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控制指标体系构建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12-22
/ 2

海绵城市控制指标体系构建探讨

1王雅丽2江代胜

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坡400039

摘要:建设低影响开发的海绵城市,实现城市与环境资源的协调发展,将是今后我国城市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但现有的控规编制体系还缺乏对这方面内容的有效控制,因此有必要在控制指标体系中对海绵城市的建设进行研究并明确控制要求,以便在规划许可中规范这方面的建设行为。各地应根据当地的降雨特征、水文地质条件、径流污染状况、水环境的突出问题及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对海绵城市建设各项指标的赋值进行具体研究,以此作为控规相关指标赋值的重要依据。

关键词:海绵城市控制指标控制规范

一、海绵城市概述

海绵城市就是以尊重自然规律为前提,用生态文明的理念和方法开展城市建设,把粗放式的建设变成低影响的绿色的城市开发建设模式。海绵城市建设的理念源于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等行业,但又有所发展创新,是对传统雨水处置模式的革新,其最终目的就是通过建设海绵城市而让现代城市具有像海绵一样吸纳、净化和利用雨水的功能,以此减少开发活动对自然的干扰和损害。

二、海绵城市控规技术导则的主要内容

一般来说,控规的编制内容主要包括空间管制和指标控制两大方面,这同时也是控规层面海绵城市技术导则的主要研究内容。

1空间管控:四大类分区+四种设施要素管控方式

四大类分区:高、中、低雨水径流调出区和雨水径流调入区

四种设施要素管控方式:实线+虚线+点位+功能标识:在划分雨水径流调出/调入分区的基础上,第二步就是设置各分区中关于海绵城市的各项设施要素。在传统控规中,对于设施要素的管控,主要采用实线控制予以确定,但随着控规体系的不断完善,设施管控的方式和内容也不断进步。例如,在方式上,武汉的控规采取了“实线、虚线加点位”的控制形式,形成了刚柔并济的空间管控模式。

2指标控制:整体控制指标+建设技术指标

根据控规“承上启下”的特点,笔者认为,控规层面的海绵城市指标控制应包括两部分内容:①整体控制指标,将上位规划提出的指标(如年径流控制总量等)在控规单元层面进行落实和细化;②建设技术指标,将上述整体指标分解至各个地块,并转化成便于直接操作的具体工程技术标准(如透水铺地率、下凹式绿地率等),从而便于指导详细设计。

三、海绵城市控制指标的选取原则

1、综合性原则。全面考虑环境影响、经济和社会系统的诸多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涵盖土地使用、建筑构造、市政、交通及环境保护等各方面的内容。

2、便于管理原则。控制指标基于规划管理,是对建设项目进行行政许可的管理依据,指标选取不能过于繁琐,应与现有的控规管理体制接轨,保证指标体系的简洁、准确和全面。

3、可量化原则。指标选取应进行定量处理,便于进行水文、水力计算与模型模拟,确定各项指标的落实是否能达到海绵城市的控制要求。

4、可实施性原则。指标的选取应以海绵城市实际建设效果为导向,主要体现在消减径流排水、控制径流污染及雨水资源化利用三个方面,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四、海绵城市控制指标体系的构建

1、水环境方面

1.1水环境质量

在海绵城市建设区域内,河湖水系的水质不能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IV类标准,地下水监测点位的水质不能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的III类标准,且应优于海绵城市建设前的水质。除落实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外,对于具体设施,应按照不同的用地类型提出指导性建设意见。

1.2城市面源污染控制

对于城市面源污染控制,在控规中应注重以下三个方面。

(1)实施雨污分流,在控规市政排水规划中予以落实。

(2)建设初期雨水弃流设施,在地块中提出指导性意见。参照《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根据雨量、雨型、面源污染状况、地形地貌和城市特征等,对雨水弃流量按照实测结果进行计算。当无资料参考时,屋面弃流采用2~3mm的径流厚度,地面弃流采用3~5mm的径流厚度,污染严重时取较大值。

(3)径流污染控制,在城市径流污染中,悬浮物(SS)与化学需氧量(COD)、总氮(TN)、总磷(TP)等污染物指标有一定的相关性,一般可采用SS总量去除率作为径流污染控制指标。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年SS总量去除率一般为40%~60%。

2、水资源方面

2.1污水再生利用率

再生水包括污水经处理后,通过管道及输配设施等输送的用于市政、工业、

农业、园林绿地灌溉等用水,以及经过人工湿地、生态处理等方式,主要指标达到或优于地表IV类要求的污水厂尾水。《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中规定人均水资源量低于500m3和城区内水体水环境质量低于IV类标准的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不低于20%。控规中需落实污水处理厂(站)、中水厂(站)的建设,以及人工湿地、污水生态处理利用设施的建设。

2.2雨水资源利用率

对径流雨水进行滞留、集蓄和收集,并用于道路浇洒、园林绿化灌溉、市政杂用和工农业生产中,在下雨时蓄水,需要时加以利用,充分体现海绵城市的特点,具体设施包括蓄水池、雨水罐等。推动雨水综合利用,首先要将雨水回收利用设施建设纳入控规体系中,在控规中提出配建要求,以便在具体项目建设前提出规划要求。

2.3管网漏损控制

供水管网漏损率应不高于12%,控规中应在水量预测、管径选择方面与该标准相一致。

3、水安全

3.1城市暴雨内涝灾害防治

海绵城市管渠的建设标准、内涝防治标准应达到《室外排水设计规范》的要求,城市防洪应达到《防洪标准》的要求,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河湖水系堤坝建设、低影响开发措施(透水铺装、下沉式绿地、雨水调蓄利用等)和管渠建设等,这些均需在控规的市政排水规划、地块开发控制和蓝线规划中进行控制或提出建设要求。

3.2饮用水安全

以地表水为水源的,一级保护区水质要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II类标准以及饮用水源补充、特定项目的要求,二级保护区水质要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III类标准以及饮用水源补充、特定项目的要求。以地下水为水源的,水质要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的III类标准的要求。在控规中应对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的建设项目提出控制要求。

4、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主要为蓝线、绿线的划定与保护。在控规中划定蓝线、绿线,提出相应的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和管理规定,包括绿线内弃流池、集蓄池、下沉式绿地和生态岸线控制的建设要求等。

5、竖向设计方面

竖向设计需合理组织地表径流、汇水分区,与建筑、道路、绿地和水系的布局相协调,使地块及道路径流有组织地汇入周边绿地系统、城市水系和管渠系统中,充分发挥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设施的作用。

6、海绵城市控制指标体系

海绵城市控制指标体系的构建首先从海绵城市在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和水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出发,归纳各项指标要素,明确其在控规中的落实方式。将指标内容细化后,纳入海绵城市控制指标体系中,将地块径流控制率、污染控制率等分解为可操作、可管控的具体指标,相关指标作为控规地块的控制要求,通过配套建设项目来支撑规划指标的实现,引导修规的落实,并与水系、市政、交通和竖向等内容相协调。

结语

海绵城市的建设是今后我国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本文主要分析了海绵城市控制指标体系的构建,仅供参考。

参考文献:

[1]孙芳.基于海绵城市的城市道路系统化设计研究[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5.

[2]曾金凤.萍乡市海绵城市发展需求与建设思路初析[J].人民长江,2015,22:17-20+44.

[3]王虹,丁留谦,李娜.海绵城市建设的径流控制指标探析[J].中国防汛抗旱,2015,03:10-15.

[4]韩雪丽.海绵城市指标体系在控规中的应用研究[J].山西建筑,2015,28: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