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路灯地下线路其他单位的施工管理提高路灯亮灯率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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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路灯地下线路其他单位的施工管理提高路灯亮灯率

王玉花闫建国程远志

王玉花闫建国程远志(鹤壁市淇滨区光明路灯管理有限公司)

摘要:本文主要介绍路灯地下线路上不规范施工,造成路灯运行安全隐患的问题,引起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视,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大对施工单位的整治力度,确保路灯线路的正常运行。

关键词:施工单位安全隐患具体措施

0引言

城市夜景照明给城市带来勃勃生机,展示出城市安定团结、欣欣向荣的大好形势和强烈的时代气息,反映出城市丰厚的文化、艺术特色和政治、经济状况,体现出城市的建设成就、管理水平以及照明科技发展水平。作为城市特有的信息传播载体越来越受人们关注。然而路灯线路能否正常运行直接决定了路灯的亮灯率,也直接影响了城市的形象,目前我市路灯线路全部是地下直埋,直埋线路达80千米,而路灯线路归区路灯管理公司管理维修,影响路灯地下线路正常安全运行的主要是电力、市政道路、通讯、热力、绿化等,还有其它单位的门口开挖硬化审批,一是市规划部门审批过程没有路灯线路这一部分的设计,造成施工者施工过程挖坏线路才知有路灯线路经过。二是不经审批,自己乱施工导致线路无法正常运行。由于管理不统一,职能部门协调力度不够,其他单位的施工影响了路灯地下线路设施的安全运行,既损害路灯部门的利益,也损害了城市形象。如果不采取有力措施,规范管理,任其无序发展,最终会形成对路灯管理部门不利,对城市管理不利的结局。

通过分析现状,我们认为路灯地下线路其他单位的施工管理存在以下问题

1乱施工乱开挖现象严重

有些施工单位未经许可,不经审批,私自在路灯地下线路路由施工开挖,一旦发现线路损坏,不经保护处理私自接线,甚至不经处理直接掩埋,不考虑路灯能否正常亮灯,只顾自己施工就行。

2施工不规范

施工单位虽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但是无专业施工人员,不通知路灯管理部门配合,不讲究施工工艺,不进行有效保护线路,随意施工,挖掘机等相关机械在地下线路路由附近施工直接损伤电缆,一旦电缆短路直接影响路灯的正常运行。

3存安全隐患

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给地下线路得损伤,一是施工过程中能够看到的,施工单位不规范的处理,会加速线路的老化,随时有可能发生线路烧毁的安全事故,特别是敷设在人行道砖下面的,长期被行人踩压,随时可能发生短路故障,又不存在接地保护,一旦漏电直接威胁行人的生命安全。

二是施工过程中线路损伤看不到的,已经损伤但还能运行的线路,经过施工之后雨水的侵蚀,损伤处一旦发生短路、漏电等故障,不容易检修恢复,严重影响路灯的正常运行,给过往行人安全出行带来不便。

4存在重复开挖

施工单位对线路的损坏必然导致路灯的线路的无法安全运行,在施工损坏处要在刚刚施工过后的地方进行新的开挖,造成多次开挖多次恢复,严重影响城市建设的形象。

5执法没有依据

路灯管理公司在我市目前没有执法权,路灯地下线路损坏也没有相关的赔偿处罚条例,执法没有依据,对于损坏的只能恢复或者更换,无法给施工责任单位以惩戒,造成施工单位对路灯地下线路损坏后不能引起足够的重视。

施工单位管理存在的以上问题,增加了路灯维护维修的工作量,影响了路灯的亮灯率,增加管护费用,对此引起了路灯管理公司与城市管理局的高度重视,经多方协商,最终形成共识,要扭转目前这种局面,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大对施工单位的整治力度。通过共同的审批权,制定相应的制度规章、规范,约束施工单位的行为,使对施工单位的管理混乱局面得到有效根治。

6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统一审批程序。由路灯管理单位参与市区管网、道路、绿化、道路开口的图纸审批,施工单位需有到路灯管理公司办理相关的手续,根据工程和路灯地下线路的情况收取一定的施工安全保证金,市规划部门凭路灯公司的协议办理相关的手续,施工单位方可施工。

制定鹤壁市路灯地下线路等相应的管理条例。由路灯管理公司、城市管理局拟定相关的条例,市政府进行出台,作为执法管理的依据。

强化管理。路灯管理公司负责对市区所辖路灯线路进行定期巡查,发现私自开口开挖,私自进行管线施工的,由城管执法部门给予处理。

严格保护检查路灯地下线路。对施工地带的路灯线路进行认真的排查,发现问题的根据路灯线路安全运行处理标准进行处理,确保路灯地下线路的安全运行。

配备先进的路灯地下电缆故障检测设备。路灯地下线路的损伤需要先进的检测设备,靠目前的电阻表检测不能确定准确的位置,会给路灯地下线路的路由造成不必要的开挖,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