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4月,苏南某高等学院教师张泳一纸诉状将省教委(5月份改为省教育厅)及教委主任(教育厅长)推上被告席。5月24日,南京鼓楼区法院因其超过法定诉讼时效驳回起诉。张泳不服一审裁定,6月3日,张泳依据最高法院有关规定,以非起诉人自身原因超过起诉期限,且自己一直未放弃起诉权利为由,向南京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并追加学院一名领导因侵犯名誉权为共同被告。
西部法苑
2001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