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我国出现了公司间相互持股现象,公司相互持股在公司治理结构上有正反两方面的影响.世界各国或地区的法律大都对公司相互持股有所规制,以尽可能减少公司相互持股对经济发展和法律制度的不利影响,而发挥其有利的一面.我国现行公司法对公司相互持股问题未作规定,应当借鉴发达国家的有益经验,建立和完善对公司相互持股进行法律规制的制度.
广东经济管理学院学报
2005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