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用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管理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2-22
/ 2

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用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管理

刘庆波1李玉伟2张俊英3

1日照市岚山区水利局;2山东龙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3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山东日照276800

摘要:随着科技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壮大并参与到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中来,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投入和管理产生了很大影响。本文结合日照市岚山区实际,简要分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到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的方式和成效,总结现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关对策,以提高日照市岚山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能力。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成效;问题;对策

引言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城镇化的速度逐步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也在加速中,包括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在迅速壮大。近年来,岚山区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日照市岚山区万平茶业技术农民专业合作社、日照市御园春茶业有限公司、日照市岚山区玉石岭核桃专业合作社等。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调整区域产业结构、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同时,也逐步加入到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中来,并对传统的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投入和管理等产生积极影响。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的主要方式

(一)参与工程建设

岚山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结合自身的需求,自己出资修建水利设施,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本身就是建设主体。另一种是政府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资建设的农田水利工程,要求新型农业主体全程参与到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

(二)参与工程运行管理

岚山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模式一直遵循着“谁投资、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目前,岚山区已完成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确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资建设的水利工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拥有工程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对于政府投资建设的水利工程,工程的所有权归当地人民政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和当地政府签订经营协议后,获得工程的经营权,负责对工程的经营管理。

(三)参与工程维修养护

农田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是保障工程长期发挥效益的重要环节。新型农业主体在获得工程经营权的同时,也与当地政府签订了工程管护协议,负责经营范围内农田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对于不可抗力产生的损毁工程,当地政府可进行适当比例的维修补助。

二、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的主要成效

(一)工程质量高,能够解决实际问题

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工程规划设计,能够发现项目区存在的主要问题,从而因地制宜提出解决方案,确保工程能够解决实际问题,发挥工程效益。同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工程施工,作为工程施工的监督站,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从岚山区近几年实践结果可以看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建设的工程,工程质量和工程效益明显高于其他项目区。

(二)运行管理规范、工程效益明显

由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工程的直接受益者,工程运行管理是否规范直接关系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利益和发展,所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工程的运行管理高度重视,确保工程规范运行。例如日照市岚山区万平茶业技术农民专业合作社水费一体化项目区,为做好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合作社成立了专业运行管理团队,定制了运行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团队的运行管理水平,成为了岚山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的典范。

(三)维修费用低、使用年限久

相比其他项目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基本不存在人为破坏现象,同时,在灌溉周期结束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够及时做好水利工程的除锈、保温、排水等保养工作,同期建设的工程完好率远远高于其他项目区。

三、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才刚刚起步,发展路程还很漫长,参与建设和管理的过程难免存在问题。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建工程标准参差不齐

由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初期资金紧张,为节省投资,个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工程建设时不找专业设计公司进行规划设计,建设标准达不到规范要求。比如管道压力、管径偏小,建筑物等级较低,排气阀等配套工程缺失等,导致后期运行过程中出现爆管、流量不足、损坏现象,增加了运行费和维修费。

(二)部分工程运行管理人员专业水平偏低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存在重经营、轻管理的现象,特别是对农田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重视程度明显不够,未成立专业运行管理队伍,导致在运行过程中不能按照设备操作流程和规范进行操作,不能解决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故障,不能及时做好排水、除锈、保温等保养工作,不能及时维修破损的管道和设备,增加了运行维护费用,降低了工程使用年限。

(三)节水意识不强,浪费现象存在

有些水源充足的项目区经营主体,认为农田水利工程在自己的经营范围内,自己想用就用,想用多少就用多少,思想观念陈旧,节水意识不强,导致管道漏水不修、田地跑水不管、灌溉超定额不停等现象时有发生。

(四)融资困难,发展受限

融资困难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投资大、回报期长,许多社会民间资本投资农田水利工程的积极性不高;二是由于农田水利工程抵押担保可靠度低,有的小规模经营主体甚至拿不出担保,导致了工程建设贷款困难。

四、对策与措施

(一)强化政府主导作用

对农田水利的建设不能缺少政府的支持和指导,要多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到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中来,充分发挥主导作用。要加提高工程建设标准,在项目建设初期,政府水利部门要提供技术指导,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高标准规划、高标准设计、高标准施工,推荐技术高、能力好的设计公司和施工队伍,确保工程能够解决实际问题、发挥工程效益。

(二)搞好培训教育,强化规范建设

建议依托各类政府培训工程,抓好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人员的培训,探索科研人员任职兼职和专家、农技人员对口帮扶等制度。加大对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者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在签署经营协议和运行管护协议时,基层水利服务组织要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运行管理培训,将一些常用的技术指南编制印发,从而有效提高农田水利建设管理者的技术水平。

(三)进行水价改革,完善用水管理

目前,岚山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正在稳步推进。水价改革实施后,岚山区将根据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范围内的水资源情况、种植结构、供水能力进行水权分配,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同时实行分档水价,超定额用水实行累计加价制度。通过一系列改革措施,可有效提高管理者节水意识,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四)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完善金融信贷扶持政策

通过整合涉农资金,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力度,通过先建后补、先建后奖、补奖结合等形式,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金来参与到农田水利建设中来。引导和推动金融机构,将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列为优先支持对象,降低贷款门槛,优惠贷款利率,增加贷款额度。

五、结语

各级管理部门要结合岚山区实际环境特点,采取最合适的措施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的参与,不断为农田水利工程做出实质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刘杰.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用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管理[J].吉林农业,2018(01):66.

[2]庞德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的对策[J].吉林农业,2017(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