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研究刘德逊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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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研究刘德逊

刘德逊

贵州三维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贵州省550003

摘要:当前,我国建筑工程规模不断扩大,监理工作任务越来越艰巨。文章概述了工程监理基本含义,分析了建设工程监理存在的安全责任风险,探讨了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规避措施。

关键字:工程监理;安全责任;安全管控

引言

目前,我国的工程监理安全责任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和缺陷,因此,工程监理一定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感,自觉提高对建设工程安全的认识,增强对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掌握和应用,提高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及技术能力,切实做好安全监理工作,真正使监理工作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方面起到积极作用,促进我国建筑工程向着安全化方向发展。

1工程监理基本含义

监理,从字面上来解释就是监督和管理,是“监”与“理”的结合。完整的解释就是指有关执行者根据一定的行为准则,对某些具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使得这些具体行为符合行为准则的要求,并协助行为主体实现其行为目的。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在工程中推行监理制度,有利于提高工程建设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有利于促使承建单位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使用安全,有利于实现工程建设投资效益最大化。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推进和法律制度的完善,我国监理制度也在不断地完善和发展。

2建设工程监理存在的安全责任风险

2.1管理责任

通常情况下,建筑工程的施工周期普遍较长,并且施工流程中的不确定因素较多,而施工质量会受其直接影响,因此建筑工程从本质上来看,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而项目监理部并不以单位为主体,规划工作重心及分配工作任务,都是由总监理工程师全权负责的,因此其工作效率与总监理工程师的个人能力是息息相关的,项目监理机构承担的责任风险也是相当大的,因此,监理单位要加强项目现场管理,降低监管工作中安全责任风险的发生频率。监理单位在实际工作中,一要为项目监理机构提供基础性工作安排,二要对其安全监管行为进行规范化管理,只有从客观角度上对项目监理工作进行精准定位,才能使其突破工作界限,这就需要不断强化对项目监管机构的管理及指导,并从制度约束力。

2.2施工单位整体管理水平不高

建筑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近年内房地產市场发展迅速,城市基础建设也蓬勃发展。我国的建筑施工队伍不断扩大,但总建筑企业综合管理人员无法满足建筑市场需求。现实情况是施工单位整体素质无法满足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施工企业虽然口头宣传“安全第一”,但是实施起来一般还是以经济效益考核项目班子成员,所以最终结果是部分施工队伍重效益、轻安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这样同时也增大了安全监理工作的难度和执业风险。这也是近几年导致了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高频发的主要原因。

2.3市场因素

建筑市场的不规范行为对监理工作造成了不小的难度,建设单位以及施工单位的种种违规行为都直接增加了安全监理的风险。虽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各方的安全责任都有规定,当监理单位发现有安全风险时可以责令施工方暂停整改,如果施工方不配合监理的话可以向上级部门进行报告,但是在实际的工程中监理单位未完全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法律赋予了监理单位责任但是并未赋予其强制执行的权利,这在实际操作中就会使监理单位处于弱势地位,监理单位为了今后的业务承接以及企业的发展,很多时候都是自己承担风险而不去得罪建设单位。

3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规避

3.1设置专职安全监理组织机构

专职安全监理组织机构作为监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门之一,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风险要素进行专业化的监督与治理。设置专职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应从组织与人员两个层次开展工作。在专职安全监理组织机构组织方面,应以监理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为核心,设置全面规范化的监管体系,对相应的安全责任进行明确的划分,相应的监管行为按照严格的规范执行,保证安全责任监管工作在方向与方法上的正确性。在专职安全监理组织机构人员选择方面,应首先对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与工作态度进行考核,挑选一批具有丰富安全管理经验与实践执行能力的人员担任监管工作,保障监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能够恪守本分,落实各项安全监管要求,通过相应的培养工作提升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安全意识。

3.2强化监理单位的自身管理

首先,监理单位应当从自身出发,明确单位与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监理范围及职责。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监理人员的专业化培训,鼓励他们不断接受、学习新知识;其次,为了避免安全监理风险的发生,监理单位需要从本身出发,严于律己,以相关安全监理规定为基础,在开展任何工作前都以政策内容为导向,并在发现问题时能够及时将问题纠正,与此同时,监理单位还要从旁监督并督促其在保证时效性的基础上将问题消化处理,提高安全监理效率。

3.3规避签订合同安全责任风险

首先,监理单位在确定是否接收监理任务时,需要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当资质标准达到既定标准时,才可以承接监理工作,切不可强制或者采取不正当做法承接监理任务,这种合同一旦签订也是违法的;其次,在确定监理任务时,要从本身人员配置上人手,如果人员储备量达不到监理标准,就不能为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盲目接收监理任务,这将会直接导致后期大量监理工作无法完成,及时完成了工作效率也难以保证,并且安全隐患也很可能存在于建筑工程中;最后,在承接监理项目时,要在充分了解建筑公司运营状态及企业形象的基础上,才能明确监理难点及侧重点,并对是否需要正式接收该项工作进行综合考量,尤其是部分建设单位徒有华丽外表,实际内里经济状况并不理想,在完成监理工作时很可能会出现不如约付款的不良现象,因此监理单位在承接监理业务时一定要慎重。

3.4监理日常检查

监理日常安全检查中应留下痕迹,发现问题应随时提出,并将检查出的问题填写在每次安全检查记录里,让每次检查过程留下痕迹。在每次组织检查出的安全问题,应找出原因,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和限期完成。如果发现安全隐患,施工单位不整改或比较拖拉,监理部应及时下发《监理通知单》到施工单位并抄送建设单位,用严肃认真的工作作风保护自己。另一个容易出现的安全问题是甲方要求抢工期,按时完不成节点工期,甲方将处罚承包单位,这时候最容易出现施工单位不顾一切的盲目抢工期,忽略一切质量和安全措施。对于我们总监理工程师就应该客观分析工期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便将不合理工期导致的质量和安全隐患一一罗列,报告建设单位并抄送承建单位。尽最大的努力引导其科学合理组织施工,保证施工安全,保护监理人员。

结束语

我国监理行业正积极探索向项目管理纵深发展,满足社会对工程监理全过程服务的需求,作为施工阶段日渐成熟的监理理论,必将成为项目管理的支撑体系,因此,要加强监理的安全责任,才能有利于保证我国建设监理行业健康、持续、科学、和谐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明轩,高全臣,张东雷.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研究[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14(02):99-104.

[2]缪志萍.建设工程监理安全责任探讨[J].基建优化,2015(05):7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