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化解金融债务风险促进长丰经济行稳致远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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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化解金融债务风险促进长丰经济行稳致远

许友松

(长丰县委党校安徽合肥231100)

一、长丰县金融债务的总体状况

近年来,长丰县扎实开展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压降、非法违规金融活动打击、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政府隐性债务“四清四实”专项整治等行动,重点领域个案重大风险得到稳妥处置,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全面完成,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2018年,长丰县实现全国百强县排名“三连升”,位居第82位,并入选全部五项“百强”榜单。

截至目前,我县共有金融机构16家,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12家,保险业金融机构3家,证券业金融机构1家;类金融企业4家,其中:担保公司1家,小贷公司3家。全县有上市企业1家(鸿路钢构)、新三板挂牌企业7家(舜禹水务、人和环境、神舟催化、华恒生物、华升泵阀、万安环境、合凯电气)。全县企业数量15323户,其中小微企业占比95%,约14556户;另有个体工商户29377户。

截至2018年12月末,全县银行机构存款余额为464.44亿,较年初增加53.75亿,增速13.09%;各项贷款余额303.97亿,较年初增加61.03亿,增速25.12%;存贷比65.45%,新增存贷比113.53%。

截至2018年12月末,全县保险机构实现保费收入2.5亿,理赔支出1.7亿。

截至2018年12月末,兴泰担保公司在保企业757家,在保责任余额8.5亿元;3家小贷公司在贷企业194笔,在贷金额4.57亿元。

二、长丰县金融债务风险的表现

(一)金融运行的潜在风险不容小觑

一是地方法人银行信用风险较大。截至2018年12月末,县农商行不良贷款余额23238万元,贷款余额978975万元,不良率2.37%;科源村镇银行不良贷款余额2572万元,贷款余额235987万元,不良率1.09%。随着持续的经济下行压力,地方法人银行面临较大的债务人违约风险。

二是融资担保公司担保风险不容忽视。截至2018年12月末,兴泰担保累计代偿660万元,累计追回代偿500万元,另外160万元代偿款已办理足额抵押,目前正追回中。因长丰兴泰担保风险把控由市兴泰集团管理,风险控制较严,目前无未处理的呆坏帐。

三是小贷公司贷款风险总体可控。县域内的华安、恒泰、鸿路等3家公司的贷款运行比较正常,但是其潜在的风险仍然存在,主要表现为:个别小贷公司内控制度及管理有待完善、小贷公司客户群体质量相对一般、小贷公司贷款不能上征信系统等。

四是互联网金融潜在风险较大。互联网金融大多游走于合法与非法之间的灰色区域,稍有不慎就可能触碰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非法集资”的高压线;同时互联网金融去实体化经营和依托于互联网的销售渠道使得机构摆脱了对物理网点的依赖,隐蔽性较强,难以发现。截至目前,我县暂无互联网金融企业,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存在互联网金融的潜在风险。

(二)非法集资风险点多面大,其危害性很大

非法集资往往以高收益、高让利、低门槛、快回报为诱饵,预防难,形式多样,欺骗性强;发现难,手段隐蔽,参与者一般不愿意主动报案;处置难,涉及群众多、时间跨度大、异地作案多,影响范围大。

当前我县非法集资风险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房地产行业潜藏非法集资风险。在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部分房地产企业交易量萎缩、资金吃紧,易出现房地产公司因资金链断裂引发非法集资风险;二是金融信息咨询中介机构非法集资风险隐患突出。此类机构工商登记注册简单,业务范围边界不清,缺乏监管主体,在实际经营中往往会超出工商核定的业务范围,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三是案件资产处置风险。从2011年4月23日开始,我县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连续爆发的“百氏情缘食品公司”、“天一养殖公司”、“枭龙科技公司”、“中奥混凝土公司”、“合肥通用变压器厂”等五起非法集资案件,案值从1.2亿到5.35亿元不等,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带来了重大损失,给社会稳定带来了严重影响,且案件资产处置没有具体法律可以依据,存在较大处置风险。

(三)政府债务在可控区间,但要实时监控

一是债务余额小于省财政厅核定的债务限额。截至2018年12月末,我县政府债务实际余额592521万元,债务余额小于省财政厅核定的政府债务限额635613万元,政府债务总体规模适度。二是债务各项指标均低于债务考核预警值。我县政府债务各项指标分别为,债务率31.9%(省财政厅考核要求小于80%)、新增债务率2.5%(省财政厅考核要求小于10%)、逾期债务率0(省财政厅考核要求小于5%)、隐性债务率38%(省财政厅考核要求小于150%),各项指标均低于省财政厅设定预警值,债务风险较低。

三、防范化解长丰县金融债务风险的举措

总体来看,金融债务风险是工业化和现代化过程中必然出现的社会经济现象,发达国家的经验告诉我们,地方金融债务问题的解决异常复杂,只有认真分析,科学论证,精准分析地方债务成因、风险,才能有的放矢地采取防范措施,使地方金融债务所蕴藏的金融债务风险得到消解。地方政府金融债务管理的重点应放在化解财政风险与地方金融风险上,为此,应坚持新发展理念,以长远和发展的眼光出台改善金融债务结构与控制金融债务规模的战略举措,努力建立切实有效的防范化解风险管理机制,逐步培育良性的金融债务运行机制。

(一)建立完善防范化解金融债务风险的制度措施,使监管处置工作有法可依。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金融风险防范工作,我县成立了长丰县金融工作领导小组、长丰县各类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建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制度,相继出台了《长丰县深入开展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长丰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等一系列防控金融、债务风险的政策措施。下一步,我们建议将重点采取如下主要措施,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一是扎紧制度笼子,实施有效监管。目前,我国金融监管实行垂直管理模式,“银保监会”、“证监会”在我县域均未设分支机构,县地方金融监管局的力量薄弱。随着我县经济不断发展,各类金融新业态的逐渐显现和金融机构混业经营趋势的初步形成,我县实施有效的金融监管风险日益加大。

二是尽快建立健全有关非法集资资产处置的相关政策,使处置工作有法可依。通过调研、考察,各地对非法集资案件资产处置各有不同,有政府牵头的,有政法委牵头的,也有法院处置的,等等。造成上述情况的原因,主要是没有统一的处置模式,处置单位全是摸着石头过河,在处置中没有具体法律可以依据,缺少强硬的手段,这就要求急需制定可操作的法律、法规,文件,包括司法解释,这样处置的难度就会变小。

三是加强非法集资工作考核与责任落实。将非法集资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提高相关部门工作重视程度。同时严格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双凤开发区管委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发挥行业主(监)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主动担当、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又要统筹协调、共享信息,切实形成合力。

四是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信用平台数据的录入与更新;在行政审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财政性资金使用等领域推广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培育发展信用服务机构;在重点领域建立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大力开展诚信教育、诚信宣传活动,提高社会诚信意识。探索完善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将证券、保险信息纳入征信平台,将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及线上融资平台等征信记录全面纳入征信系统的覆盖范围。探索将民间借贷信息纳入征信系统,使金融机构在更大范围内掌握企业和个人的负债信息。形成“政、银、企”征信信息共享平台,降低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信用风险,保障信贷资金安全。

(二)完善金融债务防范预警机制,建立防范化解金融债务安全网。为完善金融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处置机制,必须建立和完善金融安全网,对金融债务风险发生的全过程进行预测、监控和处置。如,建立以风险资本充足率为基础的快速预警纠偏制度和风险评级预警制度,以风险资本充足率为基础将银行业金融机构划分为正常机构、问题机构、危机机构,实行分类处置;对其他金融主体应坚持债务定期分析和报告制度,对超过预警线的金融债务应及时发出预警通知,以引起高度重视,及时预防债务风险的发生;对政府债务风险,可建立包括预期借款需求占政府收入的比例、债务水平、财政赤字等指标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对政府债务的规模和结构进行动态监测;发现可能出现金融债务风险的地方,政府应给予高度的重视并提前启动预警预案,尽早采取防范措施。

(三)防范化解各类金融机构风险。一是加强地方金融监管与服务。2019年3月,新设立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强化了地方金融监管与服务;二是加大对县域金融改革的支持力度。通过代偿不良贷款、地方税收留成返还、政府成立清欠小组等方式,支持农信社成功改制为长丰农商银行;同时积极引进县域外金融机构来我县设立分支机构,培育壮大村镇银行,进一步促进县域金融机构“硬件”改造升级;三是出台金融考核政策。完善出台《长丰县政府性资金存放金融机构考核评价暂行办法》、《长丰县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考核办法》,通过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和组织实施考核,统筹调配各金融机构投放财政性存款份额,对做出贡献的金融机构进行奖励,着力鼓励、引导县域金融机构支持我县实体经济和“三农”发展的积极性,为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四是认真兑现奖励贴息等政策。兑现2018年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316.2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励资金318万元、新型政银担存款利息差补贴及奖励资金375万元。五是完善发挥担保保险保障作用。按照县政府部署,着手组建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进一步改善县域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强化推进金融服务;2018年以来,较往年的草莓保险和淡水养殖(鱼)等特色农险,新增了瓜果、苗木等设施农业保险,扩大了农业保险覆盖面。六是打击非法互联网金融企业。2018年7月19日,市金融办要求我县对注册地为蜀山区、经营地位于我县北城世纪城祥徽苑写字楼2栋、平台名称为“恒福金融”P2P网贷的“安徽众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查处。经协调,县市场监管局双凤所和县公安局双凤所已联合实施现场检查,于8月7日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经营,经营场所现已经停业。

(四)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一是大力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二是开展涉嫌非法集资专项排查活动,深入排查,准确定性,把握风险防范化解主动权;三是加大涉案资产处置力度。针对5起非法集资案件,县政府专门成立非法集资案案后资产处置工作组处置涉案资产。目前,已对中奥公司资产(债务1.26亿元,债权0.79亿元)采取债转股方式处置;准备对百氏情缘(债务2.89亿元,债权1.04亿元)采取债转股方式处置;正在与枭龙公司(债务1.03亿元,债权0.29亿元)对接拟采取债转股方式处置;准备对通用变压器厂(债务0.98亿元,债权0.42亿元)采取公开拍卖方式处置;“天一养殖公司”涉案资产较少;近几年,新发生的“365连锁超市”非法集资案,长丰县境内三家门店已关闭,犯罪嫌疑人已由包河公安分局立案侦查、打击处理;“赵毅”非法集资案,法院已经判决,无可处置资产。

(五)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一是规范有序开展存量政府债务置换,积极化解存量政府债务,到2018年6月底,我县已完成全部存量政府债务置换工作,政府债务存在形式全部为地方政府债券债务,银行贷款债务将不复存在,省代发地方政府债券将是政府唯一融资渠道;二是科学申报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需求,严控债务规模。依据县级财力规模,棚户区改造、市政设施等县级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科学测算年度资金需求,在省财政厅核定我县政府年度债务限额内,合理申报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在确保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要的同时,严控债务规模过快增长,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三是积极开展隐性债务清理整治工作,严控隐性债务增量。全面梳理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和财政支出责任事项,结合债务余额和支出责任规模,精确计算隐性债务债务率、新增隐性债务率等指标,及时研判隐性债务风险状况;对政府实施的PPP项目,组织专家对项目计划报告、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进行充分论证评审,按规定程序将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报告上级财政部门,规范有序推进PPP项目实施,确保财政支出责任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