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调价在国际工程合同中的重要性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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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调价在国际工程合同中的重要性

张文武

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市100024

摘要:国际承包工程工期跨越度较大,在执行工期周期较长的合同时,势必会受到物价浮动或者其他因素的影响,FIDIC合同条件中的价格调整条款可以使业主和承包商能免受物价风险所带来的负面影响,通过对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下的工程项目进行研究,对合同中调价部分从前期合同条件内容,施工项目中人,材,机比例平衡的注意事项,公式应用技巧等方面做了简要分析。

一、前言

随着越来越多的中资企业逐渐走出国门,及全球经济下行风险的影响,企业之间的竞争日趋的白热化,企业报价日趋走低,那么如何能够在激烈的竞争中保持不败呢?笔者认为对合同条款进行深度挖掘是可行之路,FIDIC1999版红皮书中通用条款中第70.3至第70.7有关条款对调价公式的使用,相关指数应用,相关调价部分的比例等做了详细的规定,虽然是合同给定原则,但是在实际执行中,为了保证承包商调差收益的最大化,在公式的使用、比例分配、指数使用方面承包商是可以在合理的范围内控制的,现我们从调价的本质开始,然后以四个资金来源不同的项目调价来举例说明,解开调价的面纱,希望可以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二、合同条件对调价的控制:

FIDIC合同通用条款中第70.3至第70.7有关条款对调价公式的使用,相关指数应用,相关调价部分的比例等做了详细的说明。通过对各项目合同中有关调价条款的对比和解读,发现相关条款中的规定并没有太大的变化,那么调价的差异还是取决于调价公式中的变量参数,也就是项目合同中规定可调部分和不可调部分以及人工,材料,机械在某项工程中各自所占的比例,为了能够更好的理解几个合同调价的差异,将对可变参数范围在合同中的规定,使用表格予以对比说明如下:

MC项目合同中规定可调比例范围

Bill1Preliminaries—不参与调价;

Bill2Clearance—可调比例35%,其中设备占6-12%,油料25-30%;

Bill3Drainage—可调比例60%,其中设备占2-4%,油料6-10%,水泥30-40%,钢筋10-20%;

Bill4Earthwork—可调比例35%,其中设备占6-12%,油料25-30%;

Bill5Subbase&Roadbase—可调比例35%,其中设备占6-12%,油料25-30%;

Bill6Pavement—可调比例80%,其中设备占1-3%,油料4-8%,沥青65-75%;

Bill7Bridges—可调比例60%,其中设备占2-4%,油料6-10%,水泥30-40%,钢筋10-20%;

Bill8Ancillary—可调比例5%,其中设备占0-1%,油料0-1%,水泥2-4%;

钢筋1-2%;

Bill9Daywork—不参与调价;

AT项目合同中规定可调比例范围

Bill1Preliminaries—不参与调价;

Bill2Clearance—可调比例35%,其中设备占6-12%,油料25-30%;

Bill3Drainage—可调比例60%,其中设备占1-2%,油料3-5%,水泥40-50%,钢筋9-15%;

Bill4Earthwork—可调比例35%,其中设备占6-12%,油料25-30%;

Bill5Subbase&Roadbase—可调比例35%,其中设备占6-12%,油料25-30%;

Bill6Pavement—可调比例75%,其中设备占1-3%,油料5-10%,沥青65-75%;

Bill7Bridges—可调比例60%,其中设备占1-2%,油料3-5%,水泥40-50%,钢筋9-15%;

Bill8Ancillary—可调比例15%,其中设备占0-1%,油料1-3%,水泥8-14%,钢筋1-2%;

Bill9Daywork&Bill10Weighbridge—不参与调价

BH项目合同中规定可调比例范围

Bill1General—不参与调价;

Bill2Drainage—可调比例90%,其中人工占2-5%,设备5-25%,油料4-15%,水泥25-50%,钢筋12-25%;

Bill3Earthwork—可调比例90%,其中人工占2-5%,设备35-70%,油料15-45%,

Bill4Pavement—可调比例90%,其中人工占2-5%,设备15-35%,油料10-30%,沥青30-60%;

Bill5AncillaryWork—可调比例90%,其中人工占4-10%,设备8-50%,油料6-30%,钢筋4-30%;

Bill6&7StructuresandBridgeWorks—可调比例90%,其中人工占2-15%,设备15-35%,油料5-15%,水泥15-30%,钢筋15-25%;

GW项目合同中规定可调比例范围

Bill1General—不参与调价;

Bill2Clearance—可调比例90%,其中人工占2-5%,设备55-75%,油料10-30%;

Bill3Drainage—可调比例90%,其中人工占2-5%,设备15-35%,油料2-10%,水泥25-50%,钢筋15-25%;

Bill4Earthwork,Subbase&Roadbase—可调比例90%,其中人工占2-5%,设备55-75%,油料10-30%;

Bill5Pavement—可调比例90%,其中人工占2-5%,设备20-40%,油料5-15%,沥青40-60%;

Bill6Miscellaneous—可调比例90%,其中人工占2-5%,设备5-25%,油料2-10%,水泥25-50%,12-25%;

Bill7Daywork—不参与调价;

总结各项目合同中针对调价比例的规定,我们发现MC和AT路项目其资金来源于埃塞联合政府,在这样的资金环境下,调价中各比例分配明显有别于BH和GW路项目,这俩个项目资金来自非发行和世行,MC和AT路不可调部分平均达到了65%,而另外俩个项目则直接规定为10%,那么可调整部分比例相对来讲有很大区别,且BH和GW路合同中规定了人工将有一定比例参与调价。从这个表中可以看出,人,材,机可调整比例如果在业主给定的比例范围内,那么就符合条件要求的,其模式为A-B%,但是A到B的浮动范围是不一样的,MC和AT路项目基本浮动在3个至10个百分点,而BH和GW路项目基本浮动在3个至25个百分点,项目中浮动范围比较大,这样对其本身或者其他项目的调价来讲能起到更好的平衡作用。

三、影响合同调价的因素:

3.1.前期合同谈判

为了规避通货膨胀风险,以上四个项目合同中支付时都有一定比例的外币,所以在合同前期谈判中外币比例的多少是业主和承包商之间非常重视的,对承包商来讲不仅仅宏观上规避了通货膨胀分风险,而且在合同执行中间接的影响了承包商的调价收益,通过对这四个项目的调价分析,各施工项目本外币的比例有很大的不同,且劳务、设备、材料费(钢材,水泥,油料,沥青)在工程合同执行中都涉及到了外汇调价,如果能在投标须知中所规定的范围内将外币的比例权重调整到最大化,那么承包商调价收益也会随之增大,所以说如果谈判期间合同价格支付比例外币的比例大小关乎于可调部分的收益。

3.2.四个项目外汇比例和前期谈判中针对调价部分出现的问题。

MC项目:

a.MC项目资金来源于埃塞联合政府,合同价中比尔和欧元支付比例为62%和38%;

b.在标前会议协商时,往往业主会要求我们承包商降低外币的比例,如MC项目业主曾要求我们本币外币比例修改为65%:32%,另外规定MC项目仅有沥青材料涉及外币调差以及规定调价基础指数的应用和来源。

c.各项中比尔和欧元比例见下表

AT项目:

a.AT项目资金来源于埃塞联合政府,合同价中比尔和欧元支付比例为40%和60%;

b.各项中比尔和欧元比例见下表

BH项目:

a.BH项目资金来源于非洲发展银行贷款,合同价中比尔和美元支付比例28.63%和71.37%;

b.在标前会议协商时,业主要求No.7Daywork没有外币,且重新调整了各施工项目中可人、材、机所占的比例,以及调价基础指数应用的问题。

c.各项中比尔和美元比例见下表

GW项目:

a.GW项目资金来源于世界银行贷款,合同价中比尔和美元支付比例31.9%和68.1%;

b.各项中比尔和美元的比例见下表

通过以上数据可以看出MC和AT项目与其他俩个项目比较,外币支付比例较小,虽然Pavement这项中外汇比例较大,但是MC项目仅仅沥青材料有外币调差,这只是一个平衡因素,总体看本外币比例的差异,影响到MC项目调价收入,个人理解是因为该资金来源的问题,所以业主在合同中故意将外汇的比例调整的较低,虽然合同谈判时我们要求外币比例从35%提高的38%,但是相对BH和GW项目的外币比例,却小的多。AT路项目外币调价涉及沥青和钢筋,人工是不涉及调价的,设备和MC项目一样是参与当地币调价的。

DayWork项目是在施工过程中由监理工程师发出指令时才发生,且结算是按照固定的台班支付的,所以BH和GW项目中关于Daywork这项比例分配明显与其他各项不同,BH路这项目中没有外币,GW路该项本地币比例大于外币。因该项目不参与调价,所以不会直接影响价格收益,考虑到外汇风险,该项目如果有外币的话,那对承包商来说也起到了规避风险的作用,而且因为该项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比较少,它可以当做调节总体合同价格的支付比例的杠杆来用,保证我们其他项目外币比例变大,降低DayWorK中的外币比例,或者直接和BH项目一样,Daywork中没有外币,该项虽然不参与调价但是影响到其他部分外币的比例,间接的是可以影响的调价收益。

3.3.四个合同调价公式的和各施工项目中人,材,机参与调价的比例特点

四个合同中第70.3条款中规定了调价公式并且阐述了Zo/Zn的应用,但是实际在调价过程中因合同中规定的可调比例不同,人工,材料,机械将参与本币或者外币调价的方式不同都会对最终调差收益有影响,下面从实际操作中对调价公式应用做如下分析:

MC项目合同中规定的调差公式:

Pn=A+b*Bn/Bo+c*Fn/Fo+d*Sn/So

实际操作中本地币调差和外币调差的公式应用

本地币调差公式:

Pn=A+aFn/Fo+bCn/Co+cEn/Eo*Zo/Zn+dSn/So

MC项目油料,水泥,设备,钢筋参与当地币调价,因设备指数来源于中国,需要涉及到修正,该修正值为ETB比CNY的比值。

外币调差公式:

Pn=A+aBn/Bo*Zo/Zn

MC项目仅仅沥青参与外币调价,且外币支付为欧元,需要涉及到修正,该修正值为EURO比USD的比值。

MC项目材料机械在各施工项目中可调比例

AT项目合同中规定的调差公式:

Pn=A+b*Bn/Bo+c*Fn/Fo+d*Sn/So

实际操作中本地币调差和外币调差的公式应用

本地币调差公式:

Pn=A+aFn/Fo+bCn/Co+cEn/Eo*Zo/Zn+dSn/So

AT项目油料,水泥,设备,钢筋参与当地币调价,因设备指数来源于中国,需要涉及到修正,该修正值为ETB比CNY的比值。

外币调差公式:

Pn=A+aBn/Bo*Zo/Zn+dSn/So*Zo/Zn

AT项目沥青和钢筋参与外币调价,且外币支付为欧元,需要涉及到修正,该修正值为EURO比PHP(菲律宾比索)的比值。

从公式中可以看出钢筋参与了本币和外币的调价。

AT项目材料机械在各施工项目中可调比例

BH项目合同中规定的调差公式:

Pn=A+b*Ln/Lo+c*En/Eo+d*Fn/Fo+e*Bn/Bo+f*Cn/Co+gRSn/RSo,

实际操作中本地币调差和外币调差的公式应用

本地币调差公式:

Pn=A+dFn/Fo+fCn/Co+gRSn/RSo

BH项目油料,水泥,钢筋参与当地币调价

外币调差公式:

Pn=A+b*Ln/Lo*Zo/Zn+c*En/Eo*Zo/Zn+e*Bn/Bo+gRSn/Rso

人工,设备,沥青及钢筋参与外币调价,且外币支付为美元,指数来源于中国,需要涉及到修正,该修正值为USD比CHY的比值。

BH项目人工材料机械在各施工项目中可调比例

GW项目合同中规定的调差公式:

Pn=A+b*Ln/Lo+c*Mn/Mo+d*En/Eo+etc.

实际操作中本地币调差和外币调差的公式应用

本地币调差公式:

Pn=A+dFn/Fo+fCn/Co

GW项目油料,水泥参与当地币调价

外币调差公式:

Pn=A+b*Ln/Lo*Zo/Zn+c*En/Eo*Zo/Zn+e*Bn/Bo*Zo/Zn+gRSn/Rso*Zo/Zn

人工,设备,沥青及钢筋参与外币调价,且外币支付为美元,指数来源于中国,需要涉及到修正,该修正值为USD比CHY的比值。

GW项目人工材料机械在各施工项目中可调比例

四、各合同中调价公式应用的分析和影响调价收益的关键因素

FIDIC通用条款第70.03条所规定的调差公式基本是一样的标准如下:

Pn=A+b*Ln/Lo+c*Mn/Mo+d*En/Eo+etc.

因此我们假设调差收入是’P’,需要调差的金额为’X’

那么:P=X*(Pn-1),可以看出如果Pn-1为正数那么承包商就会有收益,反之业主受益,如果合同执行中后期指数较签订合同时的基础指数小,那么将会出现负值,相反则为正数。受到国际市场通货膨胀,货币贬值的影响,从埃塞市场材料价格的变化来看,07年10年材料一直处于上涨趋势,11年材料价格浮动不大,所以我们四个合同中都是有调差收入的。但是收益的多少却有很大的不同,简要分析如下:

4.1合同中规定可调与不可调比例对调差的影响

调差公式中’A’代表为不可调整不分,bcd代表人,材料,机械可调整部分,A+b+c+d=100%,也就是说不可调部分加上可调部分等于1。

从MC和AT项目合同看出,不可调整部分平均达到了60%,那么可调整部分才仅是40%,而BH项目和GW项目部可调整部分仅为10%,相反可调整部分达到了90%,很明显可以看出BH和GW项目调差收益势必要大于MC和AT项目,故不可调整部分比例越小,其他各项可调差收益越大。

4.2合同中规定人,材料,机械将参与外币调差或者是本地币调差对收益的影响

MC项目合同中规定,首先人工不参与调差,其次仅仅沥青参与外币调差,设备、钢筋、油料和水泥参与当地币调差,可以看出MC项目的合同是不合理的,而且不符合国际惯例,人工是必须参与调差的,且设备应该是参与外币调差。

AT项目合同中规定,首先人工不参与调差,其次仅仅沥青和钢筋参与外币调差,设备、钢筋、油料和水泥参与当地币调差,可以看出AT项目钢筋参与了外币和本地币的调差,较比MC项目AT项目调价公式的应用跟对承包商有利,但人工不参与调价是不合理的,是必须参与调差的,且设备应该是参与外币调差。

GW项目合同中规定,油料和水泥参与当地币调差,人工、设备、沥青、钢筋参与外币调差,较MC项目更为标准合理。

BH合同中规定,钢筋,水泥,油料参与当地币调差,人工、设备、沥青和钢筋参与外币调差,可以看出钢筋不仅当地币部分调差了,而且外币部分也调差了,当然使用的指数是不同的,接下来会针对指数的使用来进行分析。钢筋的来源我们可以从当地采购或者别国进口,因此个人认为这就是为什么在BH合同中出现了钢筋俩次调差的现象,这对承包商来讲是非常有益的,通过对以上三个项目的比较,BH项目在钢筋调差上灵活应用了调价公式,这样对承包商比较有利。

4.3调价指数在公式中的应用

调价指数的使用在合同中是有所规定的,FIDIC通用条款第70.5条对指数使用有了明确的规定,要求使用投标日期前28天官方发布的指数,并且在受标之前的会议协商中业主一般都会让承包商予以明确,MC项目和BH项目被要求过,明确MC项目用2007年2月1日的指数,BH项目使用2003年11月4日的指数。

指数来源的规定,当地币调差时,油料水泥钢筋指数来源是业主信的过的当地大公司给予的报价,如NOC石油公司,MUGHER水泥厂,GUNA或者ZUQALLA钢筋进出口公司,对于外币调差的人工、设备、沥青,钢筋指数主要来源于国际权威组织发布的指数,人工和设备来源于国内,所以指数主要用CSICC(中国统计信息咨询中心)或者CEMAC(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发布的相关指数,沥青使用于CPAPI(加利福尼亚沥青指数)发布的或者H.KStatistics(香港信息统计中心)发布的信息指数,钢筋涉及到外币调差时候,使用国际指数一般来源于MEPS发布的世界钢筋价格指数。

调价的指数来源的选取的原则:在未来合同工期内对每一种材料市场价格指数的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和判断,根据掌握了解后的趋势选择对承包商最有利的指数。

人、材料、机械权重的确定

判断和预测各项指数未来的变化趋势

指数上升范围较大,那么权重比例尽量选择较大的范围,在未来指数变化较小或可能下降的指数尽量选择较小的权重,我们知道埃塞市场材料缺乏,其大部分材料需要从第三国进口,就当前埃塞市场材料情况来看,油料价格肯定是处于上升趋势的,因为埃塞油料是靠第三国进口,那么其价格受到国际因素影响较大,就现在中东局势的复杂性和美伊问题来分析,油料价格势必上涨。水泥价格将会呈现下降趋势,因在埃塞投资建厂的企业逐渐增多,市场价格竞争必将将有所加剧,埃塞市场水泥价格也会普遍下降。这只是笔者对俩种材料指数变化分析,因影响指数变化的因素较多,比如政策因素、原材料因素、需求量因素、技术因素、替代产品因素、突发事件因素及其它,所以还需全方面的去了解相关市场信息,笔者的预测并不能代表其材料市场的变化。

虽然各个指数来源不同,但是指数对调价公式影响主要看后期指数是否相对于基础指数有浮动。指数的浮动对我们调价收益影响很大,该因素是由市场价格浮动所控制的,因此不是我们承包商或者业主所能改变的,总体看市场材料价格是呈现上升趋势的。

附:2009年1月至2011年10月各项指数表

4.4Zo/Zn在上述四个合同中的应用。

MC项目本外币调差公式如下:

本币:Pn=A+aFn/Fo+bCn/Co+cEn/Eo*Zo/Zn+dSn/So

外币:Pn=A+aBn/Bo*Zo/Zn

MC项目设备是参与当地币调差的,设备是国内来到,且指数使用的是国内经济指数,对于设备调价需要使用Zo/Zn进行修正,且Zo=ETB/CNY。

沥青参与外币调价,且业主支付的为欧元,涉及Zo/Zn的修正,Zo=EURO/USD。

AT项目本外币调差公式如下:

本币:Pn=A+aFn/Fo+bCn/Co+cEn/Eo*Zo/Zn+dSn/So

外币:Pn=A+aBn/Bo*Zo/Zn+dSn/So*Zo/Zn

AT项目设备是参与当地币调差的,设备是国内来到,且指数使用的是国内经济指数,对于设备调价需要使用Zo/Zn进行修正,且Zo=ETB/CNY。

沥青参与外币调价,且业主支付的为欧元,涉及Zo/Zn的修正,Zo=EURO/USD。

钢筋同样参与了外币调差,因指数来源问题,AT钢筋调价涉及到使用Zo/Zn的修正,且Zo=EURO/PHP。

BH项目本外币调差公式如下:

本币:Pn=A+dFn/Fo+fCn/Co+gRSn/RSo

外币:Pn=A+b*Ln/Lo*Zo/Zn+c*En/Eo*Zo/Zn+e*Bn/Bo+gRSn/Rso

BH项目人工,设备,沥青,钢筋参与外币调差,而且因人工和设备调价指数应用国内经济指数,人工和设备需要使用Zo/Zn修正,Zo=USD/CNY。

GW项目本外币调差公式如下:

本币:Pn=A+dFn/Fo+fCn/Co

外币:Pn=A+Zo/Zn*(b*Ln/Lo+c*En/Eo+e*Bn/Bo+gRSn/Rso)

GW项目人工,设备,沥青,钢筋参与外币调差,而且全部涉及到使用Zo/Zn修正,Zo=USD/CNY。

从调价公式中Zo/Zn的应用看,BH和GW项目使用比较规范,特别是GW项目外币调差的材料中全部涉及到了修正,而且从近几年来看,人民币对美元呈逐渐升值状态,所以Zo/Zn也是处于上涨的趋势,那么最终对承包商来讲,调价是有收益的。

五、将数值代入到的各公式中进行比对分析

通过对四个合同的分析,发现MC和AT这俩个资金来源于当地政府项目与非发行和世行的项目在调价上区别很大,但是上述说明不够直观的反映因公式中各因素变化引起的收益差异,故将数值引入到公式中来观察其变化

5.1.我们用项目清单中Drainage项做表比较,因为各合同中这项除了沥青未涉及到调价其他材料全部涉及到了,故我们引用各项目的调价公式,在完成相同工作量的情况下,保证该项合同中的本外币比例及人、材、机比例分配不变,指数使用同一时点上的基数参量和变化参量来进行比较,通过比较我们发现GW项目调价收入最高,BH项目其次,以完成100万的工作量来看,情况如下:

1美元=8.8636比尔;

GW项目在该项目调价中收益最高,MC和AT项目可调比例较小,MC和AT项目只有钢筋参与了外币调差,甚至MC项目在该项中就没有调差,因此俩个项目调价收入非常少。

BH项目调差公式和GW基本是一样的,且钢筋参与了俩次调差,但最终调价收入还是小于GW项目,结合下表分析如下,在完成工程量一样,使用相同的指数情况下,那么影响调价收益的只有俩个因素,第一就是在该项中本外币比例分配因素,第二就是各材料调差时的比例,在Drainage项目中BH本外币比例为42%:58%,GW项目为31.9%:68.1%,首先看其当地币调差收入部分,当地币调价时俩个项目的油料和水泥的权重俩个项目基本相差很小,且BH项目钢筋参与了调价,BH当地币比例大于GW的当地币比例,因此最终俩个项目的当地币调价收入分别为284340比尔和203426.3比尔,BH项目当地币收益大于GW项目;外币调价部分,GW项目所占的比例为68.1%大于BH的58%,且参与外币调差的钢筋比例分配大于BH项目,GW项目为42.85%,而BH项目为38.3%,人工和设备虽然BH项目比例比GW项目大,但是其价格浮动是非常小的,因此最终GW项目在外币收益上是大于BH的,且我们假设1美元=8.8636比尔的汇率,那么其最终收益GW项目是415.1万比尔,BH项目是345.88万,GW项目较BH项目多了69.22万比尔。

假设汇率:1美元=8.8636比尔

5.2.在完成相同工作量情况下,对各项目在同一时点上调价收益的对比,可以看出GW项目调价收益最高,但对该项目的调价公式来讲,人、材、机的比例分配是在一个区间内的,如果这个比例分配不同,那么最终的调价收益也是不一样的,所以在给定的范围内使用合适的比例,将会影响到最终的调价收益,前提是A+a+b+c+d=100%,如果该项中某些项目未发生,那么其他比例将会相应变化,以GW项目为例,将其材料比例权重调整2次,与在原来比例的情况下的收益做相应比较,详见下表中的GW、GW1和GW2的收益。

六、结论

以上四个合同中,MC和AT项目资金来源于埃塞联合政府,而BH和GW项目资金分别来源非发行和世行,MC和AT项目特点是当地币比重高,调价时不可调部分所占比例大,调价公式中没有人工参与调差,且设备放在了当地币调差中,但AT项目钢筋则同时参与了本币和外币调差,结合俩个项目来看,如签订埃塞政府项目,在调差时使用该公式:

基本公式:Pn=A+b*Ln/Lo+c*Mn/Mo+d*En/Eo+etc.

本币公式:Pn=A+aFn/Fo+bCn/Co+dSn/So

外币公式:Pn=A+(aBn/Bo+bLn/Lo+cEn/Eo)*Zo/Zn

Zo/Zn参与修正,尽量调大外币比重,且减小不可调的比例,必须加入Ln/Lo,并人工参与外币调差,将有些材料分别在当地币和外币中调差,像AT路和BH的钢筋调差,同时要考虑人、材、机的比例分配,达到最优100%。贷款项目外币比重高,不可调部分比例较小,通过对BH和GW项目分析,上述公式同样适合用于贷款项目,所要注意的就是人、材、机的比例分配,在第四部分的表格中就GW合同清单中Drainage项中按照不同的比例分配人、材、机最终的调价收益明显是不一样的。

另外,合同价格的本外币比例是受到各单项工程中外币和本地比比例的影响,因为我们可以考虑将清单General和Daywork项目中的外币比例调低,调高其他参与调价项目的外币比例,这样在后期调价时我们的调价收益将会更大。

通过对以上四个合同调价部分的简单分析,大家可以看出,调价条款应用的好坏直接影响的项目的收益。对于世行和非发行投资的项目,由于不可调部分只有10%,而埃塞政府投资的项目不可调部分超过了额50%,这样可以显而易见的看出,世行,非行的项目在合同条款方面有很大的优势。并且即便在一个合同条款下,如果外汇比例选择的好,调价指数选择的好,范围选择的好,那么结果可能会更好,所以项目调价这个合同条款值得进一步的深思。这对于我们控制标价,提高收益有很大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