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中的预防方法初探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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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中的预防方法初探

周武

——浅析《大理市乡镇文物保护管理员工作制度》

周武

大理市文物保护管理所云南大理671000

内容摘要:文物工作开展中,由于文物保护单位大都遍布城乡山林,分布较广,给文物工作带来巨大难度,这一难题一直困扰着一代又一代文物工作者。本文通过多年文物保护工作实践,就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提出预防方法,进行事前干预做了初步探索,以期能够解决文物保护工作的时效性难题。

关键词:文物保护、乡镇文物保护管理员工作制度、时效性、预防方法、意义、成效。

随着经济飞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难度越来越大。无论是文物的日常保护管理、修缮和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对于时效性的掌控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仅仅以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违法建设活动为例,由于文物保护单位遍布城乡,而从事文物管理工作的人员较少,加上现代化的建筑工艺使得建设速度极快,检查一不及时,十天半个月就会冒出一幢违法违章建筑物来,所以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中的时效性或事前预防就显得尤为重要。

结合大理市多年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大理市于2014年率先在全国探索性开创并实施了《大理市乡镇文物保护管理员制度》。该工作制度的运行,大大提高了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时效性,真正实现了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事前预防功能。

一、概况

作为一座享誉世界的历史文化名城,大理市境内分布着众多文物古迹,延续着这座城市的历史文脉。新时期,为了更好地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大理市全体文物工作者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和原则,以坚守历史文脉为己任和使命,谱写了新时期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新篇章。

大理市文物保护管理所作为全市的文物保护专管机构,负责全市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市88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大理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执法工作;负责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档案建立完善和资料管理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升级工作;负责社会流散文物征集和文物监管品市场的管理工作;负责文物调查和普查工作;负责大理市境内文物勘察及古墓葬、古遗址的抢救性发掘工作;负责市境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及文物研究工作;负责崇圣寺三塔文物保护管理处、崇圣寺三塔出土文物陈列馆日常工作、下关文庙日常开放管理等工作。

面对这么繁重的文物保护工作任务,而大理市文物保护管理所仅仅有15个工作人员,就工作任务及工作量而言,仅88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就已经占了整个大理白族自治州的1/3以上的工作量,加上大理市地处滇西中心城市,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文物管理工作的难度就更大了。仅仅依靠大理市文物保护管理所15个工作人员的辛勤工作,远远达不到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时效性要求,不能真正发挥“预防优先”的文物安全管理理念,达不到使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隐患消除于始发的目的。

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大理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走出了一条保护与利用并重、继承与创新同步的新路子。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力度,大理市文物保护管理所创新工作思路,延长抓手,立足于大理市文物保护单位点多面广、分布不均,受文物保护经费有限、文物机构人少事多两大因素的制约,保护管理工作尤其是日常巡视监管工作面临巨大压力的这一实际,结合多年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经验,率先在全国探索建立了乡镇文物保护管理员工作制度。

二、大理市乡镇文物保护管理员工作制度简介

大理市乡镇文物保护管理员工作制度主要由大理市11个乡镇文化广播中心推荐1名文物保护管理员,经大理市文物保护管理所考核录用后,负责各乡镇辖区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保护巡查工作,业务工作接受大理市文物保护管理所指导,由各乡镇文化广播中心协助大理市文物保护管理所进行日常管理。各乡镇文物保护管理员主要职责有:

(一)各乡镇文物保护管理员,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保护管理和巡查工作,对文物保护单位的火灾隐患、古建筑的结构变化、有无糟朽、渗雨、虫害等情况,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环境进行检查,每周用照片和文字的方式报送大理市文物保护管理所,由大理市文物保护管理所安排专人审核存档。如存在安全问题的,报分管领导提出解决处理意见,后报主管领导审核决定方予以落实,待处理完成后存档,进一步完善痕迹资料的管理。形成完整的文物单位痕迹资料。乡镇文物保护管理员由大理市文物保护管理所劳务聘用,接受大理市文物保护管理所业务指导及考核监督,劳务费由大理市文物保护管理所按月发放。乡镇文物保护管理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奉公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大理市文物保护管理所通过考核招聘,在凤仪镇、下关镇、大理镇、喜洲镇4个文物大镇设立文物专管员,负责辖区内各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检查,需每周对辖区内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至少2次巡查;在银桥镇、湾桥镇、上关镇、双廊镇、挖色镇、海东镇、太邑乡设立文物保护管理员,每周对辖区内所有文物保护单位开展至少1次巡查,并做好日常检查记录。各乡镇受聘文物保护管理员按要求每周报送检查情况及巡查记录给大理市文物保护管理所。记录表上须有巡查人员的签名。

(二)各乡镇文物保护管理员负责配合文物部门开展宣传文物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工作。

(三)各乡镇文物保护管理员对辖区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并及时上报大理市文物保护管理所。

(四)各乡镇文物保护管理员聘用须经过大理市文物保护管理所的考核认可,接受大理市文物保护管理所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及考核监督。如不能严格按要求完成岗位工作,大理市文物保护管理所有权终止劳务聘用。

三、乡镇文物保护管理员工作制度的意义

文物是民族文化的灵魂,是先民宝贵的遗存,具有很高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有效保护、合理利用文物,不仅是继承和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激发人民群众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情感需要,而且对建设文化强市、推进滇西中心城市建设,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实现文化软实力根本性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保护文物,人人有责。乡镇文物保护管理员的工作不仅关系着各乡镇的文物保护,更深层次上关系着文化的传承。一批优秀的文物保护管理员队伍,更能促使文物保护工作的大力发展。通过乡镇文物保护管理员工作制度的推行,进一步完善大理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体系建设,加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力度,使文物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力争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一旦发生危害文物保护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或文物保护单位存在安全隐患等,大理市文物保护管理部门可以在第一时间知晓,并及时做出应对措施,使对文物破坏的危害程度减小,更大程度的确保了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用少量的经费支出和人员工作,真正延伸了全市文物保护管理的“眼”和“腿”,实现了文物保护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及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基层体系建设。

四、主要经验及取得的成效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文物保护工作成为一项综合性强的系统工程,大理市文物保护管理员工作制度的建立尚属起步阶段,还存在一个不断摸索的过程。我们应进一步健全机制,细化措施,密切协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第一,大理市文物保护管理所作为大理市的文物保护专管机构,应全面动员、精心组织、科学运作、扎实推进此项制度的建设工作。首先应落实经费,经费保障是乡镇文物保护管理员制度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所在。大理市文物保护管理所积极落实经费,强化保障,把开展工作经费列入单位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其次,做好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大理市文物保护管理所积极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向各乡镇招聘的乡镇文物保护管理员教授基础的文物知识及进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训。再次,做好宣传工作,让更多的人知晓文物,更多的人来保护文物,做到保护文物,人人有责。

第二,各乡镇文化广播中心应积极配合市文物保护管理部门,协助做好乡镇文物保护管理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乡镇文物保护管理员作为各乡镇文物保护的主力军,直接巡查人,必须按照市文物保护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充分认识到自己工作的重要性与艰巨性,扎实做好自己的工作,有效确保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

通过大理市文物保护管理所的努力,加之各乡镇文化广播中心的积极配合和各乡镇文物保护管理员的辛勤付出,乡镇文物保护管理员工作制度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至2015年,该工作制度运行一年来,11个乡镇文物保护管理员共按时上报540余次检查材料,发现文物安全隐患及存在问题94处,现已处理80余处;其中发现文物违法事件7起,查处5起,余两处正在处理之中。乡镇文物保护管理员的存在,大大减少了文物事故的发生率。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领导,加大投入。将文物保护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城乡发展规划。同时加大文物保护管理投入力度,此外,在保证加大市级财力投入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国家、省、州支持,做好文物的保护维修工作。

(二)完善制度,加强执法。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为核心的法律框架下,进一步深化我市文物保护总体规划和文物保护单位专项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符合我市实际的地方性法规,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文物保护管理的规章制度,依法实施文物保护和抢救,依法履行工作职责,严厉打击和集中处理各种破坏文物的犯罪行为和违法案件。

(三)创新管理,激发活力。进一步探索提高文物保护单位自我发展能力的有效途径,拓展社会资金渠道,鼓励社会资金投入,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物保护管理利用新机制,使文物保护工作进一步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融入城乡规划建设,促进文物保护与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增强全社会的文物遗产保护意识,通过举办展览、讲座、免费开放博物馆等宣传教育活动,让公众更多地了解文物遗产的丰富内涵。积极推进优秀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知识进学校、进课堂工作,激发青少年热爱祖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热情。注重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文物、支持文物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建设队伍,提高水平。采取管理干部培训和专业技术人才培训相结合,在职培训和脱岗培训相结合,送出去和迎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加快我市文物管理队伍建设,尤其是加快古建保护修缮、文物保护修复、文物鉴定等短缺人才的培训力度,不断夯实全市文物保护管理技术力量。

总之,文物保护工作大有作为,任重道远。现提出的乡镇文物保护管理员工作制度只是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中的预防方法初步探索,在下一步工作中,当立足现有基础条件,认真汲取和总结已经取得的基本经验,大胆创新、勇于探索、奋力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卓有成效的工作,全力推进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作者简介:周武(1977-),男,白族,云南大理人,大理市文物保护管理所,副所长,文博馆员,本科,研究方向:文物保护和文物监管品市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