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有效、规范的金融服务外包市场监管。为了规范金融机构的外包行为,规避与控制风险,对金融外包市场的有效监管也是控制风险的主要手段之一。作为金融服务外包的监管机构,如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应细化对被监管方的要求,做好外包的外部监管。如要求被监管机构应当保证其外包安排不会减弱其对顾客和监管者履行义务的能力,也不会妨碍监管者的有效监管;外包关系应当为书面合同所规范,该合同应当清楚地规定外包安排的所有实质内容,包括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及期待等;被监管机构及其服务供应商应当建立并维持应急计划,包括突发性灾难的补救计划。监管者在评价被监管机构时应当将其外包业务作为其整体业务不可少的一部分。
同时,无论是监管机构还是被监管机构都应当建立全面的外包风险监控程序来记录外包活动及其与服务供应商的关系。在建立外包风险管理计划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外包业务的范围和重要性;被监管机构的管理能力;对外包风险的监督和控制;服务供应商控制潜在经营风险的能力。明确外包业务的重要性和建立风险管理计划时应当考虑,服务供应商不能按约履行时对金融机构可能产生的财务、声誉以及经营等方面的影响;服务供应商违约对发包方的顾客和同行可能造成的潜在损失;服务外包对金融机构遵守监管法规及其变化的影响等。概言之,全面的外包风险管理程序应当是对外包的所有相关方面进行监控,这些将为金融机构服务外包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监管条件,使金融机构服务外包实现互利共赢的目的。
四、 结论
经济全球化已使金融机构离不开外包,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金融机构服务外包尚处在探索和起步阶段,要走的路还很长,特别是对风险的控制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值得做进一步深入的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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