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结构对企业创新行为的影响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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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结构对企业创新行为的影响分析

刘飞

刘飞(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云南昆明650091)

作者简介:刘飞,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摘要:市场结构对企业创新行为的影响问题一直是创新经济学和产业组织理论学家们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本文根据产业组织理论对市场结构的划分,定性地分析了完全竞争、完全垄断以及介于二者之间的寡头和垄断竞争市场结构对企业创新行为的影响关系,进而得出什么样的市场结构更有利于促进企业创新水平的提高。最后,本文进行了总结,并指出未来需要关注的方向。

关键词:市场结构;企业创新;行为

市场结构对企业创新行为的影响问题一直是创新经济学和产业组织理论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也就是研究什么样的市场结构有利于企业创新。为此,本文根据产业组织理论对市场结构的划分,按照不同的市场结构对企业创新行为影响的动力和能力不同,分析了完全竞争市场结构、垄断市场结构以及介于二者之间的寡头和垄断竞争的市场结构对企业创新行为活动的影响,进而得出什么样的市场结构更有利于企业创新。

1垄断的市场结构对企业创新行为的影响分析

就企业创新能力的而言:垄断企业是最有能力进行企业进行创新活动的市场结构,并且是企业创新最有效率的发明者和传播者。因为,垄断企业是该市场产品的唯一供给者,当面临着向下的需求曲线时,垄断供给企业有很强的市场势力(勒纳指数大于零),是产品价格的制定者,能够持续获得超额利润。所以,企业由于能够获得进行研究开发等创新活动的资金支持,具备了相当强的企业创新活动的能力。此外,研究与开发工作可能有规模经济性,或者一些创新只有大企业才能充分开发和利用这些创新的成果,以至于非垄断竞争型小企业难以承受从事大规模的研究与开发计划耗费的巨大财力,或是不太合算。而且,由于研究与开发支出是高风险的,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那么只有垄断大企业才有能力把这个风险投资分摊在许多项目里,以达到分散风险目的。

正如熊彼特(Schumpeter)在1942年《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一书中所写的,他认为垄断有利于企业创新,并且他强调了创新活动的制度化、产业研发试验室对企业创新的促进意义以及大企业在创新中的关键作用。熊彼特认为:只有垄断大企业才能够负担得起研发开发项目费用,较大而且多元化经营的企业可以通过大范围的研发创新来消化创新行为高风险带来的失败,而且,创新成果的收益也需要企业具有某种程度的市场势力。加尔布雷思(Galbraith,1952,1956)、麦克拉林(Kaplan,1954)从一些相对简单的理由也归纳得出,大企业是引致企业创新最有效的工具,也进一步强调了企业规模在企业创新中的重要性。从上面分析可以看出,他们主要是从垄断企业有很强的创新能力。

就企业创新动力的而言:在垄断市场结构条件下,其他企业进入该市场的进入成本很高。垄断企业在缺少外部竞争压力情况下,仍可以持续获得超额利润,存在所谓的更新效应。所谓的更新效应,是指拥有较强市场势力的企业创新动力较弱。垄断企业如果能在不改变现状的情况下能够实现利润最大化时,一般是不会冒着风险去进行企业创新的。另外,垄断性企业由于规模大,历史悠久,其组织结构和管理程度都比较僵化,企业领导人常常会按常规思路经营,缺乏企业家创新精神。所以,垄断型企业创新的动力很弱。

可见,垄断的市场结构下:一方面:一个企业即代表一个行业,占有全部市场份额,可以获得超额利润,企业创新能力很强。另一方面:特别是当该行业有极高的进入壁垒时,企业缺乏外部的竞争压力,这又造成企业创新的动力严重不足。因此,综合企业创新行为的能力和动力两个方面来讲,垄断企业不是有利于企业创新的市场结构。

2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对企业创新行为的影响分析

就企业创新能力的而言: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条件下,由于该市场的企业很多,每个企业对产品的供给影响甚微,企业面临着水平的市场需求曲线。供给厂商这时没有市场势力,缺乏产品定价的能力,是市场价格水平的接受者,只能够获得正常利润。由于没有超额利润,这时企业进行创新活动的能力很弱。而且,由于企业规模较小,对竞争性的小企业来说,即使能够获得少量利润,面对企业创新时的不确定性,研究与开发支出也是非常昂贵了,而且它是一个消耗资本、时间的过程,小企业或许不能等待推迟的报酬,因为它们没有足够的财力。更没有能力把这个高风险投资分摊在许多企业创新项目里,进而以达到分散企业创新行为风险目的。所以,完全竞争企业创新能力很弱。

就企业创新的动力而言:阿罗(1962)在一个经典模型就曾指出,在完全竞争性市场中,企业创新利润大于垄断市场的利润。因此,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要比垄断的市场结构具有更强的激励企业创新动力。阿罗模型的具体假设如下:①假设企业的生产过程具有一定的固定成本。②假设在企业创新行为活动前后,市场上没有企业创新的竞争,但有企业创新的垄断者。该垄断者既可将减少成本的企业创新成果转让于一个竞争性企业,也可自己利用这一创新成果用于垄断产品市场,减少企业生产的成本。这样,对产品垄断者而言,其创新的利润动力也就是创新前后的利润之差。③为了简化分析,省略了企业创新行为可能遇到的不确定性和资本的专用性等问题。④企业为了达到利润最大化,在竞争行业中,企业按照价格等于平均成本生产;而在垄断行业中,企业则按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确定生产。在该模型中,在起始成本和需求相同的情况下,阿罗分别求出垄断和完全竞争条件下企业进行创新的利润。成功创新带给竞争企业的利润远远大于垄断企业获得的利润。这是因为,竞争企业从零经济利润开始,所有利润全部来自于创新,而垄断厂商在创新前就能获得一定的经济利润。对垄断企业来说,企业创新的动力是源于企业创新带来的超额利润仅仅是比创新前新增的部分,并不是企业创新后利润的全部,即垄断企业存在更新效应(替代效应)。而完全竞争型企业创新带来的利润则是企业创新后利润的全部。这表明完全竞争型企业的创新动力较强。

可见,完全竞争市场结构下的企业只能够获得正常利润。由于没有超额利润,这时企业进行创新活动的能力很弱。由于在竞争市场中,不存在更新效应,因此,企业创新的动力较强。所以,综合企业创新行为能力和动力两个方面来讲,这类企业实际上也不是有利于企业创新的市场结构。

3寡头、垄断竞争市场结构对企业创新行为的影响分析

就企业创新能力的而言:寡头和垄断竞争是介于完全垄断、完全竞争二者之间的不完全竞争市场结构。寡头和垄断竞争中的企业既不像在完全垄断市场中企业是市场价格制定者,也不像完全竞争市场中企业是价格接受者,而是价格寻求者和影响者。寡头和垄断竞争市场中的企业之间生产、销售是有差别的产品,这些产品相互之间是可替代的但又不是完全可替代的(也就是需求的交叉弹性是大于零,但小于无穷大)。由于产品有差别,企业的需求曲线向右下方倾斜,企业数量比完全竞争的企业数量少,再加之企业进出行业时有一定进入或沉淀成本等因素,这就使得该行业中的每个企业具有一定的市场势力。企业具有的市场势力的大小取决于它将它的产品区别于其他厂商产品方面(包括主、客观方面)获得成功。拥有一定的市场势力也就意味着企业具有一定的产品定价能力,一定的获利能力。所以,一般来说,不完全竞争的寡头、垄断竞争型企业具备了从事研究与开发等企业创新活动的能力。

就企业创新的动力而言:寡头和垄断竞争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企业进入和退出都比垄断时容易多。(当然,寡头市场进入和退出成本比垄断竞争市场大,比如,汽车和钢铁等行业进入和退出成本就相对比较高。)进退成本的降低,必然导致在不完全竞争寡头和垄断竞争市场结构条件下,存在许多生产同类产品企业,产品之间有很强的替代性,交叉弹性很高,每种产品的需求弹性也较高。迫于外部竞争对手的威胁,企业必须采取的创新活动而提高企业竞争力。由于企业间存在一定程度的竞争,能够激发出企业创新的动力。所以,一般来说,寡头、垄断竞争型企业也具备了企业创新的动力。

可见,在寡头和垄断竞争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中,企业既具有一定程度的竞争,又具有一定程度的垄断。因此,它既具有从事企业创新的市场势力,又具有从事企业创新的竞争机制,是最适合企业创新的市场结构。如果我们认同仅仅具有企业创新的能力或动力,并不能真正地有效地促进企业创新,只有二者具备了一定水平的市场结构才能有效地促进企业创新的假设,而寡头和垄断竞争市场结构正好具备了两者。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寡头和垄断竞争的市场结构是最有利于创新企业创新的市场结构。

4结语

从上面分析来看,到底是垄断、寡头、垄断竞争、完全竞争中的哪一种市场结构有利于企业创新问题上,笔者认为介于完全竞争和完全垄断之间的寡头和垄断竞争市场结构由于具备了企业创新的能力和动力,是利于企业创新的市场结构。这也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理论和实证上的支持,尽管也有些学者得出了相反的结论。为什么现实中完全垄断和完全竞争的产业的效率较低,存在大量比较有效率寡头和垄断竞争产业,如果企业创新水平的强度是影响企业效率的重要因素,这也从另一方面解释了现实中为什么基本是这样的。具体到个别产业可能与定性得出的结论不一样,但这并不影响笔者所做粗略定性分析。因为,何种市场结构有利于企业创新还要深入考察,不能一概而论。产生差异的原因可能是:市场结构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可能还依赖于其他因素,如产权结构、产业特性、独占条件以及进入条件等。因此,政府制定和实施产业组织政策时,应该使企业既有一定的市场势力,又有一定的市场竞争,以达到市场有效竞争状态,保持企业创新的能力和动力,促进企业创新水平提高。

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以美国为主导的新经济高科技产业风潮席卷全球后,使企业创新活动发生了深远地变化,产生了一些新的变化趋势。由于网络化不断提高,许多企业创新活动可以在小规模但联系紧密的组织内进行。美国的硅谷便是成功的范例。高科技产业比以前传统产业表现出了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因此,许多国家都纷纷将高科技产业作为重点产业。在发达国家迈进后工业化社会的进程中,对于高科技产业下的有关市场结构对企业创新行为影响研究的文献还很少。以传统的制造业为基础的定性和定量研究结论能否经得起经济发展的实践检验,还需进一步的深入探讨。目前,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正处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市场化程度还不是太高,刚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许多产业结构还没有定型,国内学者以中国经济为背景的研究结论可能还需要进一步的实践检验,这也将是今后研究的重要方向之一。

参考文献:

[1]陶良虎,李慧.不同市场结构下的技术创新[J].理论与实践,2006,(12).

[2]赵玉林.朱晓海:市场结构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分析[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2006,(8).

[3]盛锁,杨建君,刘刃.市场结构与技术创新理论研究综述[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6,(4).

[4]吴延兵.企业规模、市场力量与创新:一个文献综述[J].经济研究,2007,(5).

[5]王子君.市场结构与技术创新[J].经济学家,2002,(4).

[6]吴汉洪.西方产业组织理论关于市场结构与创新关系的争论[J].教学与研究,2002,(11).

[7]杨建君,李垣,刘景安.市场结构、治理结构和企业技术创新[J].创新研究,2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