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外包模式:风险与控制(2)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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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机构对外包合作伙伴的风险控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完全竞争控制。金融机构的外包业务通常是普通的非核心业务。对于大多数金融机构来说,可以通过完全竞争的方式规避风险。(2)合约控制。金融机构可通过合约的方式来规定自己和外包合作伙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的质量标准,外包的执行程序,款项的支付,知识产权的规定,后续合同的续延等。采取合约控制时,应该对所关注的问题规定得越详细越好,避免含混不清给外包的合作制造麻烦。(3)技术管理输出控制。为避免出现道德风险,金融机构可对相关的技术申请专利予以保护,对于某些外包所需要的技术可采取黑箱的方式提供给合作伙伴。同时金融机构可以参与到外包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中,通过现场管理,可及时大量地了解到外包业务的准确信息,从而为防范风险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因时滞或信息失真而导致损失。(4)激励机制控制。金融机构可通过价格激励、订单激励、商誉激励、信息激励、淘汰激励、组织激励、新产品/新技术的共同开发等方式,促使合作伙伴提高服务质量控制水平、降低成本和提高服务质量等,调动合作伙伴的积极性,消除由于信息不对称或败德行为所造成的风险,实现双赢的局面。(5)股权控制。为避免对外包合作伙伴失去控制,金融机构可适当地购买合作伙伴的股份,或者相互持股,信息共享,加强沟通,增加双方的信任度。

  3. 有效、规范的金融服务外包市场监管。为了规范金融机构的外包行为,规避与控制风险,对金融外包市场的有效监管也是控制风险的主要手段之一。作为金融服务外包的监管机构,如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应细化对被监管方的要求,做好外包的外部监管。如要求被监管机构应当保证其外包安排不会减弱其对顾客和监管者履行义务的能力,也不会妨碍监管者的有效监管;外包关系应当为书面合同所规范,该合同应当清楚地规定外包安排的所有实质内容,包括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及期待等;被监管机构及其服务供应商应当建立并维持应急计划,包括突发性灾难的补救计划。监管者在评价被监管机构时应当将其外包业务作为其整体业务不可少的一部分。
  同时,无论是监管机构还是被监管机构都应当建立全面的外包风险监控程序来记录外包活动及其与服务供应商的关系。在建立外包风险管理计划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外包业务的范围和重要性;被监管机构的管理能力;对外包风险的监督和控制;服务供应商控制潜在经营风险的能力。明确外包业务的重要性和建立风险管理计划时应当考虑,服务供应商不能按约履行时对金融机构可能产生的财务、声誉以及经营等方面的影响;服务供应商违约对发包方的顾客和同行可能造成的潜在损失;服务外包对金融机构遵守监管法规及其变化的影响等。概言之,全面的外包风险管理程序应当是对外包的所有相关方面进行监控,这些将为金融机构服务外包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监管条件,使金融机构服务外包实现互利共赢的目的。
  
  四、 结论
  
  经济全球化已使金融机构离不开外包,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金融机构服务外包尚处在探索和起步阶段,要走的路还很长,特别是对风险的控制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值得做进一步深入的研究。
  
  参考文献:
  1.朱艳燕.项目外包中国企业分羹几何.中华工商时报,2003-07-11.
  2.徐姝.西方业务外包研究成果评介.外国经济与管理,2003,12(25):13-17.
  3.吕丽卫.谈业务外包中的风险管理.现代管理科学,2003,(2):6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