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入企业要素建立高职合作办学的良性运行机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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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入企业要素建立高职合作办学的良性运行机制

耿明杰周启扉郑翠芝

耿明杰周启扉郑翠芝(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摘要:中国高等职业教育在短短的20多年的时间中得到了迅猛发展。高职教育无论院校数量和在校生数已占有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作为高等教育的一个新类型,高等职业院校必须融入产业、行业、企业、职业、实践“五要素”,为各行业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培养大批高技能型专门人才,促进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为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本文就高职教育强化校合作,如何建立校企合作的机制和运行模式进行阐述。

关键词:校企合作机制模式

1高等职业教育融入企业要素的必然性

1.1高职教育人才培养定位必然要融入企业要素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一个崭新类型,担负着为行业企业培养能适应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型专门人才的重任,为经济建设和产业发展提供大批高素质劳动者。技能人才具有如下基本特征:工作场所的一线性,即工作面向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工作活动的实践性,即在工作现场从事具体作业线、具体单机设备的操作与维护等;工作层次的基础性,即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到物化过程、实现过程的效率、效益与质量,在企业积累型、渐进型技术创新中起着其他人才不可替代的作用;工作要求的规范性,即在具体操作中要严格按照一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来执行;工作环境的复杂多变性,即技能人才必须对现场有广泛的适应性,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现场可能发生的各类问题;工作团队的合作性,即必须发挥团队合作精神,依靠集体的力量和智慧来完成工作任务。这就要求职业教育必须融入企业要素,将企业生产的关键技术、企业生产程序、企业生产环境及氛围、企业文化等纳入教学之中,使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有的放矢。

1.2课程改革必然要融入企业要素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历程较短,在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的起步期间,教育理论研究不够深入,教学模式、人才培养模式单一,课程体系多为学科型,课程内容是本科的“压缩饼干”,教学内容与生产严重脱节,学校与行业企业互不来往,各行其是,毕业生需要较长的岗位适应期。

当前,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和产业化进程不断推进,行业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大量需求,迫切要求高职教育不断加大教育教学改革,借鉴国外职教育办学经验,将生产第一线工作过程及主要技术、行业标准等纳入教学之中,吸收企业多元文化,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融“教、学、做”为一体,强化学生能力的培养,为行业培养适用、实用人才。高职院校应密切与企业的关系,通过双元互动、多方合作,形成利益共同体,高职教育才能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1.3实践环节与生产对接必然要融入企业要素专业教学改革的主线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在诸多人才培养模式中,工学结合是最根本的要素。同时要积极推行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模式,把工学结合作为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带动专业调整与建设,引导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现阶段,各学校都在进行新一轮课程改革,如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开发;项目教学法等,但归根结底还是强化“高素质、高技能”。课程改革要具有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实验、实训、实习是三个关键环节。实训的组织与实施要达到校内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校内实训与生产性实训的相同性。采取有效途径,在企业建立教学实训基地,吸引企业进校建设生产性实训基地。密切与企业的关系,极力倡导并实行深度订单培养,积极推进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教学模式,使职业院校与企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

1.4“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建设必然要融入企业要素高等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要适应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必须融入企业要素,才能按照开放性和职业性的内在要求,培养、锻炼专业教师。高职学校应把“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纳入教学工作的重点来抓,职业学院如果不能建构一支优秀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就称不上是一流的学院,更没有一流的教育,也就无法造就一流的人才。要增加专业教师中具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比例,安排专业教师到企业顶岗实践,积累实际工作经历,提高实践教学能力。同时要大量聘请行业企业的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逐步加大来自企业兼职教师的比例,逐步形成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的机制。

2国外发达国家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动机

学者们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动机进行充分研究并提出了不同的观点。托马斯·贝利认为,企业参与职教主要基于三个动机,即慈善动机、个体动机和集体动机。企业之所以积极参与高等职业教育,主要出于企业自身利益的考虑。在德国、美国,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的动机可概括以下几点:

2.1社会责任许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出于社会公益目的。欧洲企业参与青年职业培训项目具有相关的立法支持,而且各国政府还设立了相关的组织结构以使企业的参与得到明确的定位。

2.2降低成本像德国、美国等国家许多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可获得资金支持,雇佣廉价劳动力。德国所有的企业都必须向国家交纳一定数量的职业教育基金,然后国家把这些资金分配给培训企业,非培训企业则不能获取培训基金。在美国,职业培训成本较高,因此许多州政府对症下药,制定相关法律规章为参与企业提供优惠政策,包括直接的经济补偿政策(如课税免除等)以及间接的支持性政策(如减少企业管理参与学生的责任等)。资助政策包括补偿参与企业培训高中生的成本(每位学生每年补偿2000美元)。

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培训项目最普遍的动机是获得低成本的、短期的劳动力。因为雇佣学生比雇佣临时成人劳动力的成本低,学生通常会免费“实习”或者只要求低廉的按小时计算的报酬。学生在“双元制”高等职业教育的企业培训期间可以从企业获得相当于熟练工人30%的培训津贴。这样企业可减少劳动力开支,降低生产成本。另外,为学生提供职业教育实习项目可降低企业招募员工的成本。企业招募一个工人需要一笔不小的支出。因此,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而选择参加职业教育。

2.3招募员工许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项目是基于招募员工的目的,有的企业是为了招募短期或者兼职员工,有些企业是为了招募长期的、高质量的劳动力。

学生实习期间通常是无偿的或者只需支付很低的工资,所以一些企业便安排实习生填补临时空缺岗位。研究表明,10%的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是为了雇佣兼职、短期的员工。技能型劳动力的缺乏也使得一些企业将目光瞄向职业教育,因为许多学习职业科的学生具有成为高质量劳动力的潜在可能性。可以选择接受适合于本企业工作岗位的优秀学员,获取高素质的员工,从而能在市场竞争中长期受益。

3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

近些年来,我国高职院校注重内涵建设,校企合作,产学结合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从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到课程开发与实施,各学校纷纷与企业联合,开展各层面的合作,校企合作取得了突破性成绩。同时,由于体制、机制及操作层面的原因,我国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的深度和广度与国外发达国家仍存在较大差距,也是制约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的瓶颈。

3.1校企合作得各学校的广泛重视,但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校企合作,走产学结合之路已成为高职高专院校办学的共识。各高职院校都开展了不同形式的校企合作,但多数还停留在“协议”上,合作的内容单一,主要以学习实习为主,没有深层次的合作,尚处于松散状态。高职院校希望通过实习解决学生的就业问题,而企业希望通过实习优先录用新员工,未将合作的重点放在学生技术应用能力的提高上。

3.2企业与高职院校结合点没有实现真正对接现行的校企合作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一头热”的现象,学校主动性强而企业缺乏积极性,企业在需要毕业生时才能学校联络。究其原因是学校与企业合作结合点存在偏差。企业希望高职院校能帮助解决技术问题,为企业带来丰厚的利润,但高职院校专业教师科研开发能力和技术改造能力较弱,很难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帮助。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在一定程度上还会给企业带来“麻烦”,所以“一厢情愿”很难奏效。

3.3组织机构不建全,缺乏宏调控多数高职院校开展校企合作主要靠各系部进行,学校领导没有亲自参与,更缺少校级领导管理机构,工作效率受到较大影响。企业合作事宜多由人力资源部兼管,企业急需毕业生时则与学校合作,没有长远的用人规划,与高职院校合作没得到重视,缺乏相应的推动机制。

3.4政府不能起到引领作用,政策激励机制缺位国家和教育行政部门积极倡导高职院校与企业开展合作,但政府并没有出台相应的具体政策,也没有资金支持。校企合作还只停留在学校单方层面上,企业由于没有更多的收益积极性不高。为此,国家政策激励显得非常必要,制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特殊优惠政策,充分调动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同时,高职院校也应将企业视为办学共同体,将部分利益向企业分流,使企业真正成为办学的“股东”,校企合作就会变为校企一家,其效果可想而知。

4实现校企深度融合的策略

借鉴发达国家企业深度参与高等职业教育的先进经验和管理模式,结合我国高职教育积累的经验,准确定位企业与高职教育关系,推进高职教育办学体制多元化改革,建立健全企业参与高职教育的激励机制,使高职教育发展由学校本位向企业主导转变,进一步提升企业责任和人才竞争力意识,形成互动双赢的校企合作机制。

4.1建立健全高职教育保障机制,实现校企合一政府应该发挥主导作用,制定一系列政策,支持、激励企业热心于高职教育。可借鉴德国职业教育的经验和做法,在国家法律框架下开展校企合作;政府加强职业教育政策法规的调控,为职业教育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为校企双方牵线搭桥,为校企合作提供平台;建立和完善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服务体系,保证企业等投资主体对职业教育的有效投入,给予办学的企业以税费的减免或直接给予经济资助。调动其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从而保证职业教育顺利、稳定地发展。

高等职业教育没有企业参与将是一种不成功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协议中就明确双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利益分配明晰,使职业教育真正变成校企合作、企业为主的教育体制,把学校单方行为变成校企共同行为

4.2健全组织机构,扎实开展工作成立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及学院校企业合作组织,形成“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行业协会和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机制。由实施领导小组具体协调高职教育产学合作,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使学校与企业按照相关约束扎实开展工作。

4.3建立激励机制,促进校企合作全面的进行

4.3.1成立由高职院校和企业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的校企合作委员会,调动校企双方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积极性,巩固和发展校企合作的成果。制订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共谋人才培养模式和专业教学计划,充分发挥校企各自优势,共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

4.3.2聘请企业有关专家、能工巧匠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师傅”为学校特聘教授或兼职教师,承担实习指导任务,并发给相应的聘任证书和课时津贴。可将符合教师任职条件且企业与本人愿意者,引进学校从事高职教学,以促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善教师队伍的知识、技能结构。

4.3.3积极筹措,寻找结合点,引入企业在高职院校组建生产性实训基地,有条件的企业可在学校设立专门的学院或教学系部。

4.3.4创造条件,明确责任,大力倡导学生深入企业进行工学结合或顶岗实训,根据岗位的不同付给学生一定的劳动报酬,使学生在提高专业技能的同时,充分体验企业文化,为今后从事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4.4增加情感投入,促进校企合作的可持续性校企合作过程始终贯穿着人际交往和感情沟通,在我国没有相关法律和规章的前提下,情感投入是促进校企合作的“催化剂”和“粘合剂”。学校要经常与企业沟通,如,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事件、重要政策等请企业领导出谋划策;校企共同开展公益事业和文体活动;重大节日相互走访等,随着校企双方人员感情稳固,校企合作就有了良好基础,合作事宜——培养高质量、高技能型专门人才也就落到了实处。

通过政策引导,机制保障,利益驱动,真情往来,学校与企业真正成为办学的共同体,构建“校企双元互动,办学资源共享,学生共管共育,风险利益共当”的良好运行机制,才能实现“校企”真正融合,高技能人才培养方能落到处。

参考文献:

[1]马树超,范唯.中国特色高等职业教育再认识.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8.09.

[2]张凤娟等.美国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动机与障碍探析.职业技术教育.2008.08.

[3]常小勇,高职院校产学研合作教育现状与对策分析.中国高教研究.2008.02.

[4]游文明.中德高职教育与企业关系的理性分析.中国高教研究.20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