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 离职领导从业有禁区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1-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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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江南时报》8月2日报道日前,广东深圳市对处以上领导干部离职三年内的从业行为进行了规范:不准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私企、外企和中介机构聘任;不准从事与原任职务相关的经商办企业活动;不准通过上述规定范围内单位申请办理因私商务出国境护照和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