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务员考核制度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1-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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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务员考核制度

萨如乐

◎萨如乐(江南大学,江苏无锡214122)

中图分类号:D63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992(2011)03-216-02

摘要:公务员考核是公务员制度的“中枢”。它是公务员录用、晋升、工资福利、奖惩等的基础和依据,同时又可为人事决策的科学化和改进人事制度提供指导。我国自1994年3月8日,颁布了《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为公务员的考核提供了重要的法规依据,把公务员的考核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的轨道。同时,目前在公务员的考核中还存在一些不如人意的地方。探讨如何改进考核制、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这对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制度,有积极的意义。

关键字:公务员考核制度;问题;完善

一、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概念

公务员考核制度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按照管理权限,根据公务员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所确定的考核原则与内容、标准、方法以及程序等,对所属公务员进行考察、评价的制度。这种定型化、常规化的全面考核应与对公务员的晋升考核、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的考核区别开来。

二、公务员考核的内容

即对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1.“德”主要指公务员的政治思想表现、行政道德、工作作风。2.“能”主要指公务员从事本职工作必备的基本能力和特殊能力。3.“勤”主要指公务员的事业心、工作态度和勤奋精神。4.“绩”主要指公务员的工作实绩,即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5.“廉”则指公务员必须廉洁自律。

三、公务员考核的原则

(一)客观公正的原则。就是要全面、准确、实事求是地反映公务员的状况,并按照统一的标准,公平地作出对公务员的评价。

(二)民主公开的原则。就是就考核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等公诸于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并通过征求意见、民主评议方式,让广大群众参与考核,考核结果正式通知本人。

(三)注重实绩的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在公务员考核中重视被考核人的实际工作表现和工作成绩。

(四)简便易行的原则。指公务员考核应当具有可操作性,不繁琐,易于推广。

四、公务员考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思考

(一)考核缺乏民主性和公正性。

存在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现象,谁优谁劣全由领导说了算。有的单位在考核时存在拉帮结伙的情况,出现人情票、人头票、操纵票等等。由于部分人员素质较低,不按实际情况打分,跟谁关系好就多打分,跟谁关系不好就多扣分,使得打分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相符。或者“轮流坐庄”。评上优秀的不以为荣,评不上的不以为然。一些同志工作成绩斐然,但因不善于“联系”群众,或不经常向领导“汇报思想”,故在考核测评时,票数经常低于别人。考核结果难以真实地反映个人实绩和全貌。同时,只让领导考核下级公务员,而不让下级公务员对领导进行民主评议,既不公平,也不合理。考核结果的使用也不当,对优秀公务员的奖励太轻,而对不称职公务员的处理似乎又太重,影响考核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二)只重视年度考核,而忽视平时考核,致使公务员考核结果不准确、不真实。

尽管《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明确规定:“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但目前,有关部门对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如何进行并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许多单位和部门也很不重视平时考核,考核结果都是在年终以群众投票形式产生,没有与平时考核相结合,随意性较大,一些人情票、关系票还存在。自行制定的一些平时考核方法,要么比较繁琐,难懂难记,加重了工作负担,要么与年度考核相脱节,不能为其提供有效的依据,致使年度考核考之无据,考核结果不全面、不准确、不真实,缺乏权威性。

(三)考核结果的等次偏少,不利于考核激励作用的发挥。

《《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都规定: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但各地、各单位在公务员考核工作实践中都普遍反映等次结构不合理。绝大多数人都集中在称职这一等次上。这其中既包括相当一部分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都比较好的公务员,也包括一部分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比较差的公务员。然而,他们都享受同样的待遇,没有任何差别,难以起到奖优罚劣的激励作用。此外,一些单位和部门在公务员考核过程中虎头蛇尾,不重视考核信息的反馈,没有对每个公务员的考核结果作出有针对性的评判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

(四)对年度考核中获优秀的公务员的奖励和对不称职公务员的处理不合理。

对年度考核中不称职公务员的处理,在某种意义上甚至重于受行政处分的公务员,这样显然有失公平,对不称职人员的处罚过重。对连续三年获得优秀的,并没有几个被提拔重用了,只是给了一些物质上的奖励或者记个三等功。至于对考核结果在公务员的晋升、培训、奖惩、使用中作用规定的也较少,且激励功能偏弱。

(五)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发挥不够。

考核的目的在于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考核结果的合理使用,能进一步提高考核工作的影响力,增强考核工作的权威性。然而,我国现行的考核制度虽然在“奖优惩劣”方面有了一些突破,但做得还不尽到位,具体表现在考核结果尚未充分运用到识人用人之中,真正做到以实绩选人、凭德才用人,“下”的问题也未能在考核工作中得到充分体现,有些单位优秀等次的确定存在着轮流座庄的现象,有些单位的领导在考核中还没有摆脱用亲疏好恶来评价干部,造成了实际上的不客观和不公平。这些现象使考核的作用受到了一定的削弱,直接影响了考核工作的权威性。

五、完善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举措分析

针对存在的问题的对策。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十多年来,在考核方面各地、各单位探索、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与做法,使这一制度不断得到改进完善。针对目前考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完善。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公务员考核的制度化建设。

从我国公务员管理的运行情况看,考核工作作为公务员管理的中心环节,使得公务员管理制度中的各个环节环环相扣,紧密联系。考核贯穿于公务员管理的全部过程,它既是一种评价方式,也是一种监督手段,考核作为任免奖惩的依据,使得公务员管理有了一个尺度和杠杆,也增强了公务员管理的可操作性。考核工作做得好,公务员管理也就更加有据可循、合理公正。所以,必须高度重视公务员的考核工作,加强考核的制度化建设。要把考核与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结合起来,在实行目标化管理过程中,根据公务员岗位目标完成的情况来确定考核的等次。

(二)要不断完善考核方法,努力使公务员的考核做到客观公正、民主公开。

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既要做到以领导考核为主,体现行政首长负责制,提高考核效率;又要走群众路线,领导在对某个公务员进行考核时,要进行多层次、多视角的考察,除了要听取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还要听取其管理对象的意见,增大考核的透明度,避免考核工作的神秘化。不仅要注意杜绝领导个人说了算、凭自己好恶评价公务员的现象,而且要注意防止极端民主化的倾向。

(三)坚持平时与定期结合。

要特别注意做好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工作,认真实行公务员工作纪实手册制度和工作月报制度,详细记载公务员平时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但必须抓往重点,记载那些难度大、工作量大、价值大的工作事件。在此基础上,再进行定期考核,包括进行季评和半年小结,对每个公务员的平时工作有一个客观评价,最后为年度考核提供依据,真正做到考之有据。

(四)制定科学的年度考核等次。将年度考核结果由:“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改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更符合实际,更能够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但为了维护法规的严肃性,在有关公务员考核法规修改以前,可采取一些变通的办法,即对于那些德才表现较差、工作实绩欠佳而介于称职和不称职之间的人员,可暂缓确定等次,给予3—6个月的考验期,待考验期满后,有明显改进的,确定为称职;没有明显改进的,则确定为不称职。

与此同时,要给各个考核等次确定宽严适当、繁简适度、公平合理的科学标准。因为考核标准是衡量、评价公务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的尺度,科学地确定这一尺度是公务员考核获得成功的前提条件。为此,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不同类别、不同层次公务员职位的要求,广泛征求意见,并经过科学的论证,来最终确定各个等次的标准。

(五)要拓宽考核结果的使用渠道,适当加大对优秀公务员的奖励力度。公务员考核结果必须兑现,要与奖惩、培训、辞退及职务、级别和工资的调整紧密结合起来。一方面,要加大对优秀公务员的奖励力度,奖励对象首先从优秀等次的人员中挑选,真正激励先进;另一方面,对那些德才表现极差、工作实绩不佳、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很低,纪律性和责任心不强、完不成工作任务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不合格公务员,要不顾情面,敢于动真格,真正鞭策后进。在严把人们十分关注的优秀和不称职这两个等次的同时,还要兼顾称职这一中间等次,对称职公务员要注意信息反馈,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既肯定成绩,也指出不足,绝不能敷衍了事,“千人一面”,缺乏比较。

(六)要拓宽考核结果的使用渠道,适当加大对优秀公务员的奖励力度。公务员考核结果必须兑现,要与奖惩、培训、辞退及职务、级别和工资的调整紧密结合起来。一方面,要加大对优秀公务员的奖励力度,奖励对象首先从优秀等次的人员中挑选,真正激励先进;另一方面,对那些德才表现极差、工作实绩不佳、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很低,纪律性和责任心不强、完不成工作任务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不合格公务员,要不顾情面,敢于动真格,真正鞭策后进。在严把人们十分关注的优秀和不称职这两个等次的同时,还要兼顾称职这一中间等次,对称职公务员要注意信息反馈,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既肯定成绩,也指出不足,绝不能敷衍了事,“千人一面”,缺乏比较。

参考文献:

【1】《国家公务员制度》〔M〕作者舒放2011年1月1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2】周晓玮.我国公务员绩效测评的困境与原因初探〔J〕.理论探讨,2003,(3).

【3】庄垂生.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竞争机制[J].《地方政府管理》2001年第3期

【4】徐颂陶.国家公务员制度教程[M].北京:中国人事出版社.1994年第2版.1

作者简介:萨如乐,女(198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蒙古族,本科,主要研究方向: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