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基层民主选举中的“黑金政治”2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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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基层选举中的贿选行为:「黑金政治」的运作模式

(一)贿选的模式:地方派系势力、桩脚、基层金融机构

  「黑金」与基层选举相互需求,同时我们也发现,在基层选举中存在着一整套贿选的运作模式,使得「黑金」可以比较顺利地控制选举。

  根据台湾「法务部」资料的统计,以金钱介入选举的方式有「桩脚买票」、「迂回买票」、「流水席宴客」等十一种型式28,而如果对这些贿选的形式进行深入的分析,便会发现,对于乡村基层的选举来说,地方派系、「桩脚」以及基层金融机构都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而「黑金政治」正是透过它们来运作的。

  研究显示,除了台北市外,台湾地区的地方派系遍布于各县市,其总数约有九十八个;虽然其政治影响力无法超越一个县市,但所有县市至少有一个以上的派系在左右地方政治29。地方派系扮演着国家与乡土社会之间的中介人角色,因而能长期存在。

  前面已经提到,在威权时代,国民党利用地方派系来操控基层选举,两者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而在民主化的进程中,这种关系不但没有瓦解,相反,由于选举已经成为决定政权归属的唯一依据,所以国民党以及后起的民进党、亲民党对地方派系的依赖程度并未下降。同时,地方派系在民主化之后仍然保持着强大的选举动员能力30。

  地方派系的成员组合,至少必须包括核心人物、各乡镇派系实际负责人和基层「桩脚」等三个主要的结构性角色。其中「桩脚」在基层选举中的作用至关重要。候选人想要获得选票,必须通过「桩脚」来动员。而扮演「桩脚」角色的人物,除了行政基层组织中的现任或卸任的村里长,或乡镇农会的农会代表与乡镇代表外,还包括各类社团负责人、寺庙管理委员会主委或委员、中小企业主、各行业公会理事长、家长会长、宗亲会理事长,当然,也包括了地方上的黑道「兄弟」等等,几乎社会中的三教九流人物,都可以纳入基层桩脚的网路。派系无论在平时或是选举期间,都必须依赖活跃于基层社会的「桩脚」,来串起派系与选民之间绵密的社会网路,它透过长期社会互动过程,持续地累积与培养起各种人际关系网路,而到了选举时就只不过是进行「收网」作业、验收成果而已31。

  地方派系与「桩脚」乃是贿选所必需的「人脉」,而基层的金融机构──包括地区信用合作社、农会信用部及渔会信用部则形成了贿选的「金脉」。调查发现,农会信用部所拥有的巨额资金以及强大的周转能力,使其「形同银行」,并且往往就是该乡该村唯一的金融机构。有这样庞大的存款,但是又缺乏健全的外部监控和内部监管,所以到了选举期间需要大量现金时,这些基层的金融机构就成为贿选者「最好的金库」32。

  前面已经说明,民主化之后,台湾地区的选举成本不断上升,加上反对党兴起后,选举竞争激烈,买票的成效开始降低。这些外在的结构性因素变化,使得地方派系也乐意将黑道势力引进「桩脚」动员系统,轻者要黑道担任绑桩或买票护航,重者则设定人为的进入选举买票市场的障碍,请黑道携械以「顾庄头」的方式,阻绝其他候选人进入村庄邻里,使自己能顺利地进行排他性的买票,以提高回收率。而在敌对派系引进黑道势力之后,另外一方往往也不得不跟进,于是对立派系各自拥「黑」自重,以「黑」制「黑」地自保33。

  黑道与地方派系之关系,并不仅仅是「保驾护航」。黑道往往也会反客为主,由「抬轿者」变为「坐轿者」。

  实际上,黑道与地方派系之间的界限已经十分模糊,而它们之间的联合,在选举前是一个动员网路,选后自然就成为了分赃网路,于是,通过选举,「黑道便与金权、派系形成三位一体之共生结构」34。

  当然,除了贿选之外,黑道势力还常常直截了当地采用暴力来干预选举。资料显示,1990年底的「立委」与县市长选举,暴力事件蔓延了台中市、云林县等十五县市,占台湾地区二十三县市的65%。发生候选人或助选人员被杀害、纵火、殴打、绑架、恐吓、勒索等案件;其中发生在台中市的有市议员遭勒索者有八件;候选人遭恐吓勒索者十八件;候选人遭杀害者一件。云林县则发生候选人遭绑架、恐吓勒索者五件,枪击候选人及助选员遭勒索者八件,候选人遭恐吓勒索者十八件;候选人遭杀害者一件。

  90年代初期,地方黑道以暴力介入政治较为显著的例子还有:前彰化县议员洪丝条被射杀致死;云林县议员刘奇训遭射杀;云林县议员曾志文家遭枪击;云林县斗南镇农会总干事唐如玉在家遭射杀致死;嘉义县水上乡乡民代表林国财持枪射杀乡民;台南县议会副议长吴木桐持枪被捕;嘉义县朴子市民代表会副主席叶清全遭砍杀重伤;彰化县立委陈勇源遭射杀以及前国民党彰化县长提名人谢式谷宣布退选等事件35。

  这些血淋淋的例子,都证明了台湾选举中黑道势力之猖獗,也无怪台湾民众对于「黑金政治」是如此的深恶痛绝了。

(二)乡土社会与贿选:与都市区的对比

  台湾乡村基层的权力结构,使黑道可以与地方派系相互利用,从而使黑道人物能掌握基层的「人脉」与「金脉」,进而影响选举。但是,既然认为「黑金政治」危害重大,人民深恶痛绝,那为甚么还会有那么多人愿意把选票卖给甚至投给形象很不光彩的候选人呢?同时,投谁的票完全是秘密的事情,即使选民收了买票的钱,又如何来保证这些选民就会老老实实把票投给黑道人物呢?


  我们暂时先将这个问题放下。如果进一步地分析有关材料,我们会发现,「黑金政治」的严重程度在不同的地区并不相同。根据赵永茂的调查,「在桃园以南十二个县市,黑道介入政治与选举的情况已很普遍,其中以彰化县、云林县、嘉义县市与台南县市最为严重。可见就严重地区而论,系以西部带状非都会区较为严重,而中南部都会区亦较中北部都会区来得严重。」36

  根据有关媒体制作的「县市黑金排行榜(1995-1999年)」(表2-137),我们可以从中获得更多有价值的资讯。

表 2-1

县市别

民代涉及
重大刑案数
民代被枪击案件 枪击案件
发生数
染黑程度
指标数38
染黑程度
排名
基层金融
逾放金额
(亿元)
黑金排名

台北市

0

1

1231

3737

10

52.00

12

台北县

0

2

1319

6331

8

76.20

7

基隆市

0

0

225

225

20

12.15

21

宜兰县

0

0

248

248

18

12.00

19

桃园县

0

1

838

3344

12

105.04

8

新竹县

0

0

217

217

21

16.00

19

新竹市

0

0

238

238

19

39.08

17

苗栗县

0

1

299

2805

14

23.15

15

台中县

0

1

930

3436

11

98.00

9

台中市

0

1

1474

3980

9

214.00

5

彰化县

2

7

1031

42297

2

173.00

1

南投县

1

2

628

7868

7

45.00

11

云林县

1

1

412

64012

1

57.06

6

嘉义县

1

0

318

12180

6

38.00

12

嘉义市

0

0

289

289

17

25.00

16

台南县

1

4

725

12977

4

121.00

4

台南市

0

1

710

3216

13

75.40

14

高雄县

2

5

754

29374

3

184.00

1

高雄市

0

0

876

876

15

100.00

12

屏东县

1

0

735

12597

5

260.00

1

澎湖县

0

0

43

43

23

11.50

23

花莲县

0

0

301

301

11

16.00

18

台东县

0

0

190

190

22

12.40

22

金门县

0

0

0

0

24

4.80

24

连江县

0

0

0

0

25

0.03

25

  从上表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城市化程度高的地区,政治染「黑」的程度大大低于与之毗邻的以农业为主的地区(比如,台南市的「黑金排名」是十四,而台南县则是第四;高雄市的「黑金排名」是十二,而高雄县则是第一)。但一般而言,都市区的黑社会势力其实比乡村更加庞大,组织化的程度更高,那为甚么将政治「黑化」的能力反而不如乡村呢?

  上述两个问题的答案,就在于乡土社会的一些特点,罗聪钦指出39:

  台湾地区居民,除北部都会区外,较具草根性,其选民投票倾向,完全以自利为导向。只要候选人平时能帮助他协助他处理事务,且关心地方事务,便会支援他,而较不考虑其出身背景。当地黑道组合份子,在自行参选时,除与派系挂勾寻求资源外,亦利用其组合份子布满桩脚积极买票拉票,且平时在当地亦协助居民解决不少纷争。因而当地居民在其参选时,亦乐意见其当选。此外,黑道暴力的本质,加上其积极的漂白,在当地居民心目中,往往远超过于政府之公权力。造成民众惧怕黑道,宁可吃亏而不求助于治安单位,而造成无人敢报案现象。或有利用黑道政治人物,代为处理地方或私人事务,而黑道亦乐于为其处理,以获得一些利益。反因造成当地居民有人认为,黑道组合份子的存在,对当地社会安宁反而有所帮助。

  结合上面这段分析,我们可以进一步地做出以下的说明:

  1.在乡土社会中,政府的公权力相对较弱,民主化的进程更削弱了传统的威权政府对基层的控制,而黑社会组织则部分地扮演起了公权的角色。所以,组织化程度很高的黑道的存在,反而是当地社会的一种需要,乡民因此既惧怕黑道,又「需要」黑道。
  2.黑道人物固然代表了非法的暴力,但这并不妨碍其关心本土本乡的利益,往往他还会积极地关心地方事务,为乡民争取利益。「黑金政治」坑害的是整个社会的利益,而对特定区域的人群来说,短期内这样做甚至是受益的。正如研究者所指出的那样,「从集体行动的角度来看,台湾代议制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集体行动问题,每个选区都喜欢自己所选出来的人物神通广大,能为地方分到最大的建设经费大饼,却又痛恨其他地方选出来的『黑金政治人物』强夺资源」40,选民往往为了地方利益而把票投给那些能兑现承诺能争取工程的「大哥」


  3.乡土社会中,「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41当乡民受到「桩脚」的动员甚至收受好处之后,「乡里乡亲」的这种「信用」可以保证选票的投向。
4.此外,贿选的行为,还得到地方的「礼治秩序」、「长老统治」以及血缘、地缘关系的保证42。

  上述的1、2条,说明黑道人物在乡村基层的形象并非如外人想象的那样糟糕,卖票或者投票给他们甚至是「理性」的行为;3、4条则说明,乡土社会中,贿选的「投入产出比」是比较可靠的,黑道人物只要出得起钱,并且得到地方「桩脚」的支援,那票源就有保证,不必担心乡民们拿了好处却把票投给别人。而在都会区内,国家政权的控制较强,又不存在乡土社会的上述特点,那么贿选的成功率就低,「黑金政治」自然较难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