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金融风险控制对策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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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金融风险控制对策研究

沈珊珊金奕婷杨沈昊李哲昊

沈珊珊金奕婷杨沈昊李哲昊

中国计量大学浙江省杭州市310018

摘要:普惠金融要求向小型和微型企业、农村和偏远地区提供金融服务。近年来,我国早有了普惠金融,但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和期望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在普惠金融中,首先要关注的是如何使人们的利益不受损害、使普惠金融概念深入人心,使人们在可承受的风险范围内受益。因此,风险管理机构在其中发挥了很大作用,给人们带来了真正的效益。中国日益扩大的贫富差距对普通人来说确实不是个好消息。虽然我们现在正在现代化的道路上快速前进着,但我们仍须有适当的理论指引。人们的收入水平与风险控制密切相关。人民收入的增加对社会的稳定是非常有利的。如果一个人的收入增加,当他投资时,他也会更愿意面临更大的风险和更大的负担压力,而低收入群体的风险抵抗力也不可避免地要更弱一些。银行是风险管理的起点,也有为人们提供指导的义务。因此,银行要做好自己的风险管理工作,提供正确的信息,还应当加强人才培养,推进专业化进程。

关键词:普惠金融;风险控制;对策

一、浅析存在于中国普惠金融中的风险问题

(一)存在于新设立的民营银行等机构的风险

民营银行等新兴金融机构相继诞生,有利于普惠金融的发展,但这些机构防范风险的能力相对薄弱。一个是操作风险,由于民营银行成立时间较短,素质参差不齐的员工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不规范的行为。还有信用风险,如果银行不履行合同义务,则构成违约、财务欺诈等。第三,道德风险,私人银行的大部分员工都是当地人,在那里有着广泛的人际关系,这有利于企业的发展,但也有必要防范某些员工由于自身道德水平低下而给企业带来的风险。

(二)存在于网络借贷的风险

由于操作简单,使用方便,网络借贷也就是P2P作为一种为投资人和需求者提供交易平台的新兴金融模式是非常适合融入普惠金融中进而促进普惠金融事业发展的。但是网络借贷也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缺点,比如难受法律的约束、行业内部鱼龙混杂,没有形成健全的信用体系等。引入这种模式需注意防范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问题的发生。

(三)在互联网金融发展中的风险

首先是经营风险,没有形成保存交易记录的习惯、不能准确验证用户身份信息,以及缺少对可疑交易的分析汇报等风险较高的交易模式仍存在于部分金融公司当中。这种存在缺陷的模式给不法分子开展违法金融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而且,有些公司疏于对客户个人信息的保密,大量用户数据外流,进而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其次是法律方面的风险,当前我国在互联网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许多金融公司在法律还没有覆盖到的地方为所欲为,造成了市场的混乱。还有些公司法律意识不够强,甚至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无视现有法律法规,滥用手中的权利。

再次是交易主体的风险,它分为信誉风险、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三个部分。先说信誉风险,当公司在某些方面出现问题,不能满足用户的需求甚至损害到用户的利益时,用户对这种公司的评价就会降低,长此以往,就容易形成信誉危机,进而引发客户的流失,导致资金链的断裂。

(四)存在于微型金融中的风险

风险外部性比较小、分散以及小额是微型金融的特点,但微型金融涉及的领域比较多,风险容易累积并无序扩散,对普惠金融的稳定性造成影响,协调好商业可持续的实现与社会责任的履行之间的关系,是发展微型金融的重要前提。

二、如何避免普惠金融中的风险

(一)建设更完善的普惠金融风险管理机制

要想做好普惠金融工作,让国家政策真正惠及大众,就要先做好宣传工作。有关部门应当以传统媒体为主要阵地,同时运用好新媒体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力,传播金融风控知识,提高大众对金融风险的防范意识,根据不同用户自身情况引导大家科学理财、不盲目跟风投资。政府还要让各金融机构重视对客户隐私的保护,不让云计算、大数据技术成为社会进步上的双刃剑。除此之外,有关部门应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在培养互联网人才上要不吝于投入资金,在技术上将普惠金融中存在的风险降到最低。

(二)健全相关法律体系

当今社会,建立健全普惠金融相关法律体系势在必行,政府人员和法律工作者应联系实际情况,以立法的方式强化政府在市场经济下的监督地位,并结合市场自身的调节作用,保证普惠金融项目的顺利实施。在这个互联网时代,各种各样的金融机构正如雨后春笋般在市场上出现,政府相关部门一定要做好对这些金融机构的监督审查工作,有效地管理这些机构,提高行业标准,将潜在的金融风险降到最低,当在金融纠纷出现时,要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查明真相,从中调解,最大限度地保证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还要加强对金融方面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打消潜在犯罪分子的侥幸心理。普惠金融要想做到可持续发展,法律法规的完善不可或缺,我们要想将普惠金融工作做好,就要重视相关法规的建立。

(三)大力推动金融机构供求平衡建设

政府需要在推动金融机构供求平衡机制建设中做好两方面的工作,首先是要做好偏远乡村区域金融机构的管理工作。发展好农村金融机构在普惠金融计划中占有很重要的一席之地,对各地政府来说,为了更快地提高乡村普惠金融服务水平,加强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投资势在必行。其次是要在我国经济不发达的西部地区增设金融机构,并做好对这些机构的管理工作。各大银行也应当在这些地区开展网点分布,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普惠金融的需求。避免垄断的发生,进而避免欠发达地区人民财产损失。

三、小结

本文通过对风险的相关因素进行分析,得到一些风险控制的策略。比如,由于所有的金融活动都与银行有关,所以如果离开银行,就无法进行风险控制。银行必须在自己的风险控制系统中做得很好,银行信息,直接关系到人们利益的得失,必须体现出积极的作用。为了指导投资方向,推广小额投资和风险管理的概念。银行应体系完善,分工合理清晰。杜绝非法金融行为,树立良好的银行形象。其次,我们可以利用收入分析法将人们的收入划分为多个层次,分析收入与风险承受能力的关系。可以看出,高收入人群愿意承受风险,并具有相当大的抗风险能力。这将减少收入损失对他们的影响。然而,由于低收入阶层的损失占收入的比重很大,对他们有很大的影响,所以他们在决策时非常谨慎。因此,必须增加他们的收入,才能更有效地促进投资,进而帮助提高整个社会的生活水平,使大多数人从金融投资中受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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