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政策性金融国际比较研究(2)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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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分设了进出口银行和进出口担保与保险公司,属于前者。但是进出口银行的业务主要以出口信贷为主,其中又偏重于卖方信贷,担保与保险公司的业务主要是短期险。一些国际上常见的业务种类,如项目融资、海外投资保险、信贷和投资保证保函等业务基本没有开展。虽然近年来我国的进出口贸易总额居世界前几位,这个总额中获得出口信贷支持的却只占3%左右,办理出口信用保险的还不足1%。这样的状况远不能实现国家的贸易政策,更别说机构自身的发展壮大了。
  (二)经营范围比较。政策性金融机构是否只能从事政策性业务,如果这样,又该如何让该机构发展壮大,一直是理论界的议题。纵观世界各国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经营范围的确定各有不同,并且不断进行着各种金融创新,确实值得我国借鉴。
  1.政策性和商业性业务兼营。一般来说,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就是贯彻国家的国际贸易政策,开展政策性范围内的业务。但是在发达国家,由于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不断完善,它们也开始从事商业性金融范围的业务。加拿大出口发展公司在这方面开创了先河,它开设了“加拿大帐户”和本公司帐户,其中“加拿大帐户”专门经营符合加拿大国家利益的项目,本公司帐户则可以经营其他商业性业务。两个帐户的交易谈判、经营和管理过程都是一样的,只是“加拿大帐户”的风险由国家承担,而本公司帐户的风险由加拿大出口发展公司自身承担。除此之外,英国、德国、捷克等国家的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也实行分帐户管理。
  2.政策性和商业性业务严格分离。有的国家从法律上严格限制政策性金融机构经营商业性业务。政策性金融机构只能为国家政策服务,不能以商业盈利为目的,或者只以保本微利为目的。这样做,是为了防止这类金融机构利用政府的风险补偿,去填补其在商业性融资活动中的亏损。这样虽不利于该机构的自身积累和发展壮大,但是如果没有完善的法律基础和机构设置,急于放开这类机构的业务范围只会带来能多的弊端。
  我国的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不能兼营商业性业务,这是因为它们本来就脱胎于商业性银行,是专门服务于国家贸易政策的。由于十多年的经营都不见起色,而同时其他国家的同类机构又呈现出向商业性业务开放的强烈倾向,容易让我国的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甚至是理论界迷失方向。我们一定要认识自身的不足,找到的差距,制定并完善相关法律后再走下一步。
  
  (三)发展战略比较。
  1.发达国家的发展战略。发达国家经济的适应性和稳定性非常高,对国际经济发展趋势可谓高瞻远瞩,它们的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发展目标一般都不会仅局限于本国,而是具有国际性和扩张性的特点,可以反映整个国家对外的整体战略。
  2.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战略。20世纪90年代以来,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实行了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战略,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对这种国家的战略意义自然非常重大。一般说来,发展中国家基本是从完善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职能出发,为本国的国际贸易提供更为有力的支持,从而使对外贸易成为其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
  3.转型国家的发展战略。转型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有差距,而制定制度的起点也有别于发展中国家。它们在制定进出口政策性金融发展战略时,主要从完善进出口政策性金融体系和提供更好的服务两方面入手。其发展战略与本国经济转型的总体目标一致,尽量减少政府参与,同时不断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以期尽早融入国际社会。
  
  三、结论
  
  进出口政策性金融走过了近一百年的发展道路,在促进本国对外贸易发展、调整对外贸易商品结构、更好实现国家对外贸易政策等方面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它具有一般贸易政策工具所不具备的扩张性和开放性的特点,也具有一般政府干预手段所不具备的易操作和低成本的特点,体现了国家干预经济的新潮流,也展现了金融发展理论的新动向。各国纷纷将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放在了重要的战略高度,也促进了政策性金融的不断创新和发展。就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是参与国际经济竞争的有力工具,是世界各国积极运用的并且不断发展的工具;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有其自身的发展逻辑,不能生搬硬套,必须制定符合国情的国际环境的阶段性制度;进出口政策性金融可以象商业性金融一样,从职能上、制度上、机制上、业务上不断创新。总有一天,进出口政策性金融可以走出一条具有特色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