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洪湖市农村水利基础建设的调查报告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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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湖市农村水利基础建设的调查报告

谢作华

洪湖市水利局湖北洪湖433200

摘要:洪湖市地处湖北省中南部,江汉平原东南端,东接武汉,南临岳阳,系武汉城市圈观察员城市,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成员单位,仙洪新农村试验区建设主战场,正在建设中的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全市辖20个乡、镇、区、办事处,452个行政村,国土面积2519平方公里,人口94.14万人,耕地面积105万亩,淡水养殖面积80余万亩,是国家重要的粮、棉、油生产基地,水产面积和淡水产品总量居全国市(县)首位。因地处四湖流域最下游,东南临长江,北依东荆河,三面环水,过境客水多,降雨时空分布不均,洪湖市极易受洪涝灾害威胁,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成为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先决条件和重要环节。

关键词:基础设施;存在问题;对策建议

1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现状

建国以来,农村水利建设一直是历届县(市)委政府工作的重点,我市农村水利建设大体经历了如下几个阶段:一是大力修堤建闸关大门,保证了防洪安全。通过兴修东荆河、洪湖隔堤工程和新滩口排水闸,使江湖分家,结束了江河洪水倒灌的历史;二是广泛修建排灌系统,开展河网化、田园化建设。内排外引,大大减轻了洪涝威胁和扩大了耕地面积;三是大力发展机电排灌,进一步提高农田的排涝抗旱能力,使全市排灌水平达到5-10年一遇的标准,粮棉油产量大幅提升;四是狠抓中低产田治理,大力开展田间工程改造,进一步提高单产;五是大力开展堤防整险加固。“91、96、98”长江流域大洪水后,全面加固了长江干堤,洪湖围堤及东荆河堤也得到了部分治理;六是水利工作思路、目标转型。水利以项目建设为主抓手,构建平安水利、民生水利,积极探索生态水利,着力提升防洪保安能力,水资源供给能力,水生态环境保护能力以及水利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通过大型灌区改造,水利血防,中小河流治理,小农水、泵站更新改造等项目,整合国土整理、农业综合开发以及粮食产能建设等涉水项目,结合新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展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使全市排涝达到了十年一遇三日暴雨五日排至作物耐淹水深的标准,灌溉保证率达到85%以上,同时大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自2006年以来,全市累计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人口63.9万人。

2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市近年来在农村水利建设中不断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目前农村水利还面临着投入不足,管理改革滞后,工程老化失修,水环境不容乐观,基层服务体系不健全等困难和问题,具体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2.1防洪保安的能力有待加强。

我市东荆河堤,洪湖围堤,下内荆河堤还没有完全达到流域防洪标准,由于四湖中下区尚欠外排流量220m3/s,导致我市一遇大暴雨,沿下内荆河两岸二级泵站就限电停排,给沿岸70万亩农田带来损失。

2.2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投入不足。

尽管国家加大水利建设投入,我市也积极推行“政府引导,乡镇组织、村级负责,群众参与”的水利投入机制,但相对全市繁重的水利建设任务,投入仍显不足。

2.3泵站涵闸更新改造缺乏项目支撑。

我市水利设施以排涝为主,全市共有骨干泵站122座、涵闸364座。近些年,我们主要依托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和隔北灌区改造工程,改造骨干泵站35座、涵闸78座,还有大量的泵站、涵闸需要更新改造,但没有项目支撑,难以实施。另外,全市骨干泵站共有172公里10kv以上(含35kv)高压供电线路存在用电安全隐患。

2.4农村水环境急待改善。

目前,仍有大量的工业废水和城镇生活污水以及四湖流域上游带污客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我市江河湖渠中,造成水污染,加上外来有害水生植物水花生、水葫芦污染水源,钉螺孳生环境得不到改造,这种状况直接威胁着广大农民的生命安全和饮水安全。

2.5管理机制不适应农村水利发展要求。

目前,大部分农村水利工程尤其是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主体不明确,尚未形成一套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各地农民用水者协会发展参差不齐,水利工程日常管护经费短缺,水利工程使用寿命缩短。

2.6基础队伍薄弱,服务能力不强。

基层水利工作人员普遍反映,工资待遇偏低,工作经费不足,管理人员偏少,这些问题导致基层水利工作人员积极性不高,基层水利专业人才青黄不接,农村水利建设缺乏及时的技术指导,影响了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

3对策和建议

3.1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农村水利建设的责任。

水利是现代农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是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加快农村水利建设事关农业、农村发展乃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防洪、供水、粮食安全乃至经济、生态、国家安全。因此,水利建设绝不是水利部门的事情,必须在政府统一领导之下,协调各相关部门,搞好农田水利规划,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监督,统一验收,狠抓农村水利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落实,这是保证农村水利事业健康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3.2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水利投入机制。

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市财政每年投入300—500万元开展水利建设,以后每年按财政收入增长比例同步增长,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财政性资金投入的渠道主要有四条:1、每年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2、每年从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城镇防洪排涝和水源工程建设;3、积极争取省级以上财政转移支付,满足排灌用电、社会经济发展、人员工资等需求;4、统筹发挥“两工”折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作用,按30%比例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引导农民积极开展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

3.3继续加大水利项目争取力度,建成可靠的防洪、排涝、灌溉、供水、生态等水利工程保障体系。

加强长江干堤崩岸治理。全面完成东荆河堤防整险加固工程建设,继续实施洪湖围堤、下内荆河堤整险加固,并对东荆河、洪湖、下内荆河堤防病险涵闸进行整治,提高整体防洪能力,构建完整的防洪“安全网”。

4进一步理顺农村水利管理体制

4.1加强农村水利设施的管理维护。

积极推进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扩大农民用水户协会的组建范围,并规范发展农民用水户协会,由协会来管理农村水利设施。努力转变农民用水户的观念,提高农民用水户对协会的认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吸收更多的用水户参与灌溉与供用水管理,自觉配合协会开展工作。同时,通过产权制度改革,试行对小型农村水利设施通过承包、租赁、拍卖等方式明确管理主体。

4.2是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长效机制。

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按照“一镇一厂”格局进行建设,到“十二五”期末,可实现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全覆盖。为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运行,必须贯彻落实《湖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明确水利部门管理主体地位,与乡镇政府搞好产权移交、人员配置等工作,组建水务公司,具体负责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日常经营管理。

总之,建立良好的农村水环境管理和保护体系,切实整治农村水生态环境。大力加强水生态建设,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建立良好的水环境保护体系。同时,要加强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水政执法力度,强化水政执法队伍建设,坚决查处水事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在水利工程设施范围内乱占、乱建、乱围、乱垦等水事违法行为,维护正常水事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