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安全监管的几点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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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安全监管的几点思考

周小武薛勇唐陵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气象局河池市547000)

摘要:自2014年以来,国务院对防雷设计施工资质、防雷产品、防雷技术评价、雷击风险评估、防雷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防雷检测资质等事项进行了重大修改。同时对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随着防雷减灾政策的变化,气象主管部门对防雷管理的行政职能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如何积极推进防雷减灾体制改革,创新防雷减灾市场监管机制,适应新形势下防雷新政要求,提高防雷安全社会监管力度和防雷技术服务能力,本文通过对基层防雷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不足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新形势下易燃易爆工程和场所防雷安全监管工作建议。

关键词:易燃易爆;监管;思考

1我市防雷监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对防雷新政策学习不够,认识理解不到位,防雷安全监管意识不强。

一直以来,我市气象部门在防雷组织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随着防雷政策的变化,人们在认识理解上产生滞后甚至偏差。一些单位领导片面认为,既然防雷业务已经放开,就没有必要由气象部门进行组织管理了。对气象部门应该管什么,怎么管,认识模糊,无从着手。这主要表现在:一是对防雷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防雷安全组织管理意识正在逐步弱化;二是重经济效益轻安全监管思想依然严重。从过去的以工程代替验收转变为以检测代替监管。这种现象的存在都是不作为或乱作为的根源所在。

1.2与地方政府职能部门联系沟通不到位,其结果只能事倍功半。

与地方政府职能部门联系沟通不到位。实践证明,要做好防雷减灾组织管理工作,必须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工作,而仅依靠气象部门自身的力量,要做好防雷监管工作,只会是事倍功半、成效低下,甚至达不到监管的目的。

1.3防雷人才队伍建设与当前工作要求存在差距,能力不足,政、事、企界面不清、职责不明。

基层气象部门防雷业务能力和人才队伍建设远不能适应当前业务服务发展需要和监管工作要求。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基层县局一人扮演多个角色现象还很普遍,是地地道道的多面手:防雷检测、工程安装、执法检查或取证都看到他的熟悉面孔。政、事、企不分,极易造成执法检查不规范,执法尺度内外有别的情况发生。二是专业执法力量薄弱,专业人才少,半路出家人员多。其结果只能是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质量大打折扣,令公众难以信服。

2新形势下我市防雷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

2.1加强学习,深刻领会,牢固树立防雷监管意识。

要加强对新政策的学习,使每一个防雷管理工作者和从事防雷工作的人员务必深刻领会文件精神,不折不扣付诸实践。只有这样,才能把大家的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确保防雷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2.2加强对基层县局防雷工作的指导,提高防雷管理的整体性和统一性。

提高我市防雷管理的整体性和统一性,使全市防雷管理达到更高程度的规范统一,也是增强全市防雷检测服务市场竞争能力的有效手段。一是对防雷宣传方式、内容、宣传对象的指导,使防雷宣传在全市统一的谋划下实施。二是对检测工作服务手段和服务质量的指导。首先,对新建建筑物相关信息的收集和具体联系方式,要按照全市的统一要求采集完成;其次,检测设备要按照全市统一要求采购并送检;第三,在全市统一安排下开展检测验收工作,实现定期检测与竣工验收报告统一由总公司出具,提高检测报告质量和权威性。三是对易燃易爆场所的监管和执法,要按照全市统一安排,统一的要求和流程实施。首先是对监管服务对象的统一,要明确哪些对象需要实施监管;其次是对监管服务内容的统一,要明确监管内容是什么;第三,是对监管服务对象建档的统一,要对监管服务对象档案归档统一,易于查找管理。

2.3加强与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形成防雷安全监管的整体合力。

要使防雷减灾监管工作事半功倍,取得实效,离不开各级政府的领导及其职能部门的通力合作。要建立健全与各职能部门的合作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在政府主导下,共同开展对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安全监管职责。积极主动参与地方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开展的各类执法检查活动。对违法违规行为,与有关部门联合采取行动,给予依法处理。

2.4加强防雷检测市场管理,促进防雷检测规范有序开展。

根据国务院文件规定,防雷检测市场全面放开。作为气象主管部门,对检测市场管理负有监管责任。一要检查检测单位的检测资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已经通过备案;检测能力是否超出其检测资质范围。二要检查从业人员是否具备检测能力,其社会保险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三要检查其检测设备是否符合检测项目要求。

2.5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任用,提高防雷监管水平。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防雷综合业务服务人才培训、选拔任用和激励机制。采用培训、引进和使用等多种方式,培养一批防雷技术服务人才和执法管理骨干力量,不断提高防雷业务人员和气象执法人员整体素质。这是提高防雷监管水平的有效保证,也是从根本上发挥职工的聪明才智,推动气象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有效途径。首先,要加强对人才队伍的专业执法理论培训学习,提高现有业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执法能力;其次,是要加强防雷基础理论,雷电防护应用技术的学习和培训,推进雷电发生、发展和成灾机理以及雷电预报预警业务方法和防护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三是为骨干业务人才提供更多更好的发展提升空间和环境,为他们在工作中充分施展自己的聪明才智提供有力保证。

2.6从源头入手,把好防雷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质量关

做好易燃易爆工程和场所防雷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质量关,使之符合防雷规范要求。这是提高防雷监管质量的前提和基础,是预防各种防雷安全事故的根本保证。

2.7规范易燃易爆行政许可工作,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公众满意度。

易燃易爆工程和场所防雷行政许可是法律法规赋予气象部门的职责。要做好这个工作,应注意几个方面问题:一是一站式告知事项必须到位。二是创造条件开通网上公开办理业务即电子业务办理平台,为客户提供不跑腿即可办理业务的优质服务。三是耐心细致的服务态度。四是办证流程清楚透明,让人一目了然。

2.8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使防雷安全管理常态化。

要紧紧围绕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严格按照中国气象局发布的《防雷安全检查规程》、《防雷安全管理规范》、《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规范》等文件要求开展监管工作,提高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安全监管标准的自觉性和权威性,使防雷安全管理常态化。

3结束语

易燃易爆工程和场所防雷装置安全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一旦发生雷击事故,其造成的损失和社会影响都十分巨大,绝不可掉以轻心。各级气象部门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自身的责任和使命,站在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公共安全的高度,认识做好防雷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在工作实践中,既要严格依法、规范组织开展工作,更要灵活应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管理风险。杜绝各种责任性防雷安全事故发生和因不作为或乱作为造成的各种投诉现象发生。保证防雷社会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

参考文献:

[1]阳宏声、陈伟中、杨召绪《雷电业务与防雷服务技术规程》气象出版社,2015,(344).

[2]陈健,吴夏军,高永亮《新形势下基层防雷管理工作的探索与思考》,气象研究与应用,2016,第35卷增刊1,105-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