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脱贫攻坚饮水安全如何保障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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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脱贫攻坚饮水安全如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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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永平县水务局小型农田水利工作站(水勘队)

摘要:水利扶贫是永平县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是贫困村退出考核指标体系中的水利扶贫任务。加强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设施建设,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条件,确保贫困县、贫困乡镇、贫困村摘帽饮水安全达标,是贫困群众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支撑。

关键词:脱贫攻坚;饮水安全;保障

为了进一步深化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专项行动,持续提升全县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确保全县如期“脱贫摘帽”,本文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出相应的饮水安全保障。

一、饮水安全评价指标

1、水量:年均降水量不低于800毫米的地区,每人每天可用水量不低于35升;年均降水量不足800毫米的地区,每人每天可用水量不低于20升。

2、水质:千吨万人有水厂的供水工程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千吨万人无水厂的供水工程水质符合GB5749宽限规定;千吨万人以下集中式供水工程和分散式供水工程,饮用水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异味、用水户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对于当地人群肠道传染病发病趋势保持平衡、没有突发的地区,微生物指标中的菌落总数和消毒剂指标可不纳入评价指标。

3、用水方便程度:取水水平距离不超过800米、垂直距离不超过80米,或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

4、供水保证率:千吨万人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其他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0%。

二、饮水安全目标任务

1、新建或改扩建集镇水厂供水工程。继续新建或改扩建7个乡镇集镇水厂供水工程,对靠近乡镇集镇水厂的村组尽量实施管网延伸工程,扩大7个乡镇集镇水厂供水规模,辐射解决周边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问题,统筹提升供水质量和饮水水质,逐步实现城乡、乡村供水一体化。

2、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和水质达标提升工程。分年度组织编制、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及水质达标提升工程,着力提升全县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能力,确保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达到年度目标要求。

3、设立建档立卡贫困户饮水安全动态管理保障基金。设立建档立卡贫困户饮水安全保障动态管理基金,按照脱贫退出贫困户水量、水质、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四项建档立卡贫困户饮水安全保障考核验收标准,全力解决全县无集中供水条件、饮水安全无保障、饮水安全不稳定和季节性、间歇性、资源性、叉花式饮水困难的分散偏远建档立卡贫困户饮水安全保障,确保分散偏远贫困户饮水安全得到适时动态管理并及时有效保障。

4、扎实开展水质检测行动。县疾控中心负责对全县7个乡镇集镇供水、45个贫困村(深度贫困村)、24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含6个人居环境提升安置点)、全县所有中小学和日供水规模在20m³/d以上供水工程,按照云南省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指标进行全面检测;乡村两级和驻村工作组负责对50户以上自然村进行水样采集,送疾控中心负责检测;宣传引导分散取水农户进行水质检测,提升广大群众安全饮水意识。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分乡镇实行分片包保乡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工作格局。分片包保组要深入到7个乡镇75个行政村(社区),汇同指挥中心、乡镇党委政府、村三委、挂钩包村部门全面开展饮水安全保障清零行动,对饮水安全保障进行深入分析研判,细化、实化饮水安全保障措施,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攻坚饮水安全保障的工作格局。

(二)把握机遇,推动发展。牢牢把握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发展机遇,补齐全县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短板,有效解决贫困村、贫困户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问题,提升全县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推动全县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新发展。

(三)加大投入,全力保障。积极协调专项补助,继续争取各级“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应补未补专项资金,保证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顺利实施。创新方式融资。通过PPP项目引入社会资本,实施龙街、北斗、厂街、龙门、水泄等5个集镇水厂新建或改扩建项目,逐步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全力协调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过桥贷款,有效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和农村饮水水质达标提升工程资金。全力争取水利资金。积极向上争取水利发展资金,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顺利推进。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按照脱贫攻坚涉农资金整合要求,整合住建、移民、农业、扶贫、财政等部门资金,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人居环境提升工程示范点和贫困村整村推进饮水安全工程。统筹水利项目资金。统筹水利抗旱应急工程、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等项目资金,采取生产、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全面辐射、应急备用的方式解决项目区群众饮水安全问题。

(四)因地制宜,分类保障。各乡镇按照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资金补助政策和脱贫退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要求,本着“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采取集中供水为主、分散供水为辅相结合的方式,构建以集镇规模水厂供水工程为框架,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和水池水窖分散蓄水工程为依托的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网络,进一步巩固提升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一是以乡镇为单元,对7个乡镇集镇水厂供水工程按照标准化、规模化、科学化的建设思路进行新建或改扩建,对靠近集镇水厂的村组尽量实施管网延伸工程,辐射解决周边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二是新建或改扩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对于山区自然村组,采用新建或改扩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小型集中供水工程,由村委会制定村规民约等相关建后管理机制对其进行管理;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在确无集中供水条件的地方,对特别分散的农户,通过修建水池、水窖等分散式供水工程巩固提升饮水安全保障问题。

(五)建管统一,精准保障。为统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规划、建设、管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规划、建设、管理主体下放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投资政策和投资计划,统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实施。各乡镇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要优先考虑解决:一是2018年底未脱贫的贫困村、贫困户饮水安全保障问题;二是区域性、间歇性、季节性缺水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饮水安全保障问题;三是建档立卡贫困户饮用水水质不达标问题。

(六)加强监测,提升水质。与县卫计局共同开展水质检测行动,对全县7个乡镇集镇供水、45个贫困村(深度贫困村21个)、24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含6个人居环境提升安置点)、全县所有中小学和日供水规模在20立方米以上供水工程,按照云南省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指标进行全面检测,配套农村饮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提升农村饮水水质,保证农村饮水用水质合格率逐年提升。

(七)规范管理,有效运行。对历年实施的农村饮水工程及水质达标提升工程,逐一梳理建后运行管护机制,通过村规民约、一事一议等形式制定工程运行管理办法,通过合理有效的管护制度,做到取水许可、用水计量、有偿使用,每件工程有人建、有人管、有人用,切实发挥工程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八)建立机制,动态管理。设立建档立卡贫困户饮水安全动态管理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在全力完成既定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各乡镇要对建档立卡贫困户饮水安全保障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将饮水保障动态管理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大数据信息管理有机衔接,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饮水安全保障问题动态及时有效解决和饮水安全保障录入信息适时准确。

(九)盯紧目标,限时完成。加强督促各乡镇严格按照贫困村、贫困户脱贫退出考核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内容及标准,精准识别贫困村、贫困户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情况,务必保证年度实施的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程对饮水无保障的贫困村、贫困户全覆盖,确保按照脱贫退出考核要求完成农村饮水保障目标任务。

通过新建或改扩建集镇水厂供水工程、农村饮水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水质达标提升工程、贫困户饮水安全动态管理、水质监测专项行动,构建起以集镇规模水厂供水工程为框架,农村饮水小型集中供水工程为基础,水池水窖分散蓄水工程为依托,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为保障的农村饮水安全供水保障网,统筹解决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季节性和非季节性、群体性和个体性饮水困难问题,切实把农村饮水安全成果巩固好、稳定住、不反复,全面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四、结语

通过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措施的实施,全县2018年全县集中供水率达83%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76.4%以上,水质合格率达70%以上,确保全县农村饮水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合格率达到全州、全省平均水平以上,2018年,饮水安全保障达到“脱贫摘帽”考核验收标准;2020年,全县农村饮水供水保证率、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合格率达到全州、全省平均水平以上,全面满足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在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的用水需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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