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商业银行的内涵看国有商业银行改革(2)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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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出路

首先, 加强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内部治理,主要从产权制度变革、法人治理结构变革和完善内控机制降低经营风险的角度来进行。具体表现为:



第一,产权制度变革。我国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其核心在于实行产权主体的多元化。通过产权制度创新,引进战略投资者逐步完善商业银行股权结构。在确保国有控股的前提下,通过公开招募法人股、有条件吸收个人和引导国际先进的外资银行参股,建立国有商业银行多元化、社会化的股权结构。较好地实现企业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妥善解决企业所有者、经营者与其他利益关联者之间的责、权、利关系,使所有出资者收益共享、风险共担,从而形成了一定刚性约束的资本经营机制,加快完善我国商业银行法人治理结构。政府部门应该通过制定《金融特别安全法案》等立法形式参与商业银行的治理,而不是以银行的“绝对大股东”或“惟一股东”的身份来干涉银行的人事任免、日常决策等治理问题。第二,建立适当的制衡机制。公司治理的基本特征是构建激励约束机制,其核心任务是要降低代理人(行长及其他管理人员)的代理成本,提高代理效率,防止“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出现。为此,商业银行必须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之间的分权制衡机制与相互合作机制,使银行决策层个人利益与银行长期利益不一致导致的委托—代理关系问题和内部人控制现象造成的过高代理成本得到有效的控制,增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合规性和科学性,更大程度上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第三,降低经营风险。国有商业银行要建立一套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董事会、风险管理部门、各业务部门、审计等部门分别对风险负有明确的职责,即清楚界定银行各内部所有职能部门和各岗位被授予对于风险的限额和定义。为此风险管理部门必须独立于产生风险的各业务部门和交易领域,在涉及的每一业务部门中任命相应的风险经理,作为内部治理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将每日的风险信息及时准确向风险管理部门报告,使风险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保持密切有效联系;同时建立清晰的风险报告路线,除了纵向层级之间的报告,还应包括横向之间的交流,实现信息共享,可以建立一套具体的风险报告模式,规范风险报告的格式和传递路径,使风险政策得到贯彻,营造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
其次,加强商业银行的外部环境治理,主要包括来自股票市场的约束。针对上市银行而言,股东发现银行的盈利状况恶化,或者银行从事了太多的高风险业务,不利于银行长期盈利水平的提高,股东就会在二级市场上抛售银行的股票来迫使银行改善治理状况。具体表现为:
第一,来自存款人的治理。一旦存款人知晓银行的高风险性,或者其他各种可能损害银行经营状况的传言,存款人就会提取存款,严重的会引起挤兑,直接导致银行破产倒闭。第二,来自贷款人的治理。如果一家银行的风险性很高,优质贷款客户就会远离这家银行。贷款人之所以能够对银行实施一定的约束,主要是因为贷款人关心的并不只是资金的可获得性,还包括与贷款相关的其他服务,如咨询服务、贷款出现问题时的重组服务等等。第三,来自银行同业的治理。同业市场有可能向一家高风险的银行关闭,使它再无法从市场拆人资金,在出现流动性困难时,就难以得到有效的化解。第四,来自金融市场的治理。如果银行的风险上升,银行在金融市场债券市场和票据市场上发行债券或商业票据时,一方面可能需要提高利率,从而加大筹资成本,另一方面可能根本销售不出去。第五,来自外部经理市场的约束。如果银行的董事或经理不能胜任其职务,必将被来自经理市场的优秀人才所“驱逐”。
这些外部治理机制的存在使得银行在督促银行董事改善企业治理和经理提高公司绩效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如果其一旦付诸实施(比如,大量储户同时提款),由于银行业的行业特殊性,势必对一国的金融稳定性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到整个经济体系的稳定。

参考文献:
1.戴国强.商业银行经营学 [M].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2.黄铁军.中国国有商业银行运行机制研究 [M].中国金融出版社,1998
3.李文华.商业银行制度论 [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