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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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颜丙平孙琦

(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国土资源局山东郯城276100)

[摘要]时下,如何做好新形势下基层国土资源执法工作已成为广泛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本文对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现状进行了阐述,分析了当前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如何做好新形势下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关键词]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问题建议

土地是社会和国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国土资源的价值越来越得到显化,管理也日趋规范严格,国土资源市场秩序有所好转,国土资源违法违规现象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但仍有一部分人员在经济利益的推动下铤而走险,各类非法采矿、违法占地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往往造成严重后果。而作为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如何强化职能,严格执法,及时发现、及时制止违法行为,最大限度的保护土地资源,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课题,需要我们做深层次的思考。

一、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群众法律意识不强。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到户后,不少农民形成了一种错误的认识,认为自己承包的土地可以随意处置,在耕地上非法建房、挖沙取土、建坟建窑,在基本农田上种植树木、挖鱼塘、建养殖场舍,非法出租转让土地,以及在沿路边地上建商住楼、经营房,因不懂法造成的违法案件较多。一部分群众国土观念不强,对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了解不深入,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不理解,在执法人员前去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和调查取证时不理睬,不支持,不配合;或多方阻碍,多方为难;更有甚至召集群众或亲朋好友进行对抗,对执法人员进行围攻、谩骂、殴打。

(二)国土资源部门强制执行权不力,制约了执法的力度。

法律赋予国土资源部门的强制执行的权力十分有限,即使个别条款有规定的部分执行权,也都不便于操作,有限的强制执行权限制了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土地管理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的机关有权制止。”但是如何行使制止权?具体可以采取什么样的制止措施,法律无明文规定,导致执法人员不敢采取果断措施,对违法行为人或单位只能是宣传教育,明确责任,然后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处罚措施,再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由于缺乏制裁力度,不能直接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查扣私挖滥采设备,对违法者造成的损失不大。所以他们往往采取你查我停,你走我行,导致违法后果进一步扩大。同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由于执行经费、民生、社会稳定等各方面因素导致难以执行到位,违法案件执行难也严重影响了对新发生违法用地的查处。

(三)基层执法监察人员少,力量薄弱,严重制约了执法效果。

基层所工作人员少,承担的业务多,难以保证违法占地及时查处。随着国土资源事业的不断发展和深化,国土资源各项业务工作日益增多,就郯城县而言,共15个乡镇(办事处)、开发区,每个国土所最少3人,最多5人,人员配备与所在地的土地面积、人口、经济发展状况比例严重失调。虽然2005年国土体制上划,乡镇国土所人员经考试实行县级垂直管理,但工作人员多年未流动起来。这些工作人员在一个地方工作生活数年,有自己的生活圈、工作圈、朋友圈,有时碍于情面,对违法当事人查处时失之于软,失之于宽。

(四)巡回检查不足

由于近年我国的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水平提高,城镇经济日益发展,土地价值日益显化,刺激了土地违法者趋利的冲动,造成土地违法案件呈上升趋势。相比卫星监控,人力监控往往不能实现全面覆盖,只依靠一辆车及基层所的三五个人的执法队伍进行巡查工作,且大多缺乏规划性,随意性较大,难以及时发现土地违法现象,无法发挥有效监控作用。

二、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普法教育,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走执法与宣传相结合的路子,在执法中宣传,以宣传为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活动,增强广大干群的依法用地、依法管地、依法保护土地的意识,提高全社会参与国土资源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普法宣传工作,每年举办一到两期的乡镇领导以及村干部参加的国土资源知识培训班,提高乡镇领导和村干部的管地、用地意识。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12.4”法制日等有利契机,开展咨询活动和发放普法材料,出动宣传车,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集中进行国土资源政策法规的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

(二)认真搞好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一是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人员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理论学习,提高执法监察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和依法办案水平。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人员要加强对国土资源的国情国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并定期进行业务培训,熟练掌握违法案件的立案、审理、查证、处理、执行、形成司法文书、立卷归档等全套工作中的基本程序,并能在实践中灵活运用。二是加强执法监察人员的政治责任感教育,使每一位执法人员充分认识到依法履行职责在整个国土资源管理过程中的重要地位,自觉做到政治坚定、勤政廉政,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业务过硬、执法公正的国土资源执法队伍。

(三)建立执法监察共同责任机制,强化执法力度

明确政府及规划建设、房产、工商、电力等部门在土地管理和执法监察中的职责和分工,形成政府负总责,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司法机关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土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体系。要加强与城市行政综合执法、建设部门的规划执法等部门的配合与协调工作,对国土违法行为的重大案件严查到底。

(四)强化执法机制建设,有效遏制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一是加强国土资源管理责任考核,实行乡镇政府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对辖区内有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发生的,实行年度工作一票否决。二是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执法人员要科学运用国土资源违法监察网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的力量,减少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发生。动态巡查中,要实行分片包干,明确巡查区域,落实责任。三是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国土资源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办法和奖惩激励机制,并同乡镇政府的工作政绩挂钩,确保本辖区内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降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