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约教学法在初中英语课程中的实践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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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教学法在初中英语课程中的实践研究

李美娟

(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党山初中)

摘要:在教学过程中,明确说明教学内容的意义和重要性,使学生明确学习的社会意义,特别是实用价值,诱发学习动机,因为学习的最终目的是学以致用。就学习而言,若是学生迫切想了解掌握的,学生学习才会有动力和激情。

关键词:合约法;初中英语;课程;实践

一、问题的提出

1、学习目的不明确

“现在的学生越来越难教”、“学生真是一代不如一代”,经常会听到老教师发出诸如此类的感叹。是学生的综合素质在下降吗?非也。除去家庭、社会等因素的影响,关键问题在于学生的学习目的不明确,学习责任感严重缺失。仔细分析,学生学习目的的现状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功利型,为日后谋求好工作铺路而努力学习;苦大仇深型,为了自己或者父母的面子而读书;迷茫型,根本没有任何目的。而真正能将学习内容当作一个课题深入探究,并且试图应用创新的学生却很少。出现这些情况,究其原因是市场经济对学生及家长甚至于教师造成冲击,在强大的社会背景影响下,学生、家长甚至于部分教师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都有一定的扭曲。

2、学习责任感缺失

现在的孩子普遍存在“以自我为中心”的心理特征,对自己、家庭、社会无强烈责任感,做事情随心所欲者占多数,总认为学习是家长和教师逼着学习,推着前进,渐渐失去学习的热情。想学就学,学多少算多少的现象比较多。托尔斯泰曾说“一个人若没有热情,他将一事无成,而热情的基点真是责任心。”

责任感是个人素质的核心成分,责任感的强与弱直接反映一个人素质的优劣。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了,生活条件优越了,但是学生的意志力和自控力却薄弱了,而对于优秀品质的锤炼氛围却淡薄了。学生几乎不存在在自身责任感驱使下去表达意志并实现行为的机会。所以现在的教育就应该给学生创造条件,例如与教师、家长用口头、书面等合约形式辅助学习,既明确学习目的又培养学生的责任感。

3、无计划性学习

“脚踩西瓜皮,滑到哪里算哪里”经常有教师用这句话形容那些学习毫无计划的学生,这是很不好的一种学习习惯。高尔基说:“不知明天该做什么的人是不幸的”。还有一部分学生则认为:学校有教育计划、教师有教学计划,按照学校要求就可以,何必要自己定计划。学生不明白学校和教师的计划是针对全体学生的,而学生还应该按照教师要求针对自己的学情制定具体计划。

学生学习不定时,全凭情绪,饥一顿饱一顿,忽略知识是靠日积月累的;学习不定量,喜欢临时抱佛脚,考前搞突击,这样学习经不起时间的检验;态度马马虎虎,一心二用都是无计划学习的具体体现。

4、英语学习的特殊性

英语学科本身存在着特殊性,英语学习首先是一种语言的学习。它具有学习的连贯性,英语学习的入门比较难,只有掌握一定方法后,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经过不断积累才能达到有效应运英语。

首先,是英语词汇的积累。词汇是组成语言的最基本单位,积累词汇是学习语言的最基础的工作。俗话说,“曲不离口,拳不离手”,记忆英语单词一定离不开反复诵读,脑子里词汇多了,学习语言就扫清了基本障碍。其次,要多做多写,增加练习实践。学语言关键在于实践,就像学游泳必须下水一样。英语也少不了读、写的练习,也需要掌握一定的语法规律。但切忌死记硬背,最终必须落实到应用中去。

二、概念界定及理论依据

(一)概念界定

1、合约

也是一种契约、合同。它在性质上是一种协议。

2、外语教学法概念的界定

人们常说:“教学有法,但无定法”。这是告诉我们教学有一般规律,也有特殊规律,不能一概论之。这还是一种粗浅的理解。汉语精妙之处在于一个字可以表达不同层次的概念,而且往往出现在一个表达式里,互相对照,寓意很深,发人深思。例如道家主张“道可道,非恒道”,这里出现三个道字。我国研究学者认为:可道之“道”,不是《老子》所说的“恒道”。同样,我们也可以认为“教学有法”的“法”也不同于“但无定法”的“法”。教学法的“法”有不同层次的概念,不能一概而论,即不能用某一概念而讨论之。这在外语教学法研究中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3、课程

课程的英文形式是Curriculum,这一字源自拉丁字currere,指的是奔跑、跑马场的意思。但是究竟「课程」(curriculum)是什么?事实上,要了解“课程”之前,应先分析课程繁复的概念,关于课程的定义,众说纷纭,仁智各见。兹将中外学者对课程概念的主张,分述如下:

(1)外国学者欧利佛(Oliver,1978)认为如要对课程概念提出综合性的界定应推美国堪萨斯州(小学课程指南)(KansasCurriculumCuideforElementaryschool,1958)所揭示的课程概念最具代表:课程是指在学校由于教师的作为,而使学童所遭遇到的一切;包括学校所承负的责任,授予儿童的一切经验,是学校为达成目标而采取的规划方案。

(2)谢乐、亚力山大与雷威斯(SaylorAlexander,&Lewis,1981)等学者在分析过去与现在的课程概念之后,综合提出四种课程概念:即科目与教材、经验、目标与有计划的学习机会。

(3)卫尔斯与波恩底(Wiles&Bondi,1993)从演化观出发认为课程是:学习的进程或是为获致成果而实施的教育训练或教育、成果或经验、学校有计划的学习内容、重视目的或成果。

(4)泰勒与理查(Taylor&Richard,1985)指出课程有六种定义:即教育内容、学习进程、教育经验、学习科目、教材与教育活动。

三、国内外相关同类课题的研究和综述

“教会学生学习”是新课程实施过程中提出的重要理论,其理论基础源自于罗杰斯人本主义的“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思想,主张以学生为中心,废除教师为中心。罗杰斯的学习原则中还提出一条:涉及学习者整个人(包括情感与理智)的自我发起的学习,是最持久、最深刻的。固然当学生意识到学习的内容是自身不具备的、迫切想了解的,意义学习就此产生。

罗杰斯还提出促进自由学习的十大方法,其中第三种方法就是使用合约,他认为一种有助于学生在自由学习氛围内保证学有所得、并对学习承担责任的方式,是使用学生合约。合约允许学生在课程规定的范围内制定目标、计划他们想做的事情,并确定最终评价的准则。

合约包括六个要素:决定合约的期限;为合约拟定一个一般的格式;收集资料和信息;在学生学习过程中给学生一定的反馈;在合约中表明将如何评价学生;从一个学生开始,再加以推广。

四、研究内容

1、调研本校初一学生学习英语的目的、兴趣以及易接受的学习方式。

2、新课程英语是对于人文科学、语言交际以及情感品质的有机整合,根据各部分内容的教学特点,在合约中设定不同的学习方法和学习策略,方便反馈,帮助学生巩固学习内容。

3、根据教学内容的铺陈和学习进度,设计预习合约、复习合约、研究合约、调研合约等合约方式,让合约的形式多元化,使学生对学习更加责任感,从而学会根据教师的指导自行拟定计划,让学习变得循序渐进。

4、在合约教学法推进有效的前提下,尝试根据拟定的难度,将合约分成A、B、C三个等级,设定完成若干个A级合约可以换取一个B级合约,完成若干个B级可以换取一个C级合约,规定完成一定级别的合约可以换取适当奖励,完成合约制度的评价方案。

在合约的实施过程中能不断建立学生的联系与反馈,培养学生主动与教师交流的习惯,加强教师与家长的联系,形成良好的互动氛围。

结束语:

通过合约法教学,能让学生明确学习的真正目的,努力做到学以致用,体会学习知识的真实过程,对日常学习内容能进行自我规划,提高学习过程中的自控能力,增强学习的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