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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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

古丽娜孜

古丽娜孜(新疆伊犁州人口计生委培训中心835000)

【中图分类号】R16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13)25-0125-02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完善人口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加快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法治化,对于促进新时期新阶段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促进人口问题的统筹解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1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国务院《全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积极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转变工作思路,不断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法治化进程,依法行政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1.1推进执法队伍建设,依法行政的能力不断提高。普遍成立了政策法规机构,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2005年以来,按照分级负责、全面培训的原则,着力加强《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收养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家“一法三规”、省《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对人口计生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轮训。目前,各乡镇人口计生行政执法人员通过政府法制部门组织的执法培训,全部换发了执法证,持证上岗率达到100%。通过坚持不懈地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培训,人口计生干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意识明显增强,行政执法能力不断提高。

1.2高度重视普法宣传,群众依法生育的自觉性不断增强。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与宣传部、联合举办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知识大奖赛和《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知识“千人答卷活动”。通过印发入户宣传品、举办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和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把国家“一法三规”和《条例》等法律法规送进了千家万户,使群众知晓了实行计划生育权利和义务,增强了依法生育的自觉性,让群众监督法律法规的落实,营造了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舆论氛围。

1.3加快制度建设,行政执法行为日趋规范。大力推行计划生育政务、村务公开制度,人口网站开设了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栏目,把生育指标审批、病残儿鉴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等规定和办事程序全部向群众公开。建立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对性别鉴定、违法超生、乱收费乱罚款以及违反群众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层层签订《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责任书》。改革完善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增加岗前培训、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和群众满意率等体现依法行政水平指标的评分权重。督促、引导基层既注重完成人口控制目标又注重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2存在的问题

2.1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有待于进一步加强。部分党政领导认识不够,“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个别计划生育兼职委员单位未履行计生工作职责,在工作中不能积极有效的配合计生部门开展工作,互通信息不及时,造成管理环节上漏洞,综合治理的局面尚停留在表面。

2.2执法队伍建设薄弱。特别是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主要任务的乡(镇)一级公务员编制少,只有1—2个人,大部分为事业编制或聘用人员,行政执法队伍薄弱,素质较低,难以满足难以适应繁重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

2.3工作方法不适应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需要。仍习惯于行政命令、下达任务的工作方法,做深入细致地群众工作不够,致使在非婚生育、强制节育、计划外怀孕处理、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超生查处等方面,存在执法不公、违法不究的现象。部分基层干部陷入了“新办法不会用、老办法不让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顶用”的困境,一旦强调依法行政就觉得束手无策,有法反倒没办法了。甚至在工作压力增大时,一些干部自觉不自觉地又回到了过去以行政手段为主的老路上了。

2.4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之间的差距。受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生产方式和社会保障水平等因素制约,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后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重男轻女、养儿防老的思想在部分群众中仍然根深蒂固,想生男孩的愿望强烈,而现行生育政策与群众生育意愿之间存在差距,客观上给计划生育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增加了一定难度。

3对策措施

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努力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3.1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不动摇,坚持稳定现行的人口和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稳定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队伍不动摇,坚持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思路、机制、手段和方法不动摇,必须形成一个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组织广泛参与,人民群众理解支持,计划生育部门发挥应有的作用,当好参谋助手,真正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3.2加强教育和培训,促进文明执法。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人口计生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教育和引导各级人口计生行政执法人员严格遵守国家人口计生委制定的“八项”群众工作纪律,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思想,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意识。自觉克服行政乱作为、不作为和违法行政行为。

3.3加强执法监督,完善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实施“阳光计生”行动,公布举报电话、行风热线、网络邮箱等,扩大政策咨询服务,广泛开展行风民主评议。强化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制度,对在人口计生工作中严重违法行政、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责任人,要依法严肃处理,同时要追究单位“一把手”的责任。

3.4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营造良好环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深入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提高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知法、守法意识。坚持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三为主”方针,不断改革创新人口计生工作的机制、思路和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和经常性的咨询、服务和指导。推广村(居)民自治试点经验,发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的作用。

3.5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出台对独女户和双女户优惠倾斜政策和措施,在发展设施农业、畜牧业、扶贫项目、贴息贷款、城乡救助、技能培训、就业、廉租房以及助学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扶持。同时,要多方面筹措资金对部分现行的计划生育优惠政策予以扩面,争取全面覆盖,切实做到让农牧民的热望和兴奋点放在少生快富奔小康、致富才能养老、女儿也是传后人观念上。今后,随着财力的增强,全面建立起“政府主导、农民主体、财政补贴”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制度,从根本上解除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

3.6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现行的奖励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挖掘、总结计划生育受益家庭在脱贫致富方面的典型事迹,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确保好的政策和制度在推广中有效地落实。深入细致的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严格落实婚育文明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户的创建活动;做到计划生育政策入心入脑、人人皆知,迈向生育文明与和谐社会的行列。

总之,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直接关系到社会和谐与进步、经济发展与稳定。我们要把依法行政的理念和要求贯彻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全过程,确保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