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机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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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机制

高少军

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苏兴化225700

摘要:越来越多的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和日益复杂的建筑结构对建筑工程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建筑工程质量问题时有发生,所以我们必须注意。保证项目质量最有效的手段是对项目质量进行监督,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途径就是政府的质量监督。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政府监督

前言

政府职能转变带来的管理方式变革,使工程质量政府执法监督面临多视角革新。工程质量政府监督制度的建立,符合我国工程管理实际的必要执法监督要求。是持续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可靠性、安全性的重要依据,在维护国家与公众质量利益上,取得了不小的成就。

1政府在施工质量管理中的监督职能

1.1政府质量监督的性质与权限

一个工程的实体质量、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各个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是至关重要的,这就要求政府部门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中的强制性标准,对其实施严格的监督检查。政府主管部门在实施监督时,具有以下的权利和义务:对被检查的参与建设工程的各个单位及时提供有关的工程质量资料的权利;让各个参与施工的单位接受现场检查的权利;在检查中,有工程质量的问题出现时,让其及时的改正并且再次接受检查的权利。

1.2政府质量监督的内容

政府进行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各个单位在工程项目中是否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有没有达到工程建设强制的标准;定期对工程主体结构的安全和工程实体的质量(如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防水与装饰装修、建筑节能、设备安装等相关建筑材料和现场实体的检测)进行抽查;对建筑材料的质量、建筑构配件等的质量进行检查;对工程竣工验收时,根据相关的验收文件标准进行严格监督;对工程中出现质量的事故进行的调查;对工程中各个参与单位的违法和违规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1.3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的基本原则

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的基本原则是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依据是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政府认可的第三方即质量监督机构的强制监督,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和与此相关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主要手段是施工许可证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有人执法权限有接受政府委托,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收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有权对工程质量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建设参与各方的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2监督管理机制和模式的缺点

2.1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模式存在着一定的缺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没有完善的市场管理体系,管理机制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监督管理的方法也存在着不同之处,使得建设工程政府监管的作用得不到体现。

2.2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政府监管模式存在制度上的不足

与当前市场经济体制相比,其制度体系较为落后,在法律上也是一片空白,监督管理的范围和划分存在交叉和冲突的现象,难以发挥效力,从而使得监督管理效果低下。

2.3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政府监管模式的运作方式存在着缺陷

建设工程监管措施和专业的建设工程监督措施之间有着一定的差别,他们都拥有属于自己的结构体系,这就使得监管组织设置上会有冲突,使得管理资源出现了严重的浪费。监督管理体系的缺陷主要体现在行政程度不协调、职能混淆、多头行政以及体系纵横交错等,这就使得政府的统一管理和整体协调无法发挥作用,使建设工程的长远发展受到影响,对监督管理模式的协调发展和良性运作非常不利。

2.4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立法存在问题

政府监督执法中,相关的配套实施细则不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的行政执法各地区相差悬殊,非专业人员是很难做到正确高效执法,建设工程质量执法部门缺少统一,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道德规范培养严重不足。其次,政府监督立法约束力不够,致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较为混乱[2]。高层次的建筑法律法规数量太少,其内容在语言表达上不够明确,政策性色彩过浓,规定自相矛后、冲突,只有行为模式,没有后果模式。

3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标准化体系架构探索

3.1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标准化体系

政府质量监督标准化体系的建立,其目的是实现建立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的标准化工作程序、标准化行为规范和标准化制度体系,从而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政府执法监督的工作行为。该体系主要包含三方面内容,即监督过程标准化体系、监督决策标准化体系和监督实施标准化体系。

3.2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标准化子体系

3.2.1监督过程标准化内容

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主体标准化内容,包括监督业务专业化、监督任务合理化、监督实施团队化、监督责任明确化、监督者资质能力执业化和监督者业务培训经常化等六个方面。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运行过程规范包括监督过程程序化、监督行为法律化、监督巡查随机化、监督手段信息化、监督运行管理动态化、监督资料形成过程规范化等六个方面。监督内容规定标准主要有六个方面,即监督工作内容规范化、监督工作重点系统化、监督记录表格统一化、监督工作制度标准化、监督工作行为自律化和监督工作程序合法化。

3.2.2监督决策标准化内容

要不断增强政府部门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管力度,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就要遵守其监管过程中的有关标准,具体内容为监督业务决策要遵守法律、监督业务决策过程要规范合理、对监督业务进行评价要全面和多方位监督竣工备案决策。政府在建设标准化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系统时需要一个规范、统一的监督结果表述,规范、标准的监督结果表述对于工程质量监督标准化构建作用重大,具体包括五个主要方面,分别是监督档案的形成过程要标准规范、要以模块的形式对监督信息进行处理、监督结论表述要科学规范、要统一监督检查表格、要统一监督报告格式。

3.3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实施标准化

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程序标准化包括严格办理监督手续,科学选择监督人员,合理确定监督方案,明确告知监督部位,认真听取主体汇报,随机选择抽查项目,现场实施监督检查,真实及时上传监督记录,当面下发监督处理通知,完整形成监督报告等。首先,政府质量监督项目的标准化包括工程项目类别划分的统一性、质量行为主体监督对象的确定性、实体质量监督的关键选择性、竣工验收质量监督的科学性等。其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方式标准化的目的是规定监督过程的运行方式。主要包括对建设主体汇报要求、机构信息化平台建设、现场随机抽查的过程以及实施质量监督必需的手段与设备的规范性标准。再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成果标准化其核心是监督过程及其形成结果的表现形式标准化,主要包括监督表格统一、监督记录真实、监督资料齐全、监督报告规范等。

结束语

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的有效性是实施政府质量监督制度必须解决的根本问题。近些年,各类工程质量恶性事故频发,工程安全生产问题,已经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同时,自然灾害对工程质量构成严厉的考验,给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带来严峻挑战。从事工程质量内涵不断丰富,工程质量需求日趋提高,对政府工程质量监督提出更高要求。

参考文献

[1]黄志权.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研究[J].智能城市,2016,2(06):141.

[2]于威.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研究[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6(30):22-23.

[3]郭汉丁,郝海,张印贤,尚伶.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团队权利配置结构优化[J].建筑经济,2014(8):9-12.

[4]郭汉丁,张印贤,郝恩海,雷立争,尚伶.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标准化体系架构[J].项目管理技术,2014(2):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