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溢油防控处置管理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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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溢油防控处置管理研究

刘贤祖

中海石油环保服务(天津)有限公司天津300452

摘要:纵观近年我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中发生的溢油事故,暴露出了我国现行管理体制设计上“缺乏宏观思考、忽视预防治本、疏于监督管理、放松事后处置”等弊端,从而导致对复杂的海洋问题不能进行综合处理。

关键词:溢油;监测;防控;应急处置;

近年来,海上溢油事故频频发生,对海洋生态和环境造成巨大的危害。针对不同的溢油事故,选择有效的溢油控制方法对防止事故的进一步危害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1存在的问题

1.1溢油处置资金保障制度不完善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和管理办法》对溢油赔偿的资金均为后续补偿,无法进行先行应急垫付,且很多溢油处置资金无法得到补偿,对海上溢油应急体系的高效运行产生影响;

1.2设备配备不够完善

因大多溢油应急设各比较昂贵且需后续维护保养,还存在更新换代的问题,设备的整体配备不够完善。专业化的溢油回收船舶配备还远远不足。

1.3产品质量和人员素质不高

现存溢油设备科技含量不高,在新材料、新工艺应用方面难以突破,适应各种海况条件下的产品很少。溢油处置人员面对突发事件往往对设备实际操作不够熟练,全天候值守的专业化应急人才短缺。

1.4民间力量参与度不高

我国对民间力量的保障制度不够完善,对民间志愿者参与应急处置的训练、物资供应、资金支持、人身保障等方面,缺乏保障机制;

1.5潜在溢油风险难以排除

我国沿海水域沉船较多,限于《物权法》,由于沉船归属、打捞性质、打捞费用等诸多法律规定笼统,很多沉船无法及时打捞,导致残油污染水域的潜在风险较大。

1.6溢油监测手段不够健全

目前水上溢油监测主要依靠卫星遥感和现场船舶巡视,但因遥感技术受卫星过境时间、海况、海面油膜状况的影响,很多溢油无法被及时监测到。因海巡船舶力量单一,无法对海面溢油进行时时监测。而且各监控信息没有得到有效整合。

1.7溢油污染源查找存在难度

虽然国家不同部门建立了油指纹库,但因信息没有全面共享,油指纹信息采集不全,鉴定技术无法充分发挥作用,溢油污染源的查找存在困难。

2完善防控海洋石油开发溢油的科技保障机制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先进科学技术能为资源的安全勘探开发提供强大支撑。加大科技研发创新力度,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提升人员队伍专业素质,是预防和减少海上溢油问题的重中之重。

2.1推动防控溢油在内的科技研发与创新

建议国家从人、财、物力给予重点支持,建立起海洋石油尤其是深远海石油高新技术的研发创新专项基金、科研队伍和高端装备生产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勘探开发企业都要加大对包括防控海上溢油污染在内的海洋石油勘钻技术研发力度,积极寻求适合我国海域油气勘探开发工程的最佳模式,尽快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当代较先进的造船技术、卫星定位与电子计算机技术、电机等机械制造和液压技术、现代环保和防腐蚀技术等综合技术,破解浮动式平台及其泊位、浮动状态下的海上钻井、完井、油气水分离处理、废水排放和海上油气的储存和输送、海上溢油危机预防和处置等高端难题,不断提升海洋石油资源开发竞争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海上溢油污染事故的发生嘲。

2.2引进国外海洋石油开采领先科学技术海洋石油特别是深远海石油勘探开发技术,是公认的高新技术

目前,世界上深远海石油勘探开发较先进的技术主要集中在美国、日本和欧洲等少数发达国家。我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始于20世纪60年代,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对外合作,虽然这项工作具有一定规模、奠定了一定基础、形成了一定的技术储备和建造能力,但主要局限在浅水区。应当看到,我们在深海石油装备研发制造和海洋人才储备等方面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既表现在深海技术装备整体研制和生产能力层面,也表现在深海通用基础技术层面。因此,我们应当继续在深海浮力材料、海洋工程材料、水下电机和水下通讯等重要基础材料和元器件等方面,大胆引进国外领先的科学技术,并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发展,切实解决制约我国油气钻探向深远海安全进军的重大“瓶颈”问题。

2.3培育适应海洋石油开采需要的科技人才

海洋与陆地、太空一样,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要素之一。海洋石油开发与陆地石油开发的主要不同点是:海洋具有汹涌澎湃的海水,而水越深其开发难度就越大,溢油的风险和机率也会加大。海上污染比陆地污染的情况更加复杂,并且一旦发生溢油事故,危害及影响巨大,修复成本更是不可估量,而很多溢油事故的发生都与技术有关。因此,我们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坚持经常性培训,不断更新和丰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方面的专业技术知识,努力打造一支掌握先进的勘探技术、平台技术、钻井技术和油气输送技术等高素质的员工队伍,更好地担当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的繁重任务。

3健全海洋石油开采溢油危机的应急处置机制

应急处置是公共危机管理的重要环节。鉴于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事故具有“性质复杂、发生突然、危害严重、处置困难”等特性,必须进一步健全完善该事故应急处置机制。

3.1健全和优化应急处置预案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国家海洋局印发了《国家海洋局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应急预案》,主要包括预案的总则、目的、工作原则、编制依据、适用范围,以及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各相关单位、生产责任企业应当在该预案的指导下,通过对可能发生的海上溢油事故进行充分预测分析,制定出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较强的工作预案,做到有备无患、未雨绸缪,确保临阵不乱、有序处置,逐步实现海洋石油开采溢油危机应急管理的科学化。

3.2定期开展防范工作大检查

有关部门应当在每季度或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污染防范大检查。检查中要把握以下重点:海上溢油风险防范规章制度制订与执行情况,油田总体开发方案的编制与制定情况,生产作业情况、风险防范设施完整性管理情况,海上溢油风险应急管理情况,油田海域环境保护情况等。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有关部门要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重大隐患项目,提请主管部门依法停止运营或生产建设;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和突发海洋环境污损事件,进行现场取证、依法处理。

3.3积极应对处置溢油污染危机

一旦发生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事故,必须立即全面启动预案,并积极开展处置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溢油责任单位的监督、指导,做好堵油清污工作,从不同角度对环境破坏情况进行监控补救;组织环境监测科技力量动态监测对公众健康及环境有危害的情况;第一时间向公众发布相关信息。责任单位要在抓紧堵油清污的同时,第一时间回应公众质疑和批评,及时发布治理溢油的信息,并与政府、媒体良性互动,让公众全面了解溢油及整治实情,争取公众信心,重塑企业形象。政府要适时为公众提供权威信息渠道,主动通报油企堵油清污进展情况,表明政府彻查严管的态度,在帮助受灾地区民众索赔中发挥主导作用,同时要采取科技修复、政策扶持、公关宣传等多种善后措施,尽快恢复当地经济与相关海域生态环境,赢得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信任。

结束语

总之,海上溢油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通过加强漏油监测、回收、处置等,完善海上各监管部门问的高效配合和资金保障,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在全方位的保障下,才能保障有效开展海上溢油的防控处置工作。

参考文献:

[1]赵琪.浅谈海上溢油防控处置管理研究.2017.

[2]张大伟.提高突发性海洋溢油事故应急水平对策浅析.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