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对于审美-艺术的意义(1)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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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如果说对于其他价值形态(如经济价值、认识价值、思想价值、宗教价值等等),媒介 只是价值形成的途径、工具、手段,一旦价值创造出来,媒介可以丢弃;而且一种价值的创 造可以通过多种媒介实现。但是对于审美价值形态来说,媒介同价值本体不可分离,在审美 价值的创造过程中,媒介已经溶入价值本体运行之中,成为审美价值生长中的一部分;媒介 融入创造活动的结果之中,成为审美价值载体感性形式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创造某种特定审 美价值,一般也不可实行多种媒介共享;在创造特定的审美价值时,这特定的媒介一般是不 能由另一种媒介来替代的。同时,一种新的媒介的产生,可能意味着一种新的审美价值形态 的诞生。
  关键词:媒介 审美价值 艺术创造
  
  麦克卢汉说,“媒介即讯息”。这话引起全世界的深思。
  我认为媒介不仅仅是“讯息”,而且是一种生产力。它在人类社会各个领域的发展、运行中 ,都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而对于审美价值的创造来说,尤其如此——媒介的作用不仅十 分显著,而且至关重要。
  
  甲
  
  如果说对于其他价值形态(如经济价值、认识价值、思想价值、宗教价值等等),媒介只是价 值形成的途径、工具、手段,一旦价值创造出来,媒介可以丢弃。打个比方,如同建筑楼房 ,媒介是脚手架,楼房一旦建成,脚手架可以拆除;又如,为了运送物资而搭桥过河,媒介 是桥,一旦运送任务完成,即可过河拆桥——就是说,对于审美之外的其他价值形态来说, 媒介是可以同价值本体分离的。但是,对于审美价值的创造来说,媒介绝不是可以拆除的 “ 脚手架”,也不是过了河即能拆除的“桥”。在审美价值的创造过程中,媒介已经溶入价值 本体运行之中,成为审美价值生长中的一部分;而且,媒介不但与审美价值的生长不能分离 ,同时它还融入创造活动的结果之中,成为审美价值载体感性形式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举中国画的审美价值创造与媒介之关系为例。中国画的创作,离不了笔、墨等等工具、颜料 , 以及如何用笔、如何用墨等手段、技法——这些都是中国画的媒介。画家的笔墨、手段、技 法 等等,就直接溶入绘画审美价值的生长过程之中,并且最终熔铸到审美价值载体感性形式里 面去,成为其审美形式不可分离的组成部分。就是说,一旦进入中国画的审美创造过程,并 且审美价值一旦形成,你就无法再把媒介(笔墨、手段、技法等等)同其创造过程及其创造结 果(审美价值)分离开来。齐白石画虾,其美就在笔墨之中,而且就在齐白石独特的笔墨之中 。你能把齐白石的笔墨同他创造的美分离开来吗?清代大画家石涛关于笔墨有十分精彩的论 述:“古之人有有笔有墨者,亦有有笔无墨者,亦有有墨无笔者;非山川之限于一偏,而人 之赋受不齐也。墨之溅笔也以灵,笔之运墨也以神。墨非蒙养不灵,笔非生活不神。能受蒙 养之灵而不解生活之神,是有墨无笔也。能受生活之神而不变蒙养之灵,是有笔无墨也。 山川万物之具体:有反有正,有偏有侧,有聚有散,有近有远,有内有外,有虚有实,有断 有连,有层次,有剥落,有丰收,有飘渺,此生活之大端也。”①在绘画创作中——即审美 价值的创造中,由于山川万物之具体端状不同,更由于画家运用笔墨之“赋受不齐”,其创 造结果就会各种各样。其中,画家各不相同的笔墨,就溶进这各不相同的审美价值载体而成 为其感性形式的有机成分。徐悲鸿画马、齐白石画虾、黄胄画驴、黄永玉画猫头鹰……,他 们的笔墨各不相同,他们创造的审美价值及其价值载体的感性形式也特色各异。石涛还具体 、详细地谈到各种皴法,而不同的皴法也就溶进审美价值的创造,成为其感性形式之一部分 。石涛列举皴法有十三种之多:“卷云皴,劈斧皴,批麻皴,解索皴,鬼面皴,骷髅皴,乱 柴皴,芝麻皴,金碧皴,玉屑皴,弹窝皴,矾头皴,没骨皴”等等。而皴法在审美价值及其 感性形式之形成中起了重要作用:“必因峰之体异,峰之面生,峰与皴合,皴自峰生。峰不 能变皴之体用,皴却能资峰之形势。不得其峰何以变,不得其皴何以现。峰之变与不变,在于皴之现与不现。”②那各种不同的“皴”,即溶入绘画美的创造过程,并在绘画完成时成为其审美价值载体感性形式的有机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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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对于其他价值(如经济价值、认识价值、思想价值、宗教价值等等)形态来说,一种价 值的创造可以通过多种媒体实现——多种媒体可以通融、可以共享。譬如,假若从南方运输 一批材料到北京建造奥运会场馆,那么,走铁路,走水路,用飞机,用汽车,都可以,只要 把材料运到建筑场地派上用场即可。一种价值的创造,多种媒介可以通融、共享。再譬如, 对 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采用课堂授课、图片展览、到一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等等, 都可以达到目的。这也表明一种价值的形成之中,多种媒介可以通融和共享。
  但是,对于审美价值的创造来说,某一种价值则只能由与它相应的特定媒介来实现,不同媒 介之间一般不能相互通融;创造某种特定审美价值,一般也不可实行多种媒介共享。某一种 媒介实现某一种审美价值及其感性形式的创造时,就规定了这一种审美价值及其感性形式的 特质;而不同媒介参与不同审美价值的创造,则形成各种不同审美价值及其感性形式之不同 特点。就是说,在创造特定的审美价值时,这特定的媒介一般是不能由另一种媒介来替代的 。譬如,青铜不同于大理石,用青铜铸造人物形象显然不同于用大理石雕刻人物形象,这是 由创造审美价值的两种不同媒介所造成的。当分别用青铜或大理石创作人物形象时,这不同 的 媒介就会形成青铜铸像或大理石雕像各自不同的特点。青铜铸像的美是与青铜这特定媒介联 系在一起的;而大理石雕像的美也与大理石这特定媒介密切相关。一般不能用大理石替代青 铜,或者相反。

  当然,世界上并没有绝对不能做的事儿,青铜媒介与大理石媒介也不是绝对不可互相代替; 但是,假若代替了,那就会形成另一种美。试设想:如果米罗的维纳斯像不是大理石雕成, 而是青铜铸成,那将是十分不同的美,形成不同品格的审美价值。哪一种媒介更适合维纳斯 ?我想,还是大理石。至少我更喜欢大理石雕成的维纳斯。所以我认为就这座维纳斯雕像的 塑造而言,青铜与大理石,实质上是不能通融和共享的——除非你为了创造不同质感的美。
  中国画的墨、笔、纸、砚,与西洋画的画布、颜料、画笔等等,具有明显差别,因而成为中 国画与西洋画审美价值及其感性形式明显不同的重要原因。歌唱中,中国的民族唱法与西方 美声唱法,也造成中国民歌与西洋声乐审美价值及其感性形式上的显著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