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与金融业全面开放相适应的金融监管体制(2)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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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中央银行负责金融宏观运行的稳定,但不具体负责对金融机构的监管,例如英国日本等英国政府在1997年提出了改革金融监管体系的方案,成立新的“金融服务监管局”(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FSA)它是在原来已有的9个金融服务业监管机构的基础上合并而成,使之成为集银行证券保险三大监管责任于一身的一元化金融监管机构英格兰银行主要负责执行货币政策和保证金融市场稳定这种模式有以下优势:获得规模效益,降低监管成本;统一监管能迅速适应新的金融业务;监管者的责任认定非常明确但这种监管模式也存在着缺乏竞争,易导致官僚主义等缺陷
  
  三改革金融监管体制:我们应有的判断和选择
  
  2006年以后,中国金融业即将进入全面开放时代,这不仅需要进行法律法规和制度梳理,也需要进行体制改革和矫正,其中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是十分必要的
  
  (一)改革的主要原因
  之所以我们提出要改革金融监管体制,主要是缘于以下考虑:一是金融综合化经营已成发
  展大势,对分业监管体制提出了直接的挑战,如不进行改革,极易出现监管真空和脱节;二是金融全面开放时代的到来,国外金融机构一般都为综合化经营,不仅挑战我国金融业经营体制,而且也对金融监管体制进行挑战;三是中央银行与银行监管机构之间的不协调不和谐监管给银行业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特别是可能存在监管部门请客中央银行买单的道德风险;四是金融监管机构之间协调困难,尤其是到了地方后协调更加困难,牵头部门都找不到,人民银行又实行大区行体制;五是金融监管机构之间力量失衡,尤其是保险监管机构明显与市场发展不协调;六是谁对金融行业发展对金融秩序负责不明确,责任不落实,既易造成铁路警察各管一段,也易造成无人负责,相互推诿
  
  (二)改革的选择起点
  从近年来的实际情况看,中国的金融体制改革从选择的逻辑起点到思维视野,往往以国外为参照,尤其以美国为代表我们认为,中国正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要正式加入世贸组织,学习借鉴市场经济的先进理念和有关做法,这是十分必要的,它可以帮我们开阔思路吸取营养少走弯路争取效率作为一种启迪,作为一种理念,作为一面镜子是必要的,然而,无论是美国还是英国法国,国情不一样,体制不相同,制度也不一致,宏观上要照搬照抄既不现实,也不需要中国需要加快法制化进程,依法办事,更需要一定的人明确对一定的事负责,实行有效问责制;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地域经济广阔且发展不平衡的国家,经济和行政管理必须与之相适应;中国的宏观政治政党体制和微观的经营体制,对于监管体制也有重要的影响乃至决定意义因此,必须从实际出发,从中国国情考虑进行自我选择

(三)改革的基本原则
  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已几经改革和变迁,每一次改革都以分为主,因而是皆大欢喜新一轮改革必须立足于新的经济金融基础,具体来说,要掌握以下原则:
  一是与宏观金融调控体制相协调原则,从而有利于更好地调节经济金融运行,促进区域和全国金融稳定二是与行政管理层级相适应原则,因为金融监管本身就具行政管理性质,金融社会化,许多问题与其他综合经济和体制部门相联系,对等一致有利于协调三是与金融业经营体制和模式相对等原则,如果分业经营体制则可以分业监管,如果混业经营已成趋势和必然,则必须建立综合监管体制四是与全面开放时代相适应原则,我国已加入WTO,全面开放时代即将到来,金融监管体制必须与此相适应,体现国际接轨和中国特色的统一与协调五是在技术方法上认真学习,在监管有效性上努力吸收借鉴,争取有明显成效
  
  (四)改革的总体思路
  1.高层合并,组建中国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为正部级单位,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原有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作为部委所属国家局行使职能
  2.中国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中国人民银行合署办公,即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全面统一行使金融调控和监督管理职能,相应改革人民银行大区分行体制,恢复人民银行省分行
  3.建立中国金融综合监管局,亦为部委所属国家局,承担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维持金融秩序和金融稳定等方面的工作
  4.按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模式建立金融监管部门纵横运行体制,即在省(市)地(市),均实行条块结合内部统一运行的体制
  5.明确金融监管委员会所有部门的行政机关性质,改革不合理不恰当的事业单位性质及待遇,严格干部队伍建立和行为规范考核,实施预算,拨款制度,改革不合理不恰当的收费制度
  6.实行机关服务后勤服务金融各业中介机构自律机构等统一管理和办公制度,有利于节约人力物力和财力,降低监管成本
  7.机构统一设置县(市)级,名称统一为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和金融监管××县(市)支局,有利于维护金融监管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8.按精简效能原则改革监管部门内部机构设置,从而更好地提高监管效率,为监管对象服务


  以上是改革的第一套思路,或者说最优选择,如果考虑中央银行作为最后贷款人职能,货币发行人职能必须与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分开,也可考虑第二套思路,即:
  1.中国人民银行总体保持不变,恢复省分行建制相应建立总行分行中心支行支行四级建制
  2.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合并,组建中国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金融监管局),全面行使金融业监督管理职责,分支机构延伸至县(市)从而有利于实现业务监管风险监管的统一,把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结合起来,既可以防止出现监管真空,也可防止重复,有利于适应入世后金融业综合经营的要求
  3.中国人民银行行领导与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领导交叉任职,便于沟通和协调
  
  (五)改革的预期成效
  无论采用哪一套思路进行改革,其成效是可以预计的
  1.适应中国加入WTO后形势发展的需要,立足于全面有效地实施金融监管,防止重复脱节和交叉矛盾,有利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2.能够做到事有人管,人有事做,从而减少管理环节,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监管效率
  3.较好地梳理了中国人民银行自身的体制及其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关系,从而也有利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更好地发展金融和协调金融运行
  
  (六)改革的关系协调
  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后,它为提高金融监管效率,促进金融稳定必然产生积极而有益的影响,但真正要使监管有效,必须注重理念创新,从这一意义上说,下列问题值得重视
  1.手段和目的的关系必须处理好监管与发展的关系,也就是金融秩序与金融效率的关系,必须树立发展第一效率优先理念
  2.监管与创新的关系监管部门要采取引导的态度而不是抑制的态度,监管必须建立在创新的基础上,鼓励自下而上的创新,只规定不能做的事项,而不是规定能做的事项
  3.外部监管与内部控制的关系内部控制机构自我约束行业自律是监管的基础,必须通过督促机构自我约束来推进监管,必须通过行业自律来促进有效监管
  4.政府监管与市场约束的关系千万不能简单地用监管部门的工作替代市场约束,要积极推动市场约束机制建设
  5.监管与开放的关系在国际化大潮中,任何一国金融都必须对外开放,闭关锁国的政策不再具有实施条件,只有通过有效监管加速对外开放步伐,也即开放式监管
  6.监管与指导的关系监管部门的任务就是监督管理,不要过分自恃高明,对监管对象过多指手画脚,甚至强行要求
  7.改革与稳定的关系,体制改革必须服从工作,做好工作,履行好职责是首要的,必须防止出现体制变动中曾经出现的负效应发生
  8.内与外的关系,中国金融业全面开放后,中资机构外资机构国内机构和投资者,境外机构和投资人,将共同执行国民待遇,我们在政策表述服务窗口等方面均应注意统一和协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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