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黄嘌呤和尿酸酶抑制剂在大鼠高尿酸血症模型复制中的应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3-01
/ 2

【摘要】  目的考察不同剂量尿酸酶抑制剂对大鼠血清尿酸值的影响。方法采用相同剂量次黄嘌呤,不同剂量尿酸酶抑制剂单次和连续给予复制代谢性高尿酸血症模型,测定造模后不同时段大鼠血尿酸值。结果采用次黄嘌呤500 mg/kg,尿酸酶抑制剂100 mg/kg,可使受试动物血清尿酸值明显高于空白对照组(P<0.01),且可维持12 h。采用该剂量连续给予复制的大鼠高尿酸血症模型可使动物血清尿酸持续在饱和浓度以上。结论灌胃给予次黄嘌呤500 mg·kg-1,2次/d,同时皮下注射尿酸酶抑制剂100 mg·kg-1,连续给予,是复制持续性大鼠高尿酸血症模型的适当组合。

【关键词】  高尿酸血症; 次黄嘌呤; 尿酸酶抑制剂; 动物模型

    Abstract:ObjectiveTo study the effect of different dosage of uricase inhibitor on the serum uric acid of rat. MethodsThe same dosage of hypoxanthine, different uricase inhibitor are used singly or combined to replicate hyperuricemia model, inspect the uric acid in serum at different periods of time. ResultsWhen we combined hypoxanthine(500mg·kg-1) with uricase inhibitor(100mg·kg-1), the uric acid in serum was much higher than control group(P<0.01),which could last for 12h.Continuous use of the dosage might maintain the serum uric acid concentration above the saturated in the rat hyperuricemia model.  ConclusionContinuous administering 500mg·kg-1 hypoxanthine twice per day via stomach and 100 mg·kg-1 uricase inhibitor intraperitoneally is the appropriate method of replicating continuing rat hyperuricemia model.

    Key words:Hyperuricemia;  Hypoxanthine;  Uricase inhibitor;  Animal model

    本实验室曾使用次黄嘌呤和尿酸酶抑制剂复制小鼠和大鼠急性高尿酸血症模型,对尿酸酶抑制剂在造模中的给药途径、配制的溶剂等分别进行了筛选[1~3]。本实验拟通过调整尿酸酶抑制剂的使用剂量及给予次数观察对受试动物血清尿酸水平的影响,为进一步复制持续性大鼠高尿酸血症模型提供参考。

    1  材料与仪器

    1.1    动物  SD雄性大鼠,(200±20)g,由南京中医药大学实验动物中心提供,实验动物饲养许可证号:SYXK(苏)2002-0002。

    1.2    试剂与材料尿酸酶抑制剂(Uricase Inhibitor,UI),Sigma公司,批号:S27869-095。次黄嘌呤(Hypoxanthine,HX),南京鼎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批号:20031101,20050913。尿酸(UA)试剂盒, 上海复星长征医学科学有限公司,批号:D051221。液体石蜡,上海凌锋化学试剂有限公司,批号:040211。羊毛脂, 江苏永华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批号:021126。

    1.3  仪器日立-7020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日立仪器(苏州)有限公司。 2    方法与结果

    2.1  单次给予HX和不同剂量UI对大鼠血清尿酸的影响将大鼠随机分为4组,即空白对照组、模型Ⅰ~Ⅲ组,每组8只,按照表1,灌胃给予相同剂量的HX(3%可溶性淀粉配制),体积为2 ml/kg,皮下注射不同剂量的UI(溶剂:羊毛脂与石蜡油按质量比为3:2在70℃下混合而成),体积为0.5 ml/kg。各组分别于造模后3,9,12,24 h取血,置37℃水浴温浴20 min,3 500 r/min离心10 min,取血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测定血清UA,结果见表1。表1  单次给予HX和不同剂量UI对大鼠血清尿酸的影响与空白对照组比较,*P<0.05,**P<0.01;与相同HX剂量,UI剂量为25mg·kg-1组比较,▲P<0.05,▲▲P<0.01;n=8

    结果表明,造模后3h,各组血清尿酸值明显升高,与空白对照组比较,有显著性差异(P<0.01)。但是,当UI剂量为25 mg·kg-1时,血清尿酸在3 h后降至正常水平,UI为50 mg·kg-1和100 mg·kg-1组的血清尿酸值仍高于空白对照组(P<0.05,P<0.01),并且随着UI剂量的增加作用增强,具有明显的量效关系。当给予100 mg·kg-1的UI,500 mg·kg-1的HX后,可使受试动物血清尿酸水平持续升高达12 h。但造模后24 h,各组大鼠血清尿酸均降低至正常水平,甚至低于空白对照组(P<0.05)。

    比较相同剂量的HX,不同剂量的UI,可见随UI剂量增加,大鼠血清尿酸升高的水平也相应增加,具有明显的量效关系。

    2.2    连续给予HX和不同剂量UI对大鼠血清尿酸的影响将大鼠随机分为4组,即对照组、模型Ⅰ组~Ⅲ组,每组8只。每天给模型Ⅰ,Ⅱ,Ⅲ组灌胃给予HX(3%可溶性淀粉配制),体积为2 ml/kg,同时皮下注射UI(溶剂:羊毛脂与石蜡按质量比为3∶2在70℃下混合而成),体积为0.5 ml/kg,12 h后,模型Ⅰ,Ⅱ,Ⅲ组再次灌胃给予HX,模型Ⅱ组同时再次皮下注射UI。剂量见表2。对照组灌胃给予等体积可溶性淀粉,皮下注射等体积羊毛脂-石蜡油溶剂,连续5 d。各组分别于开始实验的第24,72,120 h取血,置37℃水浴温浴20 min,3 500 r/min离心10 min,取血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测定测血UA值。结果见表2。表2  连续给予次黄嘌呤和不同剂量UI对大鼠血清尿酸的影响与空白对照组比较,*P<0.05,**P<0.01

    在单次注射不同剂量UI观察对大鼠血清尿酸影响的实验中,可见一次注射造模,在大鼠血清尿酸升高12 h后基本降至正常水平。本实验各组均采取每天间隔12 h灌服HX500 mg·kg-1,其中模型Ⅰ组每天与第1次灌服HX的同时皮下注射UI 100 mg·kg-1,连续造模5 d后,仅在第120小时可见大鼠血清尿酸值高于对照组(P<0.01),血清尿酸升高的水平远不及模型Ⅱ,Ⅲ组。若每日皮下注射UI的剂量增加一倍为200 mg·kg-1一次给予(模型Ⅲ组),或每次皮下注射UI的剂量为100 mg·kg-1每日间隔12 h皮下注射1次(模型Ⅱ组),则可使大鼠高尿酸水平维持24 h以上,第24,72,120 h血尿酸值显著高于对照组(P<0.01)。可见UI一日总量为200 mg·kg-1不变,分别采用一次性给予或间隔12 h分两次给予,动物血清尿酸值均可显著升高,并且升高的水平相当,无统计学差异(P>0.05)。因此UI可以每日一次给予200 mg·kg-1,以简化造模程序,减少多次给药造模对动物的损伤。因此,这是复制持续性大鼠高尿酸血症模型的适当组合。

    3  讨论

    课题组曾单独使用次黄嘌呤或尿酸酶抑制剂,均难以使受试动物血清尿酸水平明显升高。为此,采用次黄嘌呤和尿酸酶抑制剂联合使用的造模方法,以尿酸酶抑制剂阻断受试动物体内尿酸的降解,给予次黄嘌呤以增加尿酸的来路,建立一种类似人体嘌呤代谢的环境,使大鼠尿酸水平明显升高,复制动物高尿酸血症的模型。

    本实验单次给予次黄嘌呤和不同剂量尿酸酶抑制剂复制大鼠高尿酸血症模型,结果显示,采用HX 500 mg·kg-1,UI 100 mg·kg-1组合,一次性给药,高尿酸水平仅可持续12 h左右。该模型由于高尿酸水平持续时间较短,因此仅可用于抗高尿酸血症或痛风类药物的筛选实验。若能使该模型中血清尿酸水平维持在较高水平,则可观察药物对高尿酸血症或痛风的治疗作用,并对药物的相关机理进行探讨。故在该剂量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调整次黄嘌呤的给药次数,采取每日间隔12 h分别补充HX 500 mg·kg-1,将尿酸酶抑制剂采取每日一次给予UI 200 mg·kg-1的方法,一次给药,即可使动物高尿酸水平维持24h左右,如连续造模给药,则可使血清尿酸水平持续升高并保持在饱和浓度以上。

    因此,每次灌胃给予次黄嘌呤500 mg·kg-1,2次/d,同时皮下注射尿酸酶抑制剂100 mg·kg-1,连续给予,是复制持续性大鼠高尿酸血症模型的适当组合。

【参考文献】
  [1] 徐 立,时 乐.小鼠代谢性高尿酸血症模型的复制方法初探[J].中国比较医学杂志,2006,16(1):1.

[2] 徐 立,时 乐,仲文欣.尿酸酶抑制剂在大鼠急性高尿酸血症模型复制中的应用[J].中国比较医学杂志,2007,17(3):142.

[3] 徐 立,时 乐,赵 芳,等.大鼠急性高尿酸血症模型的复制方法初探[J].中国药理学通报,2007,23(7):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