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网络 发挥优势 全面推进——团汕头市委强力抓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工作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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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家庭、学校、社会及党委、政府许多部门。共青团作为主要责任部门,在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工作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特别是《汕头经济特区实施办法》从1998年6月1日开始实施以来,共青团汕头市委立足特区发展实际,发挥自身优势,依托汕头市青少年教育十大工作网络,全面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实践中取得了较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