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施工企业构建“不能腐”体制机制建设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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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施工企业构建“不能腐”体制机制建设思考

王占云

中交一公局集团监察部北京100024

摘要:施工企业,历来是易滋生腐败的高危行业。作者在对国有施工企业反腐工作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以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健全制度体系,构建监督体系防范风险从而建立“不能腐”体制机制的长效机制作为方法路径,探讨建立“不能腐”体制机制,防范和规避出现廉洁风险,进而提升经济效益和廉洁形象。

关键词:施工企业;不能腐;体制机制

前言

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快构建国有施工企业“不能腐”体制机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笔者通过大量的工作实际和深入调研,从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建立“全面监督”的有效管控模式、构建“不能腐”的长效机制等方面入手,就当前形势下如何构建“不能腐”体制机制进行思考。

一、国有施工企业“不能腐”体制机制建设的现状分析

国有施工企业历来以其特殊的社会地位、多重的管理机构、业务的特殊性,导致了腐败问题多发。这其中,除当事人理想信念动摇、党性原则丧失、规矩意识淡薄、外因诱惑作祟、贪欲恶性膨胀外,在内部的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上也存在诸多不足。

(一)监督机制不完善。一是由于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存在“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现象,使得违规违纪行为有漏洞可钻。二是部分违规违纪行为较为特殊,一些人员利用手中职权谋取私利,往往较为隐蔽,很难发现。三是纪检监察人员素质能力参差不齐,理论知识不足,监督手段较弱,导致影响监督效果。

(二)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有的单位内部缺乏健全的风险防范机制,在进行物资采购、设备租赁、工程分包、资金结算、二次经营等工作时,没有系统联动的工作机制来规范运行,导致工作走样,效果打折。有的单位虽然具有相对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但由于缺乏有效的运行控制、惩罚措施等因素导致机制运行无法发挥应有作用。

(三)思想教育工作不到位。对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党风廉政教育做的不够到位,部分党员干部思想警惕性不高、心里防线脆弱。主要表现在教育形式较为单一,不够多样化、新颖化,大部分还是停留在传统教育层面上。二是在部分基层单位对教育活动的重视程度不够,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不多,导致教育活动往往流于形式,效果大打折扣。

综上所述,由于制度机制、风险防范、思想教育等因素影响,导致构建“不能腐”体制机制存在不能顺畅、有效运行,在施工项目基层的落地还稍显薄弱的问题。

二、构建“不能腐”体制机制的有效途径

(一)加强顶层设计,打造“权责分明”的企业治理结构

一是规范“三会一层”议事程序,践行科学决策机制。规范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责和权限,完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要求各单位严格遵守“三重一大”制度,细化“权力清单”,明确“职责分工”,做到“过程留痕”,避免出现“一言堂”等现象。在项目层面,实施“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机制,促进项目经理和项目书记既密切配合又相互监督,形成权力的有效制衡。

二是推进适应性组织建设,强化权力制约机制。围绕企业用人权、财权、物权等经营管理权力,不断完善适度集权、合理授权和分级管理的权责体系。在横向上建立适度分权机制,建立“大营销”、“大管理”、“大创新”、“大监督”、“大党建”五大体系,以职能部门和“合同管理与结算中心”、“资源与采购中心”、“技术中心”、“数字中心”、“财务共享中心”,通过分级、分层授权,强化权力制约机制。

(二)扎紧制度笼子,建立“务实管用”的运行控制体系

把制度建设作为构建“不能腐”体制机制的基础,将制度与科技紧密结合,提升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制度笼子越扎越紧、越织越密。

一是完善监督制度。不断升级、优化的内控体系管控,所有在建项目基本处于受控状态。不断制定和完善《招投标标监管理办法》、《问责管理办法》、《“三点合一”工作指导意见》等制度。尤其是针对极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不规范的行为,出台《党员领导干部“十条禁令”》,从竞业禁止、人事安排、廉洁自律等关键事项上划定履职“红线”。

二是运用科技防范。建立涵盖合同、物资、设备、财务等多项业务的信息系统,进一步促进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减少人为因素对审批程序的非正常干预。同时,加速推进信息化建设在管理过程中的作用,统筹建立“管信”结合,提升管理水平;大力推行“业财一体化”,严把资金支付“关口”;在线监控项目公车使用情况等等,为权力的健康运行增加了一道道防线。

(三)创新监督方式,建立“大监督体系”的强力管控模式

一是构起“大监督”体系。推进监督机制变革,建立由审计、纪检部门牵头,其他各业务部门参与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领导小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将监督管控与业务管理相融合,对重大决策、财务运行、项目建设等实施联合监督。在监督层级上,要求各项并组建党风廉政建设小组、“三点合一”建设领导小组等,并定时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在监督方式上,在各单位、项目设立廉洁警示标语并公开举报电话、邮箱,畅通内外部职工群众的举报渠道,加大信访监督、群众监督力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加强问题治理。围绕问题减存量、遏增量,实现体系治理、部门联动、重点突破、滚动提升,加强“督办抓落实、审计抓质效、监察抓问责”的有效衔接,实现从督导督办层面向运行质效层面转变。建立销号、移交制度,属于业务主管部门的存量问题进行定期销号,不能及时销号处理的问题移交监察程序,通过严管控、严问责、重兑现实现治理效果的根本性好转。

三是加强教育预防。将监督关口前移,以教育和预防为主,实现由事后监督向事前预防、事中监控重心转移,实现监督过程向监督质效的实质性转变。教育要突出引领力。要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头雁作用”,发挥“率”的作用,带动“绝大多数”“跟”的效果。教育要增强穿透力。以企业内部发生的典型违规违纪问题为切入点,深入剖析导致违规违纪问题发生的原因,针对风险点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活动,形成近距离、更直观的警戒震慑效果。

四是开展内部巡察。加强党内监督,建立巡察组,对接巡视要求,对问题线索反映集中、职工反映强烈及出现重大亏损的单位、项目开展专项巡察工作。

(四)关注重大风险,构建“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识别体系,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开展廉洁风险排查工作,针对所属单位和项目部的不同特点,通过岗位自查、内部互查等方法,找出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廉洁风险点,列出表现形式、评定风险等级、提出防控措施,分别编制所属单位和项目的《廉洁风险防控手册》,初步建立多级廉洁风险识别体系。

二是开展谈话函询,超前防控苗头倾向。修订《谈话和函询暂行办法》,规范约谈函询的情形、程序、方式、内容等。要求各单位纪委与重点项目和关键岗位人员,各项目部主要负责人与分管部室和员工,层层开展提醒谈话活动。通过“面对面”的宣教,既全面介绍当前的反腐形势,又系统分析各业务中的廉洁风险,督促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筑牢反腐的思想线。

三是深化效能监察,回归防治腐败本质。借助效能监察,进一步发现管理缺陷、纠正行为偏差、改进管理效能、规避运营风险。对亏损项目开展亏损治理效能监察,抽调业务部门负责人或骨干对项目涉及成本的所有资料进行“拉网式”集中检查。从定性和定量、主观和客观层面深度解剖亏损原因,分层提出改进建议,并针对发现的违规问题,予以严肃追责。并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的形式,对过程中发现的典型违规违纪问题,指名道姓公开通报,反响极大,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综上,施工企业构建“不能腐”体制机制的道路还任重而道远,我们要保持战略定力,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廉洁风险关键环节,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和问责,强化制度执行力,助推“不能腐”体制机制的有效推进运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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