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凑性城镇规划方法探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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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凑性城镇规划方法探析

金海荣

(温岭市规划设计院,浙江温岭317500)

摘要:小城镇的兴起是我国向现代社会转轨的必然,是农村人口向小城镇迁移的必然。结合当前中国城镇规划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探讨了我国紧凑性城镇规划方法。

关键词:小城镇;紧凑性;规划

1我国城镇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

城镇在推动中国工业化、城镇化上已经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城镇规划发展中存在城镇布局不合理,规划缺乏科学性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城镇的数量太多、规模太小。从总量看,目前小城镇的平均规模,建制镇只有6000多人,非农人口只有3300多人。集镇1700人,非农人口不到400人。规模过小的直接影响是城市功能不完善、不健全,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投资成本高,且严重不足,创造就业的门路狭窄,对人口的吸引力不强,反过来又影响了城市规模的扩大,陷入低水平的恶性循环。这就使得大量的小城镇基础设施难以配套,企业间的分工与协作难于展开,大大降低了小城镇的综合效益。同时这种从农村中成长起来的小城镇的发展,还带有很大的自发性和盲目性,发展无序。许多小城镇发展方向不明确,不清楚自己的优势和潜力,不做市场分析,只是参与当前热门项目的竞争,造成许多小城镇的产业结构雷同,经济效益不高。

(2)一些地区,特别是发达地区,由于缺乏统筹规划,致使小城镇发展各自为政,遍地开花。分布密集的许多小城镇都大办工业小区,商贸区,如果任其下去,可能造成无农田,无绿地;烟囱林立;工厂、住宅混杂的不堪局面,甚至也可能重现发达国家曾出现的无道路用地的状况。

(3)规划整体协调性差。虽然全国绝大多数小城镇都编制了总体规划,从局部角度看,按规划建设是对“自发无序”建设的改进。但从全局的高度审视,现行的按规划建设仍然没有走出无序发展的模式。基础设施共享率低,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

(4)不同的规划之间相互脱节。一些地方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之间互不衔接,导致规划的指导和规范作用无法发挥:有些地方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速度预计不足,规划缺乏超前性,功能分区不明显,出现大量“马路城镇”,给后续建设带来很大难度;有的规划脱离实际,不考虑小城镇实际的财力,导致摊子铺得很大,土地资源大量浪费。

(5)对环境有负面影响。口前小城镇的发展以“苏南模式”,即以乡镇企业特别是乡镇工业的发展来推动的占有很大比重,其中还有很多城镇中的企业是接纳大中城市为了治理环境而迁出的污染企业,因此对小城镇的生态环境有负面影响。加上许多小城镇能源使用结构不合理,在环境治理方面的投入很少,致使许多污染物不加处理就直接排放,更加剧了生态环境的恶化。还有的小城镇在发展中不注意土地的节约,随便占用大量耕地,进一步加剧了人与环境之间的矛盾。

鉴于上述问题的出现以及外部环境的迫切要求,在中国城镇化的目前阶段,有必要尝试引用一种新的小城镇开发思路。紧凑城镇的规划开发理念必然成为中国农村城市化的一条重要道路。

2我国紧凑性城镇规划分析

2.1城市规模与形态问题。城城市规模的大小与集中效应的正负关系不是一个完全线性增长的正比关系,它涉及到一个临界值。当城市规模小于这个值时,规模与集中效应成正比,反之则是成反比。城市形态的稳定是相对的,变化是绝对的。城市规模的不断演化实际上就是城市突破一个又一个临界值(门槛)的过程。然而,对于任何规模的城市而言,下一个门槛值的确定都是很难作出正确判断:对于特大城市,果断跨越门槛,实现城市形态的优化是非常有必要的;而对于中小城市而言,如果脱离现实发展水平,在门槛没有到来之前就寻求跨越发展,则要付出沉重代价。

目前阶段,我国城市发展的首要问题就是寻找城市的最优规模,而城市最优规模并不等同于城市的终极规模。它只是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阶段能够促使城市运作效率最大的一种发展规模。根据城市各自区位、资源和发展条件的不同,各自也应拥有相应的最优规模。

当前的最优规模确定应该是各个城市在收集各自生态资源详实的数据后,将城市用地分为不可建、适建以及应建三类,城市发展时,在应建用地上保持紧凑而高密度的开发后才能扩展到适建用地上发展,两者之和则是最优用地规模的参考指标。

2.2土地利用方面。在土地利用上,改变以前的粗放开发模式,严格限制土地增量水平扩张,注重改善各类用地所占比例的协调性。发挥不同功能用地之间的整合和互补性,促进集聚正效应的产生。对于用地构成,我国有明文规定,但是,一个城市合理的用地构成应予以寻活对待,在不同的发展时期、发展目标下,它会有一定的出入,规定的指标要具有弹性。另一方面,要注重对现有存量土地的开发利用,从追求数量规模改变为向质量效益靠近。中小城市应着重深掘城市内存量土地,如市内的棚户区和烂尾楼,而不要一味大量征用市区以外的非城市用地。这是因为城市新区的开发建设并不是成本最低,根据经济学的外部递减效用,当新区选址超过了临界值,其前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也将越大,所投入产出比必将递减。紧凑城镇指导下的土地利用从下面几类用地具体分析:

(1)公共设施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种类很多,不同用地对空间区位的要求也不一样。回报率高的诸如商业、娱乐、办公等要布置在紧邻快速公交节点的圈层内和公交线路沿线地带,充分利用快速公交的优势,提高其利用效率,增加吸引力。使低等级服务施围绕最高等级服务设施布置。

(2)工业用地。工业用地根据自身不同,或对原材料依赖,或对交通便利依赖,又或对环境有一定的影响。因此,综合分析后,中小城市的工业用地布置在城市外缘,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工业用地布置则分两类:一在中心城区外沿发展轴布置;二是中心城区内与居住、公共设施混合布置,达到土地混合开发利用的目的。

(3)居住用地。相对于前面两类用地,居住对区位的敏感不强。但居住功能必须依附于其它功能,紧凑城市指导下的城市土地利用布局,强调土地的混合利用,居住用地的布局要满足居民对购物、工作、学习、休闲的出行要求。因此主要采取两种模式:一是在城市中心周围,公共设施圈层外布置;另一种是位于各中心之间城区内的综合性居住社区。其原则是尽量使居住功能与其它各类功能用地交叉混合,减少居民的出行距离。

2.3道路交通方面。道路交通对以紧凑城市为发展目标的城镇而言,主要从两个方面发挥作用。

一方面是在宏观交通制定层面,紧凑城镇规划指导下的城镇应该发展以公交为导向的快速交通出行方式,城镇的各级中心均以交通枢纽为核心,这就为市民在选择出行方式时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在公交车和步行成为居民主要出行方式后,不仅增强了城镇吸引力、增加了市民凝聚力,更为重要的是促使他们放弃过去以小汽车为导向的交通出行方式,减少了汽车尾气排放,对环境保护作出了重要贡献。对于特大城市来说,它们己经跨过门槛,外部经济效益足够承担昂贵地铁建设;但对于中小城镇而言,只能另寻它法,建设巴士快速交通,又或在城市道路中开辟专门的公交车道,给公交车提供小汽车无法享受的诸如红灯先行的优惠政策。

另一方面是微观层面,它又包括城市路网密度和路网布局两个层次。

城市路网密度是指单位面积用地内道路面积所占的比重。根据我国道路交通等级及间距的规定,换算出的路网密度是比较合理的。但是在操作中实际的路网密度是偏低的,高等学校、事业单位及特殊机关用地占地偏大,往往规划只到了次干路层面,留一支路层面无法进行有效的控制,因此在建设紧凑城镇时,就该合理划分城镇路网密度,尽可能对支路网密度也进行有弹性的限定,既支撑了城镇紧凑布局的发展,也通过增强临街面,丰富了社区活动。这也就是欧洲历史老城中街坊式的独特魅力所在。在主体路网划定的前提下,城市支路网要进行不等距划分,通这样使得各个地块的大小不一,方便各类型的开发商进行投资建设,兼顾了各种开发需求,促进土地的混合使用。而且由于不路网的不等距,使地块之间在区位、交通便捷性和可达性都有差别,更易于土地的级差经营。

参考文献

[1]韩笋生.借鉴“紧凑城市”理念实现我国城市的可持续发展[J].国外城市规划,2004.

[2]陈海燕.紧凑还是分散[J].城市规划,2006.

[3]陈友华.城市规划概论[M].上海:科技文献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