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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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探讨

袁豪杰

江苏泰州225300

摘要:建筑施工现场各种不确定因素导致随时都有可能发生事故,严重威胁建筑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本文结合工作实践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建筑施工;管理

1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规,对于促进建筑业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基本走上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轨道,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向现代化、科学化的安全管理模式转变,安全管理状况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善,大大减少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随着建筑业的超常规发展,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也面临着更大的压力和新的挑战。高处作业多、露天作业多、手工劳动及繁重体力劳动多、立体交叉作业多、临时员工多,这些因素决定了建筑施工过程是个危险性大、突发性强、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生产过程。本文结合工作实践对建筑施工安全创新管理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2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

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存在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或未落实,目标管理不到位。有的企业把工程肢解发包、违法分包或以挂靠的形式承包给一些根本不具备施工条件或缺乏相应资质的队伍和作业人员,给安全生产带来极大隐患;有的建设单位签订阴阳合同、霸王合同,要求垫资施工,拖欠工程款,拒付施工企业安全措施费用,这些原因都造成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施工单位揽到工程只有委屈求全,用于安全生产的必要设备、器材、工具等无力购置,严重削弱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防护能力,安全防护很难及时到位,大大增加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2建筑业施工人员整体安全素质不高

随着建设规模逐年增加,建筑业已经成为继工业、农业、贸易之后的第四位支柱产业,目前我国建筑业施工人员近四千万,其中农民工的比例占到80%以上,大部分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他们的安全防护操作技能较差,岗前培训也未全部达到要求,但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一直居高不下,在各行业中仅次于交通、矿山,居第三位。

3防范事故发生的对策

3.1施工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施工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一套全面细致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施工技术操作规程》、《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职工奖励和违规处罚》等等制度。有些制度、规程、责任制应挂在岗位上,警示岗位人员贯彻落实。做到以法治企,以制度管人。在影响安全的众要素之中,人的因素是最重要的,也是能动的,人的因素决定了其他的因素在安全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因此,在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过程中,应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调动人的积极性。

管理因素则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是否健全,以及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能否尽职尽责等。施工企业应该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特别是对塔机等起重机械作为特种设备采取备案、准入制度,强化市场管理和现场管理,淘汰不符合要求的起重机械,对起重机械的产权单位、租赁单位实行登记、验收、检测制度,使起重机械的管理逐步规范化;加强工艺管理、设备管理和现场管理,严肃工艺纪律和设备的安全操作程序,针对每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和可能发生安全问题的环节进行预测;企业要独立制定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及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或控制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范发生事故;平时应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提高设备检修质量,严格按规操作,杜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预见性,落实事前防范措施,将事故隐患或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3.2建立施工现场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计划

由于施工企业人员流动性大,因此应该对所有新招工的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严格实施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计划,做到制度化、多样化、专业化。对岗位调动人员和外来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教育面要达到100%;未经教育及考试不合格者,禁止上岗操作;特殊工种和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这样通过安全知识培训、安全技能操作考核等,使施工人员切实树立安全意识,关注自身安全,掌握安全生产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真正做到要安全、懂安全、会安全。

施工企业应建立施工现场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计划,必须具体而有针对性,主要包括:

①新招聘的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且须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②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其中变换工种者应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教育。

③企业职工每年度接受安全培训,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都需要完成相应的安全培训课时学习与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可由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培训。

④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企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3.3建立管理、监督、监察、施工等全员参与的安全网络

施工工程建设的责任单位有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诸多单位,多个主体的参与及其关系的复杂性决定了安全管理的难度增大,因此需要建立从管理、监督、监察、施工等全员参与的一整套安全网络,不同的单位、人员随着建筑工程项目各阶段的发展进程,肩负着不同的责任,必须从不同的阶段来分析各参与单位、人员所肩负的责任。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责任制,使每一个参与者都有安全管理的主体意识,通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将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部位、各个岗位、各个环节和每一个人,形成环环相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链条,构筑起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保障建设项目安全水平。各个主体单位与现场项目部定期召开安全例会,交流、反馈安全生产管理的经验教训,并认真总结、提高,找出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制订近段时间相应的整改决定和防范措施,并对隐患整改的落实情况进行追踪检查,使之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王宣村.6S管理在建筑企业安全管理中的应用[J].施工技术,2010,(S1)

[2]冯辉;;安全生产管理在建筑工程中的内涵[J];山西建筑;2011年07期

[3]周海燕;;完善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措施探析[J];河南建材;2010年0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