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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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

许帅帅花卉

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浙江杭州310018

【摘要】食品安全关系国计民生,对一个国家的稳定与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当前,我国食品安全逐渐涌现出更多的问题,此方面的违法行为不断增多,历经数十年的变动,我国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法规也逐步完善,然而依然有一些难题没有解决,还需要继续付出努力。

【关键词】食品安全;刑法规制;必要性

食品属于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不能或缺的物质基础。而它的安全和人体的康健紧密相关。只有确保食品安全才可以让国家经济发展更为平稳。从此得知,食品安全是极为关键的。认清这一点,引入刑法就能够彰显其重要性。最近几年,尽管专家对食品安全的研究较多,然而从刑法的角度对食品安全犯罪进行剖析的却并不常见。因此,依据我国发展状况编制对应的食品安全法规,改善产业结构,打造优良的食品卫生环境是极为必要的。

1.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现状

所谓食品安全指的是食品没有任何毒害,而且有一定的营养价值,不会给人体带来任何外在或者内在的损害。当前环境下,我国食品安全有着各样的隐藏危险,其重点展现在下面几个层面:

1.1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日益严峻

2014年我国召开了“两会”,在此期间,人民网等诸多公众媒体对当前的热门话题给予全面关注。从不完全统计数据得知,有40多万人对食品安全一直极为关注,而且,食品安全也成为了“两会”的热门话题之一。最近几年,新任领导人对食品安全给予“重典”,各界会议均指出对于食品安全问题施以最严格、有效的监管,针对出问题之处,必给予最严厉的惩处,保障我国人民“舌尖上的安全”。从统计数据得知,我国每年由于食物中毒造成的病例远超两万人次,有关专家提出,这一数字远远不及真正出现问题的人数。由此可见,我国目前有关食品安全问题的严峻。

1.2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协调

虽然国家先后颁布了诸多法规,期望可以解决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然而从《食品安全法》的角度分析,它的定位还有待商榷。此外,这一法规是参照《食品卫生法》修正的,换句话说,这一法规仅是在食品卫生法规的前提下做了适当的健全补充。《食品安全法》应当是专门编修的法规,而不应当属于基本法。针对农产品的类别应当受制于我国的基本国情,然而在食品安全法规之内,所遇到的问题又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产品质量法》之内的法规彼此交错,极易出现矛盾,与对应的食品法规无法协调,系统性较差。

2.食品安全刑法规制的现状

对食品安全实施刑法保护,为的是让食品市场能够更加规范,其重点之处在于针对有害食品的生产、出售和监督层面给予显现:1.食品安全刑法规制内有确定的条款,在生产、制作的时候加入了违法或者劣质的原料均属于违背法规的行为,需要担负一定的刑责,对危害了人体健康的还需要赔偿治疗费用。另外,食品运营人员购入假冒伪劣之物或者三无食品用于销售的也是触犯刑法的行为。2.我国食品安全环境受到食品安全监督措施的影响。首先,我国必定要强化对食品安全的监督之力,其次占据防范安全监督岗位之人也许会借助职务的便利为自己谋取私利。最近几年,国家增加了惩治假冒伪劣药物的力度,面对食品监督部门,也确定了对应的工作责任的内容。

1979年刑法之前没有针对安全犯罪的有关内容。1997年刑法内出现了两条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令,分别是第143条:销售不达标食品罪和第144条: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2010年对刑法做了修正,其内把生产、出售不达标的食品罪修订为生产、出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此外设置了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留下了原本的生产、出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但对具体内容进行了修正。目前为止,我国食品安全的刑法内容仅上面三项。

3.食品安全刑法规制的必要性

3.1食品安全对社会造成的影响

劣质或假冒伪劣的食品对人的身体康健和财产有极大的威胁。不仅体现在它首先影响人们的多样化需要,而且改变食品行业的发展进程。有一段时间“毒米线、地沟油”的事件频频发生,尽管社会媒体告知了事实的真相,食品行业获得了一定的发展空间。然而也让同行遭受了质疑,人们不能辨识食品的好坏,其最终根源还在于我国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刑事处罚力度过小,民众无法对之全然信任。

3.2食品安全对国际贸易造成的影响

尽管最近几年始终在提升对外贸易数值,获取更高的经济总值,希望以此来换取贸易差值提高国民经济总值。然而出口产品中,轻工业占据最大比重,食品处于末尾。从此得知,我国食品安全地位极低。

4.根据食品安全提出的部分建议

依据食品安全问题的有关法规的构建,要健全食品安全体制系统,加大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度,要依据目前食品安全的需要第一时间改善法律规则。每个区域还应当依据其现实情形来构建满足地区需求的地区性法规。现今,面对食品安全问题,笔者提议在原本前提下从以下四个层面给予提升:1、提升从田园到餐桌的整个进程的质量监督;2、提升对食品安全遇到问题的缘由给予科学认定,可以明确食品准则,强化准则的可落实性,逐步建立标准系统,向国际标准靠拢;3、提升无公害食品、有机食品等各类认证的法律地位,逐渐构建专业的食品认证系统,另外,还应当培育部分专业程度高、地位威望高、满足国际通行准则的食品认证基地;4、强化对劣质食品的惩处力度,为各种食品安全犯罪问题提供法律根据。

参考文献:

[1]尹晓.论我国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的缺陷和完善[J].法制与社会.2014(31):86-87.

[2]王娟.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规制[D].河北大学.2014.

[3]何永易.浅谈农产品质量安全[J].中国农业信息.2014(15):115.

【作者简介】许帅帅(1995、4—),男,新疆喀什人,本科,中国计量大学现代学院学生。研究方向: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