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法人腐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1-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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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法人腐败”,是指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党政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合法社会组织及其成员,为了谋取私利,在法人意志支配下。以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的依照行政法规应受处罚的行为。法人腐败是新形势下出现的新的违纪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