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开创了党管农业农村工作的新境界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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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开创了党管农业农村工作的新境界

刘放军

江西省萍乡市委党校337000

摘要:几千年以来我国都是一个农业大国,乡村作为我国农耕经济的载体,也是中国五千年乡土文化的载体,是中华文明之根,叶落归根,魂归故土无不浸润着乡土文化气息。

关键词:乡村振兴,农业,党

十八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人心,鼓舞斗志。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毫无疑问也包涵了作为中华文明之根的乡村复兴。正是基于这种文脉逻辑,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顺应新时代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开创了创党管农业农村工作的新境界,在我国三农发展中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

一、从禁锢到自由:改革开放从农村起步

世界上绝大多数发达国家(除了早期像欧洲一些国家的本原始积累来自于对别国的夺之外)的工业发展走的是这样一条道路一一工业发展靠从农业中没取资金。

1978-2018,40年来,改革开放站到了而立的节点上。40年,人生于不惑,国家见枯荣。过去的40年,激荡而伟大。回首望,中国以羸弱之驱,怀着“摸着石头过河”的心情,成就了一场伟大的革命。从贫瘠到富裕,从禁锢到自由,从崩溃到奇迹重生,从东亚病夫到世界前列。40年,一个个瞬间书写完成的这部改革开放史,让我们有太多的理由为之赞叹。

1978年11月的一天晚上,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小溪河镇小岗村18位村民冒着坐牢的危险,在一份承包责任制的文书上按了鲜红的手印。与此同时,四川农村尝试包干到户、到组的生产方式,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从此,中国农村开始了由“人民公社”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历史性变革。

同年12月18日至22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讨论了农业问题,认为农业这个国民经济的基础就整体来说还十分薄弱,只有大力恢复和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才能提高全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全会提出了当前发展农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并同意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等文件发到各省、市、自治区讨论和试行。这个文件在经过修改和充实之后正式发布,接着一些重要的农业方面的文件相继制定和发布施行,有力地推动了农村改革的进程。

至此,在关系国家命运和前途的严峻历史关头,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最高层的政治家和最底层的农民们,共同翻开了历史新的一页。小岗村从而成为中国农村改革的发源地。

接着,1979年9月,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允许农民因时因地制宜,经营自主。

1980年5月,中央领导发表谈话,肯定了一些地方大包干的做法。9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认为包产到户“没有什么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这就肯定了包产到户的社会主义性质。到1983年,全国实行"双包"的生产队达到了93%,其中绝大多数实行的是包干到户。“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全是自己的”,中国农民长期受“大锅饭”“平均主义”压抑的生产积极性,在这几句朴素话语的鼓舞下得到了最大程度的爆发,并在最短的时间内奇迹般的解决了困扰中国上千年的吃饭问题。1982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为中国理顺农村生产关系打开了新路子,拉开了农村改革的大幕,虽然国民温饱已然无忧,但农村改革仍在继续。

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指出农村实行的各种责任制,包括小段包工定额计酬,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等等,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1983年中央下发文件,指出联产承包制是在党的领导下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中国实践中的新发展。

十一届三中全会用改革开放的伟大宣示把中国带入一个崭新的时代。它表明:中国的改革首先从农村开始。

二、从加重到取消:农村改革在取消农业税中人性化

邓小平同志指出: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这是一件很重要的必须做的事,尽管是有风险的事。

我国改革率先从农村突破,并以磅礴之势迅速推向全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但随着改革的进程,“三农”问题却越来越突出。“三农”问题是在转轨时期,旧体制保留有余而新体制跟进不足所造成的,“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权益的保护问题。农村改革最根本的是要还权于民,给予农民完整的权益保障。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农村经济改革大幅度提高了农民收入,致使城乡人均收入差距在80年代出现了缩小的变化。到1988年,城乡之间名义收入比率降低到1.842。

但是随着改革进程的加快,城乡差距开始不断扩大。从1990年开始,城乡之间个人收入差距出现了连续9年的不断扩大的过程,到1998年达到最高水平。据对全国12个省60各县120各乡镇近5000户农户调查显示,1997年农户人均负担总额为195元,是1990年的2.7倍,占当年农民人均家庭收入的比重由1990年的10.9%上升到20%,还不包括教育附加等其它负担,农民负担之重可见一斑。值得注意的是,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这一指标与农村居民纯收入指标并不具有完全可比性,而且前者往往容易被低估(比如,城镇居民至今还享有一些不计作收入的住房、医疗、教育等方面的福利待遇等),而后者则往往容易被高估(比如,一些自产自用的农副产品和不具备市场交易条件的产品也被作价计入了纯收入等),因此,如果将两者调整到可比状态(尤其重要的是将农民纯收入扣除生产经营性等支出后,调整为可支配收入),则差距更大。据粗略测算,若按可支配收入计算,城乡差距约为3:1,若只考虑货币收入,差距扩大为4:1,若考虑城市居民的各种福利性补贴,差距将进一步拉大到5-6:1。

过重和不合理的负担加剧了农村干群矛盾,农村基层干部为了完成任务,扒房牵牛、搬谷拉猪无所不为。而农民为了抗拒过重赋税,选择自杀或杀人的事件也时有发生。当年有一个在基层农村干部中广为流传的顺口溜是“上吊不解绳,喝药不接瓶,投河不拉人。要是敢打人,就抓你的人。”1999年8月,江西丰城一位周姓农民,自费收集整理了当时中央和江西省委的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文件并广为散发,鼓动农民抵制不合法不合理的上缴,被乡政府带走送到“学习班”,两天后非正常死亡。家属50多人到乡政府“闹事”,被乡政府以蛮横的态度驱散。乡政府恶劣的行径激怒了淳朴的农民,总共四个乡镇数万农民开始自发的带着农具冲向该乡,包围并捣毁了乡政府。乡长和一名乡干部被从二楼扔下,愤怒的农民当场在乡政府刨了一个大坑将此二人活埋。乡派出所长和一名民警被当场打死,派出所长的尸体被吊在树上示众。乡党委书记乘乡中学一教师的摩托侥幸逃脱跑到县城。

31日,国务院召开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乡镇一级的两个正职全部参加,这是非常罕见的。会上通报了多起因农民负担死人而引发的重大群体事件。时任的总理和分管农业的副总理作重要讲话。会议强调了全国立即停止以强制手段征收上缴。

2000年,江西省试点取消农业税。2003年胡锦涛同志提出,要把解决好“三农”向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他提出了两个趋势的论断:一个趋势,即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带有普遍性的趋势:第二个趋势,即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后,工业反哺农业、域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域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倾向。2003年,全国取消农业税。

在我国现实的发展阶段,农业税的继续存在确实是对农民权益的一大侵害,而市场经济赖以发展的基础是产权为核心的各种权益的保护,取消农业税则是从国家权力的高度和政策选择的角度考虑和解决农民权益的保护问题,对农民权益全面长期的保护(尤其是相关的土地权益)和农村市场化的进程将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经表决决定,《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同日,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46号主席令,宣布全面取消农业税。农业税被全部取消,9亿中国农民将因此受益。在中国大地上延续了2600年的“皇粮国税”——农业税,终于走进了历史。延续了几千年的农业税从此彻底退出历史舞台,无疑是个了不起的“惊人之举”。自古以来,历朝历代都靠着农民的税赋维持运转,农业税也成为农民负担中最大的一块。农民用辛勤的劳动支撑了中国工业化的进程,这是中国农民的伟大贡献。

三、从产业到载体:改革从农业转向农村

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农民收入开始增加,2002—200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4.8%、4.8%和6.8%,农民收入增加呈现加快趋势。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时代命题。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历史命题。

2006年1月25日,胡锦涛总书记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要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出发,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积极、全面、扎实地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落到实处,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2007年党的十七大对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全面部署。

2008年10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

2004-2008年,中共中央连续出台5个指导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分别以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和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为主题,共同形成了新时期加强“三农”工作的基本思路和政策体系,构建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制度框架,掀开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篇章。

经过十余年的新农村建设,尤其是在城市建设飞速飞速发展的强力拉动下,新农村建设取得了令人欣慰的成效,农村建没和农村文明进步的进程明显加快。

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收入结构不合理,长期稳定的增收机制仍未形成。虽然2004、200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但其主要源于中央取消农业税和农产品价格上涨,201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892元,但其中政策性增收因素占到70%多。与此同时城乡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据调查目前人均收入低于1000元的农民占到30%左右,西部地区则还要高。二是农村债务承重,村级集体经济薄弱。当前农村集体几乎呈现“集体经济无实力、为民办事无能力、支部缺少凝聚力、群众缺乏向心力”的局面除城中村外,几乎没有稳定的集体收入,近40%的村负债严重。因为村寨不是国债因此债务化解难,该卖该还的还不了该收的收不到,中央只考虑巩固改革成果怕农民反对三是农村基础设施依然楼突出表现在村庄规划无序搭建无章污水横流。四是社保养老问题突出随着农村改革和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父子两代除了血缘关系和未成年时的抚养关系外,几乎没有别的维系使得赡养老人这一传统道德的约束力在现实金钱化的气候下日已递减如果这一底线失去农村养老问题将十分严重而这又凸显了社会保障这个公共产品供给的巨大城乡差距城乡社保覆盖率之比高达28:1,同时,农民医疗费用的增长远远快过农民收入增长“致富十年功,的病一日穷,尽管现在着力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并轨,但报销比例水分太大,文件规定报销75%但这也不能报那也不能报最后报销不足50%,有40%左右的人因经济困难而放弃就诊。五是农民素质现状堪忧。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2年文盲半文盲和小学成都占50%多,初中高中和中专文化站48%大专以上不足2%社会普法在农村几乎是空白,导致大量农民成为无头苍蝇,要么无意中违法犯罪,要么无力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四、产业载体一起抓:乡村振兴开创党管农村工作新境界

习近平同志指出:改革开放40年来,我们以敢闯敢干的勇气和自我担当,闯出了一条新路、好路,实现了从“赶上时代”到"引领时代"的伟大跨越。

乡村振兴战略针对的是我国农村当前突出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但其实施却有着深远的世界史意义。在最近百余年里,世界范围内伴随城市化快速发展的,是乡村的极速衰落。农业人口大幅减少,农村人口涌入城市从事低端产业和沦为城市里的次等公民。这种发展趋势的背后潜藏着一种主导性经济学理念,即主张劳动力和资源从传统部门向高生产能力部门流动是国家发展的最佳路径。应对世界范围内的发展困境,必须从反思这种主流经济学理念开始。

英国现代史研究者所描述的那种英国迈向工业强国的经验为主流经济学提供了历史依据:从这个方面来看,英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道路无法为其他国家所复制。而世界其他发达国家或地区并不因为没有走上英国道路而发展受阻,(ColinHeywood)柯林海伍德研究19世纪初法国工业化进程的文章就指出,长期维持农业生产系统以小农经营为主体的经济政策和自然条件,与其说阻碍了法国快速走上工业化道路,不如说正好避免了法国城市无法转化和吸收传统部门释放出来的多余劳动力的难题。相反是英国从独特的工业化道路开始形成的原子化竞争的市场社会格局,使英国无法调整其产业关系和产业组织结构,无法建立为创新型企业服务的教育和金融制度,最终在新经济发展中被多个后起的工业化国家和地区所超越。然而,那种以英国道路的早期认识为依据的经济学成为发展中国家的主导理念,小农被认为必然会为大的资本家农场所替代,农村释放出来的非农劳动力被认为会自然地消化在城市中。以消灭农村为代价的城市化往往与极端的贫富不均、发展失衡、城市贫困人群生活质量低下等严重问题紧密相伴。

中国共产党在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在十八大提出“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十八大以来提出“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直到十九大首次布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具有超越此前那种世界范围内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学理念,为世界未来发展探索新的道路的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