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筑行业效能监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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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建筑行业效能监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李晓晖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摘要: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建筑行业的效能监察已经到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需要从理论上加强研究,提升认识,以明确前进的方向。本文深入分析了当前建筑施工企业开展效能监察存在的主要问题与症结所在,并创造性的提出了543的效能监察解决对策,以保证建筑行业的效能监察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奖惩,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工作,使效能监察收到良好效果。

关键词:建筑行业效能监察内控

序言: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建筑行业的效能监察已经到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要实现《建筑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的施工企业发展目标,迫切需要通过效能监察工作,加强企业管理,提升企业效益。在这样的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要进一步创新发展,需要从理论上加强研究,提升认识,以明确前进的方向。

当前建筑施工企业开展效能监察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建筑企业开展效能监察活动较早,在实际工作中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效能监察的普及率不能令人满意,效能监察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仍然有一些薄弱环节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

一、效能监察的思想认识存在偏差

存在重视廉政监督、忽视效能监督的现象,或有将效能监察等同于纪检监察的认识。一些建筑企业简单地认为效能监察就是检查企业各级领导、有关部门及重要职能人员是否按规章制度办事、有没有违法乱纪行为等,这是对效能监察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理解不深。

二、效能监察的管理机制尚不完善

迄今为止,效能监察的程序性法规还不健全,而现有的可以作为效能监察依据的法规过于原则,特别是建筑企业效能监察的制度尚不配套,操作各行其道。对于“不作为、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失职”等效能方面的问题不能有效制止,老办法不管用,新的办法有没有建立起来,致使监察起来无规可循,无矩可蹈。

三、效能监察的工作方法上较为粗暴

一些企业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把握不了效能监察的方法和途径。所有工作重点都放在“谁来查”、“如何查”、“查什么”和“查出了什么”上做文章较多,有些单位把对暴露问题的追究和处理看成效能监察,没有通过监察做好制度、管理等方面的预防性措施,它忽视了效能监察“事前监察、事中监察、事后监察”的功能。

四、效能监察的职能关系上未理顺

有些建筑企业将效能监察凌驾于其他业务工作之上,有的企业过分强调效能监察的“独立性”,不能和财务、人事、审计、成本等有关部门有效沟通、协同运作,影响了监察工作的成效。

五、效能监察的过程部署上有脱节

一些企业开展效能监察工作不能坚持自主立项,多是遵从上级的立项内容。效能监察人员对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情况尚缺全面、系统的认识,对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掌握不全。

六、效能监察的评估奖惩机制较为片面

有的只奖不惩,有的只惩不奖。同时,还有许多问题研究不够,比如工作标准评定的问题、数据客观准确性的问题、奖惩的标准及效果问题都没能认真的探讨和研究,特别是在平时的业绩考评上不够规范或存在忽视考核的现象,是效能监察奖惩缺乏必要的依据。

建筑行业更好地开展效能监察的主要对策

国有建筑施工企业要充分发挥效能监察的作用,必须紧紧抓住企业管理中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做到事前预防、事中制止、事后查处,针对当前建筑行业效能监察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通过543的一揽子对策,即加强五大工作,控制四大环节,理顺三个关系来体系化的、全方面的解决:

(一)加强五大工作

1.加强宣传工作,提升思想认识

要做好效能监察工作,必须先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加大对效能监察的宣传。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和督察人员的培训,系统地进行效能监察工作理论知识的再学习。二是加强对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的教育。提高专业知识和效能监察业务知识能力。三是开展群众性的教育活动,提高对效能监察工作的认识。

2.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效能监察实施工作

对效能监察工作必须加强领导,建立领导机制。加强组织,健全机构,是保障效能监察工作运行的关键。要坚持在企业党政领导下,针对建筑企业实际,成立主要有关部门为成员的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依法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效率、效益和效能以及经营管理者履职尽责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加强队伍建设工作,提高监察质量

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广泛性、复杂性和涉及法律法规全面性的特点,对效能监察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当加强效能监察组织的队伍建设,既要配备与任务相适应的力量,又要加强效能监察人员的选拔和培养,努力提高效能监察队伍整体素质。

4.结合企业实际,加强立项工作

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企业效能监察还做不到对所有风险点进行全面监控。一要选易于见效的,题目大小和难度适当的题目,循序渐进,积累经验,为下一步的提高打下基础。二要征得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把监察项目所要解决的问题,达到的目的,通过成本管理效能监察活动,实现项目的正常和正当利润。

5.加强风险防范工作

建筑企业应结合实际,针对本企业采取的资金集中管理、招投标集中管理、物资采购集中管理等集中管理模式积极开展效能监察。主要看关键环节上的制约措施是否有效,风险是否可控,监管是否到位,有无投诉举报,出现问题有无责任追究等。

(二)控制四大环节

1.把握专项效能监察的过程控制环节

专项效能监察的过程一般分为以下四个阶段,即:调查摸底,选题立项;找出问题,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适当奖惩;提出建议,改进管理。检查监察对象履行职责的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责任心,实现对建筑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有效把控。

2.把握效能监察难点和热点环节

效能监察工作必须盯住管理的薄弱环节,盯住最易出问题的单位和部门,盯住投资额大的重点项目。对于建筑企业来讲,必须在安全生产、物资采购、工程管理、干部管理、干部任免、招待费使用等这些重点环节开展效能监察工作。

3.把握考核奖惩环节

在平时的绩效考评中,要确保考评的质量和准确度,要客观、深入分析班子内部的“背靠背”评价情况,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认真开展效能民主评议、测评和进行随机问卷调查工作,广泛收集考评主体的有关举报、投诉情况。

4.把握效能监察的检查手段环节

将专项检查同经常性检查、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以及跟踪检查和现场检查等不同层面、不同方式的检查结合起来。对于不同的效能监察项目,要根据监察项目、监察内容、监察时点的不同而选取更为合适、经济的监察方式,除了适用于事后监察的传统方式外,还要创新一些适用于事前、事中的主动控制方式。

(三)理顺三个关系

1.摆正纪检监察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

要分清监察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的不同职责,同时又要注意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与业务部门密切配合。在效能监察中,纪检监察部门应是监察主体,其他职能部门是被监察对象,在效能监察立项中,项目的承办部门一般是纪检监察部门。

2.处理好企业效能监察与企业管理的关系

要把效能监察与日常管理更加全面地结合起来。国有企业效能监察不能脱离企业管理,但更不能取代企业管理,而是对管理的再管理,监督的再监督。主要是发现管理中问题,提出改进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制度,并督促落实,堵塞漏洞,而不是直接参与管理和纠正错误。

3.指导好部门和下级企业实现自我约束

在效能监察的工作上,不能是企业效能监察部门唱“独角戏”。国有企业效能监察的重点工作,不是开展效能监察的目的,促进企业尤其是各部门建章立制、实现企业的自我约束才是效能监察工作应尽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