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型法律英语教学模式实证研究唐丽萍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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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型法律英语教学模式实证研究唐丽萍

唐丽萍

[摘要]目前法律英语教学存在着很多问题,其中教学模式、教学方法相对单一和陈旧非常影响法律英语教学效果。因此,本课题通过采用以学生为中心的任务型教学模式,注重培养和提高学生交际合作能力和综合语言运用能力。

[关键词]任务型法律英语教学模式

一、研究背景

随着我国加入WTO,中国与外国在涉及法律领域内的交流日益频繁,社会对“法律+外语”的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也逐渐增加,因此很多高校为了满足社会的人才需求,纷纷开设了“以培养复合型、外向型法律人才”的法律英语专业课程,但是大部分高校的法律英语教学仍然使用传统的语言教学模式,即语法分析法、翻译法、或是词汇讲解,使得学生缺乏学习动力,导致教学效果普遍欠佳。长期以来,无论是基础英语教学还是专业英语教学都是以教师为主、学生为辅的课堂教学模式已经随着社会对人才要求的不断改变中,逐渐显现出它的局限性,许多学生在修完法律英语课程后仍不知所然,借助词典不能阅读法律文献,外国专家的法律讲座听不懂,用英文草拟法律文书、参与涉外谈判就更是无法胜任。那么如何改进法律英语课程教学,提高法律英语教学效果,增强法律专业学生法律英语运用能力成为从事法律英语教学和研究者关注。

有学者认为教学模式是在一定的教育思想、教育理论和学习理论指导下形成的[1],但决非仅仅是一种教学理论、思想或某种具体的教学方法,而是为实现一定的教学目标,使外语教学系统中各相关变量在互动中实现的一种组合关系,这种关系直接面向和指导着教学实践。[2]

二、任务型教学

任务型教学(Task-basedLanguageteaching,以下简称TBLT)是指教师通过引导语言学习者在课堂上完成任务进行的教学。它是一种以学习者为本的教学理念和方式。王静认为任务型学习是以任务为核心的来组织课堂教学活动,这些任务不以语言为中心,但是需要用语言来解决,通过完成任务来驱动学生对语言知识的学习,培养学生的语言运用能力,并且带动学生的认知,情感等多方面素质共同发展。所以任务是指表达意义为目的的语言运用活动。[3]布瑞恩从语言学习的角度(languagelearningperspective)将任务定义为精心组织的、以促进语言教学为目的的一系列教学活动,这些活动有自己特定的目标,适当的内容,特有的学习程序以及一系列的结果。[4]同时威利斯的任务型教学模式满足了语言学习的四个基本条件:丰富的真实语言的接触;真实使用语言的机会;学习动机的调动;对语言形式的聚焦。[5]

结合法律英语教学的实际,笔者认同众多法律英语研究者的观点,即法律英语教学中的任务是指运用目的语完成的、对已知和未知的目的语和专业知识进行探究的、具有目标指向的课堂内外交际或互动活动。

三、研究的主要问题

本课题将采用实验教学和数据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在法律英语教学过程中TBLT的实施,具体回答三个问题,(1)采取相应对策后,实验班学生的法律英语综合成绩是否优于对比班?(2)实验班学生的法律英语口语能力是否优于对比班?(3)实验班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是否优于对比班?学生的口语能力则是通过口语考试结合课堂参与综合评估获得,根据考核标准,口语作为平常成绩计入期末总评,此处限于篇幅不另做分析。

(一)研究设计

我们在实验班的课程开展任务型法律英语教学,对比班的老师进行的是传统教学。即在实验班,课题组设计的法律英语教学课堂上是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课堂时间为45分钟,但实际上差不多25分钟以上的时间我们用于学生的小组讨论或模拟法庭的辩论(由于每节课的小组活动时间基本占课程时间的一半以上,教师会根据学生的反应调整教学进度,其目的是让学生学会而不是学快,学准而不是学广[6]),同时我们教师会非常重视与学生的沟通,但不过多的干预学生,而是给予学生足够的时间并鼓励学生去体验循序渐进的语言习得过程。目的是让学生在教师的鼓励和表扬下,勇于接受新的任务挑战。

(二)研究对象

课题组抽取了我院2011级法律事务专业新生2个班级,每班50人,一个作为实验班,一个作为对比班。为了获得比较准确可靠的实验结论,首先对实验干扰变量进行必要的控制,即我们对两个班的学生进行了英语水平测验,实验班和对比班起点英语成绩无显著性差异(见表一)。

表一实验干扰变量检测

我们实验为期2学期,记录实验班和对比班学生法律英语学习的有关数据及实验前后终结性(主要为期中、期末口语/笔试成绩)评价数据,用SPSS进行数据分析。

因此,从表一实验班和对比班学生的基本统计信息来看,两者的英语水平和学生构成等因素基本相同,我们有理由认为实验班和对比班在进校是没有显著差异,实验结果的差异主要是由于采用不同的教学模式造成。

其次,实验过程中实验班和对比班课堂时间、练习量一致。再则,实验班与对比班采用统一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的《实用法律英语》),按教学计划开课,教学内容、教学进度保持相同。最后,实验班和对比版测试采用统一考试,考试时间、考试内容相同,课题组老师流水阅卷。上述措施基本上能消除无关因子对实验结果的干扰和影响。

(三)研究的过程

实验班的教师在任务环境下会融入了案例分析(Case-Method)、角色扮演(Role-play)、辩论(Debate)、小组活动(Group-work)等教学活动,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参与热情,为学生创造出更多的实践机会。我们分为4个环节。第一个环节是教师的课前任务布置。在上课前教师应选取或编写法律英语教学内容相关并具有代表性的任务,然后分发给学生,对于任务中所涉及到的知识点以及可能在讨论中出现的问题教师应给予适当的提示,学生应该按照教师布置的任务进行课前准备并进行分析(如果有条件学生可以将准备的内容做成PPt格式,方便同学之间的交流)。在这个环节中,教师在课前按照“组内异质,组间同质”的原则使具有相同兴趣和不同能力的学生合理的搭配在一起,使之具有一定的互补性。然后各小组自己推选组长,我们实行的是任务包分制,也就是在小组合作中,老师把任务分给各个组长,而组长确保每个成员都有自己独立的任务。另外如果有条件的话,课前准备工作是非常重要的环节。第二环节为课堂辩论。以小组为单位,先对任务进行分析、讨论、辩论,然后由每个小组派代表向全班对案例进行分析,阐述各自的观点,并做小结称述。在这过程中,每一步骤都要用英语表述自己的见解,有利于学生把握有关法律理论知识的综合运用。第三个环节案例总结阶段。通过学生对任务的分析、讨论、辩论之后,教师应及时对此任务进行补充讲解学生未谈及的相关知识点,并对学生的表现加以评价,总结本次讨论,同时将学生的课堂表现作为平时成绩记录在案(以便在期末考评时,教师可以参看该学生的平时表现),最后教师还应激励学生更好地参与讨论。第四个环节是撰写学习报告。经过小组、全班的讨论之后,教师应要求学生在课后撰写学习报告,旨在培养学生的英语书面表达能力。

在整个课堂设计上,教师的作用不单单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引领学生在任务分析中学会思考,培养学生用英语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以及培养和锻炼法律英语的实际应用能力。

由于篇幅有限,我们仅仅列举一小段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对话。

Arrangement:AChinesepostgraduate,namedLiuMing,studyinginVirginiaPolytechnicInstituteandstateUniversitykilledhisclassmate,justbecauseYangXing(hisclassmate)refusedtobehisgirlfriend.

T:What’syouopinionsonLiu’scase,pleaseairyourideas.

S1:Everybody’slifeisirreversible.Hehasnorighttodepriveanyone’slife.

S2:IagreewithS1,everybodyshouldcherishother’slife.SoaccordingtoArticle48ofChineseCriminalLaw,Hemaybefacingthepunishmentofdeathpenalty.

S3:ButinUnitedStates,hemaybefacingthepunishmentoflifeimprisonment.

T:Yes,differentpeoplehavedifferentattitudeaboutthiscase,soletusdoamootcourt,onegroupforprosecution,onegroupfordefense.Andothersforyourappropriaterole.--------

上述活动中,对比班采用传统的教学模式,读写课及听说课有老师唱主角,而实验班则转变为以学生为中心,学生在老师的引导和帮助下主动构建知识。我们在教学改革活动中采用诸如“做中学”,“探究式”、“反思式”、“团队式”等教学方法和手段,旨在调动学生学习法律英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培养学生法律英语应用技能和良好的学习方法,以及团队合作能力。

(四)效果分析

1、教学效果

将实验过程中教师记录的考试数据,语言统计软件SPSS(13)进行统计分析,通过一系列独立样本T检验实验班和对比班分别进行比较,检验两组样本在接受传统教学模式与任务型教学模式后是否存在差别以及差别是否显著。(见表二)

表二实施任务型教学模式后的效果

从有关期末的数据分析表明:第一学期由于循序渐进的教学模式,使得实验班与对比班考试成绩相差不大(t=0.823,P=0.323)。实验一年后,新模式的优势开始显现,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实验班和对比班成绩差异逐渐拉大(t=2.234,P=0.044),这说明新的教学模式对促进法律英语教学质量有一定帮助。

2、学生自主性提高

本实验的最后一个问题,学生对基于任务型法律英语教学模式持何种态度?课题组在第二学期以问卷形式对实验班和对比班学生的学习行为做了调查。(见表三)

该调查显示,实验班学生要比对比班学生的自主学习意识有了增强,学习法律英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了提高,并且增强了一定的法律英语学习自信心。另外,通过课堂参与度观察,课题组教师一致认为实验班比对比班课堂气氛活跃,课堂参与意识及表现欲增强。这说明在任务环境下的法律英语教学模式在学生的学习自主性、内在动力性、自我管理性等方面都产生了积极影响,激发了学生对法律英语学习的热情,增强了学生的自主学习的综合能力。

表三法律英语学习行为调查

(该表中的调查项目,本课题是采用了肖芳的基于管理学视角的大学英语大班化教学综合模式实证分析的相关调查项目)

结语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本研究存在的一些不足,如样本数量、区域、学生水平、测试方法和环境、教师评分标准等的影响,结果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这也只是一种探索性的研究。研究者希望今后如果有机会对不同区域、不同群体和不同阶段的学生进行任务型法律英语教学的调查和研究,由此可以发现比较系统且科学的法律英语教学模式,为法律英语课堂教学提供有效借鉴。

注:

[1]张华.多媒体和网络环境下大雪英语教学模式探索[J].外语电化教学,2003(2).

[2]赵亮.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大学英语教学模式---调查、思考与探索[J].外语教学,2003(3)

[3]王静:网络环境下任务口译教学模式的设计于实践[J],外语电化教学,2010(3).

[4]BreenM.P.Learnercontributionstotaskdesign[A].C.N.CallinandMurphyDF(eds.):LanguageLearningTasks[C].London:PrenticeHall.1987.

[5]WillisJ.AFrameworkforTask-basedLearning[M].London:Longman,1996.

[6]刘明明.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ESL教学观摩及思考[J],外语界,2009(1)

[7].任勤:以任务实现为途径的法律英语教学探析[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10(3).

[8]肖芳:基于管理学视角的大学英语大班化教学综合模式实证分析[J],中国外语,2010(1).

作者单位: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邮编650211

本文是云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以任务实现为途径的法律英语教学实证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GQ1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