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受处分处理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做好企业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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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受处分处理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做好企业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

王志

淮南矿业集团纪委,安徽淮南232001

摘要:对受处分处理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就如同巩固性的后续治疗,是违纪党员干部能否真正康复的重要因素。本文以问题为导向,从完善机制、出台措施、持续发力等方面探讨做好企业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的方法、途径及具体举措。

关键词:企业;处分处理;教育;管理

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加强对受处分处理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是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纪法意识的有效方式;是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筑牢思想防线,堵塞监管漏洞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主线工作。

1当前企业处分处理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企业受处分处理人员管理不到位,主要是非在岗人员处分决定未能送达本人,确定年度干部考核等次不符合规定,处分处理情况未能进行通报,以案示警,警示教育的效果未能发挥。

1.1处分决定未能送达本人

主要存在因被解除劳动合同、离岗退养等原因无法联系,造成处分决定未能送达本人。个别情况下也出现被处分人拒签等现象。

1.2确定年度干部考核等次不符合规定

干部考核中未对受处分处理人员情况进行了解,部分受处分处理干部在影响期内依然被评为合格,少数干部甚至被评为优秀。

1.3纪律处分处理情况未进行通报

部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顾及被处分党员干部面子,往往一处了之,不通报、不发布,起不到警示教育作用。

1.4与受处分人谈话未能形成机制

谈话教育作为体现组织关爱的方式,未能有效实施。对受处分人的谈话有的未开展、有的虽进行了谈话但泛泛而谈不切入主题,谈话效果难以发挥。

2对受处分处理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中的主要难点

制度机制不健全、队伍建设跟不上,使受处分处理干部的教育管理事实上成了监督盲区。有的受处分处理干部对处分处理决定口服心不服,有的认为小错不断、大错不犯,不知止、不收敛,甚至滑向了更为严重的违纪违法深渊。主要难点有:

2.1未制定具体操作规范

处分决定的宣布、送达;调整受处分人的职务级别、岗位等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工资;评定受处分人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的年度考核等次,限制评先评优资格;落实有关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等等操作未能形成明确制度机制。

2.2纪检监察人员紧缺

企业纪检监察人员不足,往往一人兼任多项职能,经常把工作重心放在查处、惩治的前半篇上,对受处分处理干部能否在心理上真正接受处分处理决定、所在党组织是否履行了日常管理职责等没有及时跟进,情况不明、底数不清。

2.3少数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

2.3.1不愿管不敢管

少数领导干部奉行好人主义,觉得受处分处理干部丢了面子、丢了位置,对他们存在安抚心理,开展教育管理时理不直气不壮,在岗位安排、生活待遇调整方面迁就照顾,甚至对工作马虎、凑合等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管不问。

2.3.2想管没有方法

企业基层党组织教育管理受处分处理干部的方法不多,存在心有余而力不足现象。受处分处理干部大多有思想包袱,基层党组织怕管太多引发被处分人负面情绪影响工作,或是担心开展谈心教育不当引起被处分人抵触情绪。

3从多点发力做好企业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

严把执纪教育关,做实做细案件“后半篇文章”。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在有效发挥惩治功能,形成“不敢腐”有力震慑的同时,注重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的作用,打通“不敢腐”与“不能腐”、“不想腐”三者之间的联系。

3.1提高认识压实责任

出台《企业纪律处分执行工作规定》,明确执行程序、执行内容,并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范围,对检查中发现的纪律处分执行不到位、不规范等问题,尤其是“年度干部考核等次评定不规范”等突出问题,要立行立改,对问题反复出现的责任单位予以问责,规范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

3.2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充分利用企业年度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结合纪律处分执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的放矢,全面加强企业纪律处分执行工作。严格执行处分决定的宣布程序,总结执行经验,形成执行台账、执行内容告知、个案执行报告、定期报告、定期回访等执行机制,解决“一宣了之”、“打白条”等问题,加强对处分执行工作的日常监督,不断提高纪律处分执行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3.3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认真剖析典型案件的成因,把案件暴露的问题点出来,体现到处分通报上,推动案件相关单位从根子上解决问题,到案发单位通报案情,宣布处分决定,督促案发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推动在全企业范围内自查自纠,真正做到办一个案件,警示一片,规范一类。发挥企业网站作用,反复强调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三十条、企业作风建设二十条禁令,坚持通报曝光制度,凡是违反“四风”方面的问题,都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

3.4发挥红脸出汗效果

一是立足“早”,灵活运用廉洁谈话、提醒谈话、组织约谈、信访约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方式,早发现、早处置,谈话内容突出重点,对涉及的问题不打掩护、不和稀泥,既体现出党组织对党员的关心爱护,又让党员切身感受到组织纪律的严肃性,防止“小过错”演变成“大问题”。二是注重“常”,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三会一课”等载体,通过开展经常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运用谈心、谈话等方式,对“小问题”勤提醒、严批评、多敲打,将“红脸出汗、咬耳扯袖”落实到日常工作和组织生活中。三是强化“责”,将“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列入主体责任清单,作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述责述廉等重要内容,围绕权力集中、信访反映较多、违纪案件易发多发的单位建立“问题清单”,采取定期报告、约谈函询、追责问责等有效机制,推动责任落地。

3.5建立回访教育机制

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做好受处分处理人员的回访教育。认真听取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积极帮助其解决困难、疏导情绪和消除思想顾虑。建立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情况登记制度,对受处分人员的基本情况、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等进行登记,通过回访教育,引导受处分人员知错改错、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激发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参考文献:

[1]石艳红.后半篇文章该由谁来写.中国纪检监察杂志.2019年第9期

[2]蒋卓庆.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中国纪检监察报.2019年8月8日

[3]李云舒何春生.屡触红线不知止心无敬畏必受惩.中国纪检监察报.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