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监督工作考核问责不到位原因分析与措施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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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监督工作考核问责不到位原因分析与措施研究

付康李琪军刘朋毕强

(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阜阳供电公司安徽阜阳236017)

摘要:建立协同监督机制,是创新监督体制机制,强化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实现监督效能最大化。经过多年实践,国网阜阳供电公司已初步形成了纵向贯通、横向协同、覆盖全面的协同监督格局,但同时也存在责任担当不够、信息互通不畅、考核问责不到位等问题,协同监督作用发挥仍然不够充分。本文重点对协同监督工作考核问责不到位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问题主要措施。

关键词:协同监督;考核问责;不到位;原因;措施

一、协同监督工作开展现状

国网阜阳供电公司认真学习领会上级关于协同监督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总结已有的“大监督”体系有关做法,按照分级监督、分级负责原则,明确协同监督机制建设的目标思路、方法步骤和考核办法,积极推进协同监督机制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促进业务部门监督意识增强。“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监督机制得到认同,业务部门主动抓本领域规范管理的意识,以及对下级单位加强管控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部门之间横向协同的合力有效发挥。

二是促进业务部门主动防控廉政风险。各部门逐步认识到协同监督机制对于源头防控风险的重要作用,主动依托协同监督机制开展风险防控,发现突出风险及时报告,监督工作委员会组织研究解决。

三是促进业务部门履行“一岗双责”。协同监督平台有效发挥业务部门的管控作用,有效促进“一岗双责”履行。

二、协同监督工作考核问责不到位的原因分析

协同监督意识需要进一步提升。一是“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一岗双责”要求领导干部在抓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要以同等的注意力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实际工作当中,存在部分领导干部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对分管范围内出现的廉政风险轻过问,甚至不过问,导致违规违纪问题发生。二是主动监督意识不强,不能充分认识业务部门在监督体系中的两面属性,作为监督主体,对分管范围内监督工作不积极、不主动,监督工作流于形式;作为监督客体,怕被揭短、怕被亮丑,排斥外部监督。三是协同意识不强,开展好协同监督工作要求业务部门在抓好纵向监督的同时,加强部门之间职能互补、信息互通,目前还存在部门之间沟通不畅,协同不力的现象。

协同监督机制不健全。建立协同监督机制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协同监督领导机构、纵向监督制约机制、横向监督协调机制、协同监督考核机制和领导干部自我约束机制。目前,各单位在加强协同监督工作组织领导、构建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工作格局和加强领导干部自我约束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协同监督考核问责方面工作明显滞后和不足,一方面是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协同监督考核问责制度体系,对出现的问题考核问责缺少制度依据、纪律约束;另一方面原因是思想认识还不够统一,各自认为分管范围内问题提交监督委员会研究会影响业务指标的完成,极力将问题内部消化,避免被考核问责。

协同监督成果应用不充分。以协同监督工作成效进一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公司将廉政风险防控融入协同监督之中,作为协同监督的重要内容,要求业务部门对专业领域存在的风险开展排查,分析原因,并落实防控措施。在实际工作当中,针对风险问题形成监督意见、问责建议之后,有时存在跟踪督促不够,监督意见不能有效执行、问责建议得不到完全落实;有时存在监督工作发挥效果,风险问题得到整治,但长效管控、问责机制跟进不及时,导致同类风险反复出现。解决好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监督成果应用制度,并能将监督成果充分应用于企业有错必纠、持续改进工作中,应用于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干部考核评价与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各个方面,切实保证监督取得成效。

协同监督考核问责力度不够。一方面监督工作委员会对业务部门履行协同监督职责情况横向监督检查不够,有时碍于情面,对业务部门履职情况好坏该如何考核、考核多深把握不准、力度不够。另一方面业务部门下到基层单位监督检查深度不足,掌握问题不全面;基层单位在汇报工作摆问题时三言两语、轻描淡写,甚至不写,导致上下信息不对称,业务部门在实施纵向考核问责时力度不强、偏轻偏软。

三、加强协同监督工作考核问责的措施研究

强化协同监督意识,落实协同监督责任。一是主动适应新形势的变化和要求,提高“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领导干部要将协同监督任务和党风廉政建设其它任务一起,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增强抓本领域管理和监督的责任感。二是增强主动监督意识。业务部门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总体要求,树立监督不到位就是管理不到位的意识,准确把握业务部门在监督中的两面属性,既要当好监督主体,大胆实施监督;又要当好监督客体,主动接受监督。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协同监督的第一责任人,要重点抓自我监督责任、对下考核责任、监督反馈责任、决议执行责任的落实。三是增强全局和大局意识,开展协同监督工作,不能站在部门和个人利益上讲,也不能站在某个部分、某个小群体讲,各个业务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同和信息共享,形成监督合力。

健全协同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协同监督过程管控。充分发挥监督工作委员会职能,加强对协同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业务部门纵向监督,明确业务部门监督界面、监督事项,创新监督方式,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下一级单位相关业务领域的纵向监督、过程管控和检查考核。深化业务部门间的横向协同,促进部门之间监督职能互补、信息互通,形成左右协同、横向集约的监督协调机制,通过整合监督资源,优化监督资源配置,共同推进监督工作,提高整体监督效能。健全考核问责机制,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严格落实协同监督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加强职能部门对下级单位和监督工作委员会对职能部门的监督考核,形成过程监控、结果考核的闭环管理。

突出协同监督重点,加强协同监督成果应用。围绕规范权力运行,重点监督各级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经营管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防范权力失控、监督失效、管理失职。加强“三重一大”决策等制度执行情况、信访反映突出问题的监督。加强流程监督和操作过程监督,做到制度规定明确、操作程序具体、权力运行规范、制约监督有效。要多层次多渠道多视角地创新监督方式,实现重点业务、关键流程的“网上运行、在线监控”,强化过程监督和实时动态监控,超前防范、关口前移。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监督成果应用制度,建立决策失误、重大经营管理失误等责任追究制度。

加大协同监督考核力度,严肃执纪问责。强化业务部门对监督事项的监督管理责任和对下级单位的监督考核作用,业务部门履责情况纳入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部门业绩考核内容。组织部分基层单位对业务部门履行协同监督任务和“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进行考核,促进各部门履行协同监督职责。同时,将部门领导履行协同监督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廉和廉洁从业行为评价的重点内容,促进“一岗双责”履行到位。对因协同监督任务落实不到位出现严重问题的部门和单位,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对已经调离的时任责任领导也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