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教育存在的矛盾与解决策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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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教育存在的矛盾与解决策略

吴会蓉

吴会蓉

(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学院,四川成都610000)

摘要:廉政教育是指以促进廉洁勤政为目的的教育活动,是我党做好党风廉政工作的前提,当前廉政教育存在教育内容的根本性与应激性、教育过程的长期性与阶段性、教育方式的规范性与灵活性、教育效果的内在性与外在性的矛盾,廉政教育要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提高廉政教育的实效。

关键词:廉政教育;矛盾;解决策略

中图分类号:D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6035(2013)11-0000-02

廉政教育,是指以促进廉洁勤政为目的的教育活动。它是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中的重要一环,是做好党风廉政工作的前提,是促进良好行政氛围形成的重要途径,也是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反腐免疫力,提升是非辨别力的强大武器。我们党在党风廉政教育中,坚持教育为主,预防在先的原则。当前廉政教育存在教育内容的根本性与应激性、教育过程的长期性与阶段性、教育方式的规范性与灵活性、教育效果的内在性与外在性的矛盾,因此必须针对性地解决这些问题和矛盾,以提高廉政教育实效性。

一、重视教育内容的根本性与应激性的矛盾,抓住核心,强化党员干部的勤政为民的党性意识

当前对党员干部的廉政主要内容是:要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坚持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1]。这些根本的教育内容概括起来是以下四个方面:

1.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

我们党是非常重视理论指导的党。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确立为自己的指导思想。在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实践中,我党结合中国的革命和建设的国情,能动性地总结和形成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确立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形成了丰富、行之有效的经验,这些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集中体现了党的领导智慧和执政能力,在这些理论的指导下,中国的革命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

2.进行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精神支柱,它决定和支配着每个党员干部的价值取向和人生目的。培养良好的从政道德品质,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遵守道德规范,增强革命气节,提高道德情操,是抵御腐朽思想观念入侵的思想道德防线。

3.进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

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是党的创造力、战斗力和凝聚力的重要内容,党的作风状况,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国家的前途命运。作风教育的核心是群众路线教育。

4.进行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

严密的组织性和铁的纪律,是实现全党的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的重要保证,又是我党取得胜利的重要优势,加强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以上内容既是廉政教育的根本内容,也是实现廉政教育根本目标的重要途径。廉政教育的内容和目标应紧紧围绕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原则、法纪意识、高尚人格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行,摈弃功利主义、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错误人生观和权力观,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和“权利人民赋予、权利服务人民”的权力观和荣誉感。围绕这一根本目标的廉政教育应当是有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常态化的系统教育,这是廉政风险防控的针对性治本之路。

然而,当前的廉政教育却呈现出应激性的状态,表现为:应上级要求多、应突发事件多,而有系统的常态化的、围绕核心价值观和人生观的教育相对被淡化,导致教育内容系统性不强、教育活动一阵风、教育效果表面化,虽可以达到一时的效果,但其效果更多表现为治标,难以达到治本的目的。

二、重视教育过程的长期性与阶段性的矛盾,全程介入,提高党员干部防腐拒变的治未病意识。

廉政是应当是文明社会的常态,腐败是社会发展的病态,就如人会时不时生病一样,腐败会随时出现在文明社会中。因此与文明社会的疾病作斗争是个长期的过程,其重点在于:长期性地关注社会肌体(特别是党员干部群体)的状态、提前介入开展预防性毒素清理和强健体魄的工作(廉政教育)、发现疾病苗头及时给予治疗并帮助肌体恢复(惩治和修正)。廉政教育就是其中最基础的、最常规的、需要长期坚持的治未病手段,这种教育需要有长远的目标、与之相配套的教育规划以及可实施的具体教育内容,是一种长时期的思想浸润、潜移默化的过程。

然而,由于社会发展的不断变化,某些时期腐败这种病态可能表现的比较明显,也可能以更加变异的形态出现,防腐拒变面临的任务和环境会有所不同,因此,解决某个阶段引起人们强烈关注的腐败问题必然成为廉政建设的阶段性重点工作。但是,要注意阶段性目标与长期目标的关系,不能因为要应对阶段性教育和治理的任务而忽视长期的教育目标,而是牢牢把握住廉政教育根本目标的同时,将阶段性任务恰当地融入其中,既保证教育目标的严谨性、统一性、根本性,也恰当地解决了当前的拒腐防变、廉政建设的问题。

三、重视教育方式的规范性与灵活性的矛盾,做好规划,强化廉政教育的规范化管理。

教育方式的选择与对党员干部教育工作的认识程度相关。由于有些地方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教育活动本身规律的和要求的认识不到位,导致教育方式存在规划性不强、系统性缺失、规范性不够等问题,如有的的单位的廉政教育活动往往是跟随上级要求或结合突发性的应急事件开展,单位本身缺乏规范化的自主教育内容和教育活动;有的单位只是零星地安排部分教育内容,缺乏规范的系统的内容。廉政教育活动教育方式也多为参观、讲座、临时性诫勉、座谈等方式,不可否认,零星的、灵活性的廉政教育活动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达到教育、警示和提醒的作用,但是对党员干部的系统性、规范性教育,如:系统性党课学习等,对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境界、道德水平,重塑理想信念,自觉建立勤政爱民、能政高效的行政形象和防腐拒变的能力更能起到根本性的教育和帮助作用。因此,将规范性培训与灵活性教育活动相结合,在解决具体实际问题的同时,牢固树立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责任意识、权利为民意识、德政意识等,更有利于预防腐败,提高勤政、能政的意识和能力。

四、重视教育效果的内在性与外在性的矛盾,知行统一,实现廉政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廉政教育的最终目标是以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道德境界和政治修养为目的,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自觉进行主观世界改造,激发党员干部的勤政和为人民服务的自主意识和自觉意识,促进党员干部廉政、防腐的内控意识和自控行为,从而达到廉政防控治本的目的。

然而,鉴于廉政防控形势的严峻性,积极开展制度建设、警示教育、纪律教育、提醒诫勉等教育,发挥制度和规则等外在约束力量的作用,可以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这种效果更多表现为外在的、人们鉴于对制度和规则的畏惧而表现出来的不敢或不能的治标的控制效果。廉政教育的目标是以治本为核心并兼顾当前目标从而达到标本兼治,因此,通过适时的、针对性的外控性力量的影响,结合规范的、长期性人生观、价值观和党性教育,将外在约束转化为自觉的内控意识意识和内控力量,将被动的纪律要求转化为自觉的廉洁认同情感,转化为自觉行为准则和生活习惯,内融于心,外践于行,从而形成稳定的廉洁操守,是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建立自身的勤政、能政的力量和拒腐防腐的屏障。

反腐倡廉教育对党员干部廉政行为的养成有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只有紧紧围绕党的宗旨、纲领和党员干部成长发展的根本方向和目标,坚持不懈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才能使党员干部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自觉筑起一道坚强的思想防线,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弘扬正气,抑制邪气,达到有效抑制腐败的目的。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