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 者】黄霄羽
【作者简介】黄霄羽 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 100872
【摘 要 题】档案鉴定
【 正 文】
近代法国档案工作改革揭开了正规档案鉴定的序幕。进入20世纪,各国面对文件数量急剧增长的现实,开始从理论上积极探求档案鉴定的原则与标准。首开先河的是德国提出的“年龄鉴定论”,核心思想就是尊重高龄案卷。这一思想成为外国档案鉴定理论萌发的标志。从此之后,外国档案鉴定理论进入了一个蓬勃发展的时期,各种理论观点不断涌现、推陈出新。各国由于历史和文化背景存在差异,对档案价值形态的认识和把握不尽一致,从而使各国提出的鉴定原则与标准表现出鲜明的本国特色。然而,档案鉴定理论是对档案价值规律和档案鉴定原则、标准的理论总结和科学提炼,对鉴定实践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因此透过各国纷繁复杂的鉴定理论观点,进行深入分析和挖掘,可以看出档案鉴定理论的发展具有一些共同的特点和规律。
一、档案鉴定理论的历史发展
20世纪初至今,外国档案鉴定理论中影响较大的主要有“年龄鉴定论”、“行政官员决定论”、“职能鉴定论”、“双重价值论”、“利用决定论”和“宏观鉴定论”。
(一)20世纪初的“年龄鉴定论”
这种鉴定观是德国档案学者迈斯奈尔1901年提出的。他在担任德国国家机密档案馆馆长期间,以多年实践经验为基础,总结出了一套档案鉴定的理论体系——包括六条一般原则和七条具体标准。他指出鉴定遵循的一般原则包括:第一,事关档案存毁的决定必须当机立断;第二,必须避免极端行为,既不要过于谨慎保存,也不要过于随便抛弃;第三,不要以抽象概念作为价值标准;第四,高龄案卷应当受到尊重,16世纪以前的案卷不得销毁;第五,为暂时目的使用的案卷在目的达到后应当销毁;第六,一个永久性机构成立经过的案卷应当保存。他提出的鉴定标准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档案内容;二是档案来源。
迈斯奈尔的鉴定理论具有开创性意义。首先,他第一次提出了“高龄案卷应当受到尊重”的著名思想并没定了具体的禁毁年限,这是一种“颠覆传统”的鉴定思想,改变了过去各国销毁古老文件、保留近期文件的习惯做法,带动各国相继制定禁毁年限,使历史档案得以妥善存留。其次,他第一次提出了较为系统的鉴定原则与标准,构建了一个鉴定理论体系,改变了过去各国对鉴定进行粗线条简单规定的传统做法,在理论和实践上均是一次重大突破。再次,他第一次提出了档案来源是最重要的鉴定标准之一,强调不能把档案视为零散材料孤立地进行价值评判,而应以档案固有的行政关系为背景进行鉴定,全面考虑形成机关在政府结构中的地位,以及机关职能与上下级单位职能的关系。他的观点是对来源原则在鉴定领域适用性的首次肯定。
(二)20年代的“行政官员决定论”
这种鉴定观是英国档案学者詹金逊(Hilary Jenkinson)提出的。他在1922年出版的代表作《档案管理手册》中系统地阐述了自己的鉴定思想——档案人员不宜参与文件的鉴定和销毁,鉴定应由行政官员自行决定。一方面,他认为文件证据的神圣性是行政官员决定鉴定的基础,因为文件是行政管理无意识的副产品,是行政活动和事务处理的原始证据,不能允许后来的加工整理者进行人为于预,否则文件的原始证据性就会遭到损害。另一方面,他认为档案人员参与文件鉴定至少会带来两种负面后果:一是档案人员在鉴定中的个人判断会玷污档案作为原始证据的神圣性;二是档案人员的干预也会妨碍档案保存目的的实现,不利于满足历史学家或其他研究者对档案的利用需求。
行政官员决定论有其正确与合理的一面。因为档案文件不是档案人员形成的,也不为档案人员所用,其价值判定及存毁自然不能由档案人员单独决定,而应主要由文件的形成者和利用者决定。但是它将档案人员排除在鉴定工作之外,存在明显的局限性。这是因为,第一,行政官员由于缺乏客观的历史文化意识,若由其单独自行决定档案的存毁,往往不利于维护档案的原始证据性。行政官员难免会出于个人目的而刻意剔除、销毁甚至编造于己不利或有利的文件。第二,排斥档案人员参与鉴定也不利于保证档案的总体质量,因为行政官员不易准确把握销毁的“度”,既容易销毁过多,也容易销毁过少。第三,排斥档案人员参与鉴定也不利于档案价值的充分发现与实现,因为行政官员站在机关的立场,难以从社会总体需求的角度去全面判断档案的历史文化价值。因此,行政官员决定论是一种古典鉴定观,现在看来已经过时。
(三)20世纪20~30年代的“职能鉴定论”
这种鉴定观是波兰档案学者卡林斯基提出的。他认为应按照文件形成机关在政府机构体系中的地位和职能的重要性,来确定档案文件的价值及保管期限。换句话说,档案文件的价值大小和保管期限的长短与其形成机关的地位高低和职能重要性总体上成正比。据此,他把档案文件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最高行政机关的文件,一般应永久保存;另一类是低级机关的文件,只需保存一定时期后就可以销毁。此外,他还提出了鉴定单份文件的标准,包括一般标准、法律标准、行政标准、历史标准、地理标准、替代标准和典型性标准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