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险限度条件的人性化构建——对一起生命避险案例的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5-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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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李某,女。某日傍晚骑自行车下乡,途中遇一男青年张某抢劫。当时天色已晚,四周旷无人烟,李某于是向对方表示愿意将自行车交给对方,但是车上的气筒是借人的,希望能留下。张某同意,李某便从车上拿下气筒准备离开。这时张某弯身检查车子的状况。李某趁其不备举起气筒猛击张某后脑,将其打昏,然后骑车逃离。她到了最近的一个屯子时,见只有一户人家有灯光,便上前敲门求救。这家只有母女在家,听其遭遇后深表同情,劝李某说派出所离这里较远,等第二天天亮再去报案。李某同意后与主人女儿同睡一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