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路施工建设企业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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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公路施工建设企业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

陈磊

滕州市交通运输局山东滕州277599

摘要:《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颁布以来,各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有关规定在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方面作了相应调整,正逐步跟国际接轨,笔者经过思考,提出了几条不成熟的建议,目的是想引起各位专家、同行的思考,最终在会计实务中避免或减少这些问题。

关键词: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思考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对真实、透明的会计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大,会计信息的需求者也从过去的政府几个部门扩展到广大微观层面,如:企业管理者、债权人、投资人等;并且会计信息涉及到诸多利益问题,因此,准确、透明、负责愈加显得重要。为适应时代发展,《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以下简称为《准则》)先后在定义、折旧等方面内容作了修改,笔者认为它同时也带来了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方面的弊端。对于公路施工建设企业来说,由于其固定资产使用地分散等因素,而企业却要节省管理中所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使得问题显得更加突出。目前,公路施工建设企业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中存在的常见问题有:

一、会计信息方面的问题

《准则》将固定资产定义为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年限超过一年,3、单位价值较高;同时附加了两个确认条件:1、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企业在实务中可根据不同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结合本企业的经营管理特点,具体确定固定资产的价值判断标准;从而导致了不同企业相同时期的会计信息不再具有可比性,甚至同一企业不同时期的会计信息也不再具有可比性。此外,《准则》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折旧方法及减值准备等方面虽然也做了明确、详细的规定,强调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来要求企业进行会计核算与管理;但此举实际为某些企业人为控制利润创造了条件,增加了会计信息失真的风险。

二、资产流失现象严重

由于企业可以自己确定固定资产的价值判断标准,使部分企业不完全合理地提高了固定资产的价值判断标准,部分本应该进入固定资产核算的资产不再按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尤其是部分金额较小的辅助经营设备,如:办公设备、通信工具、生活用具等),此类资产的管理程序、方式变得粗糙、简单,使得该部分设备远未达到使用年限,便被企业当作“废品”提前处理,使企业固定资产流失现象加剧。在公路施工建设企业中这种现象尤其发生频繁,通常有的辅助生产设备在一个工程项目结束后便被变卖、处理,严重导致了资产流失现象的发生。

三、影响固定资产使用者的价值体现

1、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情况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总额的确定:按照现行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在计提当月折旧时,应以月初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值为依据。对于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即本月增加的固定资产本月不增计折旧,从下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即本月减少的固定资产本月不减计折旧,从下月停止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总额,无论采用直线法还是采用加速折旧法,也无论折旧年限的长短,固定资产的应计提折旧总额均是一致的。同时,固定资产到期报废时,其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总额一定等于固定资产的累计已计提折旧额。

2、固定资产的减值

我国固定资产准则中规定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即为固定资产的减值,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从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出发,我国资产的计量一般以历史成本为主。遵循谨慎性原则,对于固定资产的减值部分计人当期损益。已提减值在以后期间不得转回,发生的减值视为永久性减值。企业会计制度规定:

(1)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时,对各项资产逐项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如果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

(2)在满足规定的条件下可以全额计提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已经全额计提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随着施工企业机械化程度的提高,机械使用费在工程造价中的比重也不断提高(目前,机械使用费在工程造价中通常占18-25%),这种偏差必将愈加突出。针对建设施工企业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出现的上述问题,笔者考虑能否通过采取以下措施来予以解决:

(一)、由于《准则》没有明确固定资产的价值判断标准,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价值判断标准似乎已经落后于现在的经济发展现状,各企业为了核算的一贯性,势必自己制定并提高固定资产的价值判断标准,由于各企业管理者思路的差异,固定资产的价值判断标准有区别,造成会计信息的不可比性,为消除这种现象的发生,笔者认为可以由公路施工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施工行业的生产特点,生产设备、辅助设备的使用特点等因素,由主管部门制定一个固定资产的价值判断标准、并在经济环境变化不大时保持相对稳定,使公路施工企业行业内部的固定资产的价值判断标准一致,确保公路施工企业内固定资产的核算与管理保持一致,从而保证行业内部的会计信息具有可比性,保证相当时期施工行业内同一企业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二)、为防止企业善意行为导致固定资产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人员应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和经验的积累,提高职业判断力。由于《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中“可选择性”的范围扩大,这就要求会计人员必须提高职业判断能力,使其在对不确定性的事项进行估计和判断时,力求客观和公正,避免主观随意性。

(三)、为防止企业随意调整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恶意造成会计信息失真,财政部门可否颁布相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进行审计时,不再出具简单的审计报告,增加一项针对会计信息的等级评估报告或者将审计报告直接改成会计信息评估等级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每年的会计信息进行评估,针对会计信息评估结果的等级划分予以细化,使会计信息使用者能更加清楚、明了地通过会计信息评估等级报告来判断该企业会计信息的可信程度,而社会有关部门则可以对会计信息评估结果差的企业加强监督,对连续会计信息评估结果差的企业则进行相关处罚、直至停业整顿等。

四、固定资产的管理

在公路施工企业主管部门制定固定资产的价值判断标准后,企业在实务中不能再将金额相对较小的辅助经营设备作为当期费用项目进行账务处理,企业的固定资产必定变得繁多,管理变得更加费时、费力,为避免企业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耗费过多的资源,企业可以将固定资产从购建、使用、再到报废、变价处理建立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加以约束,对固定资产则进行分级管理,比如:大型、关键的固定资产由公司总部核算与管理;项目部管理小金额的、对经营不会产生太大影响的辅助设备,但此类设备的核算与管理必须遵循公司规定的固定资产核算原则,公司总部对此类设备的核算与管理进行监督(如:建立台账,在报废、变价处理此类设备时予以审核、监督),从而有效地避免资产的任意流失。企业为防止固定资产流失的发生,还应加强盘点工作的实施,盘点工作最好由资产管理部门、资产使用部门、财务部门共同参加,全面盘点工作则保证每年进行一次。企业在日常使用固定资产的过程中,要注意日常养护工作,固定资产在每天使用后要进行日常保养,定期进行检修,以保证固定资产的使用完好率。

从实务中我们可以发现:善意失误、恶意利用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的变化来人为调整利润指标等现象还时有发生;因而,笔者认为固定资产的核算与管理体系还需不断完善,有关固定资产的会计制度建设还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