不相符合。这样的证明,对于了解一个家庭的经济情况,很显然没有多少参考价值。

很多高校为了防止家庭经济不困难的学生骗取贫困生资助,就从学生生活开支方面监督,例如,发现使用高档手机的,使用手提电脑的,电话费过多的或者有其他奢侈消费行为的,就不予评定。这些规定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由于学生的生活开支收到学生的消费倾向影响,家庭富裕的学生有可能也比较节俭,或者有部分学生为了获得贫困资助,有意在同学们面前表现得很节俭。这样就可能造成真正贫困的学生很难被甄别出来。

对于家庭出现特殊情况,如孤儿,单亲,或者重大疾病致贫等问题,一般学生不会弄虚作假,但是,由于一部分学生对这些情况比较敏感,不愿意提出来,因此可能会出现一部分学生本来家庭是真正困难的,却不申请资助。

三、如何克服贫困生评定中的信息非对称问题

首先,从国家的法律法规层面,要建立家庭财产、收入申报制度,国家税务部门对每个家庭的经济状况都应该掌握得清清楚楚。约翰・斯通(Johnstone)认为高等教育成本回收政策的实施存在着三个方面的障碍:技术、战略和意识形态,其中,技术方面的障碍表现为税收体制、通讯体系、金融信用体系的不健全导致学生贷款机制无法实施或成本太大。发达国家高校资助贫困生,就没有遇到我国这么多困难,最重要的原因是这些国家在金融信用体系,税收体系方面已经比较完备,基本上通过税务部门就能确切知道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

其次,要加强助学体系的统一规划。当前高校助学有“奖、贷、助、补、减”几个方面,一般说来,助学贷款竞争性不强,也较少要求学生为贫困生,在“奖、助、补、减”方面,基本上要求学生为贫困生。奖学金本来是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但是现在有不少奖项要求为建立贫困生档案的学生,这就和奖学金的初衷相违背了。所以,除了国家助学金或者是专门针对家庭贫困学生的资助外,其他奖学金不应该有对贫困生有倾斜照顾的规定,这样,家庭经济不是很困难的学生,争取评定为贫困生的动力也就没那么强了,虚报、谎报家庭经济情况也会随之减少。

再次,将助学金由无偿资助改为有偿资助。当前,高校发给贫困生的助学金一般都是无偿的,这样做是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作为成年人的大学生,在得到资助的时候,付出一些劳动也是应该的。我国高校一般都设有勤工俭学的岗位,但是这些岗位还远远不够满足贫困生的需求。高校可以尝试扩大勤工俭学的范围,例如,每所高校里面或者附近基本上都有商业区,相当一部分商业区的地产是属于高校的,这些地产租给商家的时候,可以附带一些条款,要求商家必须雇佣一定数量的学生来勤工俭学,学生的报酬一部门由商家支付,一部份由学校补助。

最后,高校要扩大资助来源,现在高校资助学生的主体是政府,这是要坚持的,但是高校也应该主动联系社会各界,寻求资助资金来源,只有来源多样化了,对学生家庭贫困的认定才会相对容易操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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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戴铁军(1977—):男,湖南双峰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教育管理。

基金项目:本文为保山学院校级重点课题“促进滇西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公平的政策措施研究”(立项号12B008KZ)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