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应当成为生命线——案件报道自律规则之十二(下)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4-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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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一期的专栏文章中,笔者曾经对法制新闻的“准确”问题这样加以概插这里所说的准确,包括事实准确和法律准确两大组成部分。如果说“事实准确”是所有新闻报道共同的基本要求,那么“法律准确”则属于法制新闻所独有。在法律准确中,可以细分为法律术语、法律条文、法律逻辑和法治精神四个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