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城市的未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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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数字城市”,是城市高度综合地将公共信息数字化,大力发展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将信息化与城市化完美地结合起来,努力促进城市政府决策智能化、城市办公自动化、城市商务电子化、城市交通管理自动化、城市规划模拟仿真化、城市治安管制预警化等。

政府决策智能化

营造“数字城市”,关键在于政府首脑机关。近年来,全国许多城市推行了电子政务,兴起政府上网工程。通过上网,政府将管理城市的大政方针在网上公布,及时传达到各个单位,同时,市民对政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也可以通畅地反映给政府,极大地促进了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对实现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功不可没。城市的各个企事业单位都在“数字城市”的背景下,大力推广办公自动化。从办公人员制文、发文、到领导审批、签发都可以实现网络办公,各种适应办公专业性的软件被开发出来,实现了办公的自动化、规范化。通过会议电视和多媒体播放,减少了公务人员旅行和公文旅行,通过数码信息,实现网上办公,根本改变了过去用人脑记,手工查档案等落后操作,是提高工作效率的治本之策。

交通管理自动化

  交通管理自动化是城市交通管理的必由之路。长期以来,世界各国的城市都面临着严重的城市交通问题。如交通拥挤、车辆行驶缓慢、交通事故频繁,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问题。从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投入大量人力和财力,进行城市交通管理自动化研究,建立了“智能交通系统”。具体而言,就是在城市交通领域,将汽车、司机、道路以及相关的服务部门相互联结起来,该系统将采集到的各种道路交通及服务信息经交通管理中心集中处理后,传输到运输系统的各个用户,出行者可实时选择最优交通方式和最便捷的交通路线;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自动进行合理的交通疏导、控制和事故处理;运输部门可随时掌握车辆运行情况,进行合理调度。从而,使路网上的交通运行处于最佳状态。据调查,充分运用“智能交通系统”可以节约35%的建设费用,提高30%的运输能力。

城市规划仿真化

城市规划模拟仿真化是优化城市形象的有效手段。改革开放以后,通过引进外资、旧城改造,城市开始旧貌换新颜。但是,具有城市地域民族、历史特色的建筑一片一片被拆除,高楼大厦拔地而起,城市形象雷同,千城一面,令人生厌。在城市形象中如何突出城市内在的历史底蕴,使城市的历史传统、乡土文化与建筑特色得以保持和发扬?数码信息网络系统可以发挥其他手段难以替代的优势,即通过城市形象模拟仿真软件,建立可视化三维图像的平台,在平台上建立形象直观的模拟城市,可以随心所欲地构建理想的城市形象,可以将不同的城市形象在平台上加以比较、遴选和优化,充分吸收各方的意见,将理想的城市形象在实际城市改造中仿真。这样的城市规划则有利于建立特色鲜明的符合城市历史内涵和发挥现实功能的现代化城市的形象。

城市治安预警化

城市社会治安管理电子化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首先是城市秩序的监控,在城市的敏感地区和重要区域,可广泛采取电子监控手段,采取电子预警系统,可以对突发事件做出灵敏的反应,把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公安执法机关可以通过专业软件将全市全部的住宅和建筑物在平台上进行三维的显示,一旦出现警报,可以迅速在控制中心模拟案发现场,迅速制定应对方案,采取必要的措施,有利于对案犯的控制。另外,通过电子网络,可将居民档案迅速调出,必要时对案犯情况可以通过网络在全国甚至向国际刑警组织进行通报,这样不仅可以极大地震慑犯罪团伙.而且有利于重大案件的迅速侦破。

营造“数字城市”的宏观对策

“数字城市“的信息化浪潮滚滚而来,方兴未艾。但是营造“数字城市”是一个庞大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的系统工程。当前在以下几个领域还需要认真研究,实施相应的宏观对策:

——如何有度地开放信息,实现信息共享目标。在现代社会中,不仅政府有获取信息的需求,广大人民群众也有及时了解信息的强烈要求。从民主政治的角度来看,向政府要求信息公开,是人民拥有的基本权利之一,即所谓人民应当拥有“知情权”。同时,向人民及时地发布信息,是政府的义务和责任。有很多信息都应当公开,但目前尚未完全公开,造成信息资源的巨大浪费。当然,对于关系国家重大机密和安全的信息,如何保证不被泄露,适时有度地开放信息,也提上了议事日程。

——继续抓好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城市”不仅是一种未来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而且需要巨大的技术工程和基础设施加以支撑。最基础的电缆、光纤以及控制软件需要的数目十分巨大,如何建立网站,如何实现联通,如何成为便民的窗口,这里还有大量的工作尚未完成。例如现在三网合一的问题就没有解决。通讯网、广播电视网和数字网,如何相互联通,彼此兼容,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和“龙多不治水”的混乱现象,这对于国家经济建设、国家安全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建立法律法规保障体系。营造“数字城市”,离不开一个完整、统一的法律和制度体系。在国外,为保障信息社会的规范化发展,许多国家都制定并颁布了专门的法律、法规和行政命令。在美国有《政府信息公开法》、《个人隐私权保护法》、《美国联邦信息资源管理法》等,在德国有《信息和通讯服务规范法》,在俄罗斯有《政府信息公开法》等。“数字城市”的营造必然涉及到个人资料和隐私,涉及国家机密和安全,涉及商业秘密等事宜,因此,建立一个完整的法规体系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