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建筑施工安全及其质量监督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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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建筑施工安全及其质量监督

陈立征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200000

摘要:在建筑施工中,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是两个非常重要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能否顺利完成,基于此,本文分别在对建筑施工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质量监督

1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筑项目不断增多,特别是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不断推广应用,要求建筑技术管理人员,跟上形势的发展。在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方面,要善于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学习掌握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有效的管理机制。在此基础上,我们要创新监管手段,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新形势下建设施工管理工作,遏制建设施工事故发生,通过各方共同努力,以构建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质量、安全能真正得到控制。

2建筑工程安全及质量监督方面的潜在问题

2.1监督方式较为单一

建筑工程本身具有施工周期长、涉及专业多、技术要求高、施工设备复杂多样等特点,想要对其质量安全进行有效的监督,需要对先进的监督理念及方法进行有效的应用,但在实际工作当中,还存在监督方式较为单一的问题,无法对现代建筑需求加以满足,而且仅依靠监督机构的监督也很难对安全事故进行有效的防范,即便建筑工程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但由于质检部门在检测方法上缺乏创新,也难以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进行准确的测定,且单一陈旧的监管方法还会对宏观管理造成不利影响,限制了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效用发挥。

2.2安监工作效率低下,难以发挥政府监督执法职能

目前施工安监工作存在的首要问题是安监工作效率低下,政府机构难以发挥自己的监督职能,同时政府的监管权力也被大大地削弱了。在施工工程中,施工安全检查的工作内容还是较为传统的内容,还要对工程实体进行全面地检查,安监员还是要重新再做一遍施工人员的工程。由于安监员的人数原因,每个安监员的工作强度是非常大的,一个安监员日常工作要对几万甚至几十万平米面积的建筑物进行安全监督工作,安监员的工作方式以及检验程序还是没有任何地改变,这就使安检工作效率低下。

由于安监员工作的特殊性,安监员替代施工企业专职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已经是常事,这就造成了很多企业的专职人员和安全监督人员的日常工作缺乏积极性。一个企业在施工安全上都没有付出,光靠政府的监督和管理是行不通的,这种现象也会削弱政府监督的职能。

2.3施工人员自我安全意识不够,缺乏安全教育培训

目前我国很多建筑工地上的施工人员都是来自农村,这些施工人员存在着安全意识不足的普遍现象,加之施工企业为了节约人力成本,忽视了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企业不愿意加大宣传力度,就会导致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薄弱,从而使得工程出现安全事故问题,当安监员下令整改时企业却无从下手,进而出现监督效率不高一系列连锁反应。

3加强建筑施工中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效措施

3.1加强政府对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

政府在加强质量安全执行力度的过程中,要结合现行法律、法规严格规范质量安全的管理工作,经常对施工单位进行人员及质量的检查,对施工的质量安全方面进行相应的评估,并进行现场勘查,实地了解从而作出科学的评价。此外,要严格执法,依法惩处事故中的责任者,杜绝各种监管不严的现象。以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

传统的预约检查方式通常会使政府检察人员处于被动局面。因此,新型的检查方式要以抽查和巡查为主,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施工单位进行检查,采取巡查室不定期抽查、分站日常检查、全站大检查等监督方式加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巡查与质量监督交叉进行,两者互相补充,以便政府监管人员可以时刻了解到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

3.2对监督方法进行优化

第一,对具有较强先进性的检测仪器加强应用,如激光测距装置和钢筋扫描仪器等,以此来保证检测结果的精准性,在使用检测设备实施检查工作时,要做好重点部分的检测工作,如承重部分的混凝土强度、钢筋数量、楼板厚度、混凝土保护层质量等,要进行反复检测,同时还要对抽查监督的次数进行适当的增加,确保整个监督工作能够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及科学性;第二,在工程施工中,可以采用实时监控系统,落实工程施工的监管工作,使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都能得到有效的监督,以此来保证监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3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全面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质量安全问题是建筑施工中永恒的话题,要想从根本上减少这种问题,建筑施工者必须强化质量安全的意识,质量意识是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因此,建筑施工从筹建具体的施工都要有一个有效的执行措施,以保障建筑施工的质量安全。

3.4提高建筑施工者的从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总体来看,建筑施工者的素质是质量安全的关键因素。也就是说,建筑施工的质量安全及长远发展需要有专业技能和从业素质都较高的参建人员来保障。所以,施工单位的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应该充分起到领头作用,主动了解质量安全的相关知识,掌握相关的技能,提高自身的素质。并对一线的施工人员实行“以人为本”的管理方式,做好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3.5加强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执行能力

建设单位必须确保资金的投资费用标准,禁止资金挪用、偷工减料的现象发生,一旦出现,必须严厉打击。而且双方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出质量安全投入的明细款项和事宜,才能保证施工过程中的资金的合理使用。此外,施工单位要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质量安全技术的条框以及检查的标准,并时刻监督建筑施工的进度,做好管理监督工作,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标准来要求双方,加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执行力度。

3.6引入保险机制,减少质量安全的风险

建筑产品不同于其他的普通产品,如果在其合理使用寿命范围内发生质量问题,会因为时间的久远无法找出事故的责任人,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类问题,就必许引入保险机制来减少事故的发生。此外,保险公司也会因为自身经济利益在施工的过程中起监督作用,以预防将来可能出现的各种隐患。这样,施工中的质量安全就能够处于可控的范围。

4结语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与工程效益发挥以及施工人员安全具有非常密切的关系,对其质量安全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能够整个工程的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有效的提升,对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相关部门要对各项工作中的不足加以强化,并将质量安全监督落实在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当中,以此来推动建筑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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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潜在问题及解决策略探微[J].建材发展导向(上),2017,8(2):11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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