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创新中的会计制度研究(2)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9-04
/ 2
 (二)正确处理金融会计制度创新中的协调性问题
  1. 金融业系统内会计制度与金融业统一会计制度的协调。金融业统一会计制度的修订应经过充分酝酿论证,保证其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尽量减少金融业各系统内部的补充制度。从务实的角度确定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完善内容,既要适应金融业务的需要又要有一定的前瞻性,既要突出重点又要注意基本的技术层面,既要考虑中国经济环境又要体现国际惯例,保证金融业统一会计制度在各系统内的适用性,以及各系统切实按统一会计制度从事会计工作。这样,一则可以使各系统有权威性的参照依据,二则可以保证各系统会计信息与平时账务处理的一致性,便于企业管理者和投资者披露真实全面的会计信息。
  2. 金融业会计制度的国际协调。资本市场是市场体系的核心,资本市场全球化已经成为不可否认的事实。公平和效率是发展和完善资本市场的基本准则,资本市场的顺利运作和健康发展有赖于会计及其信息披露的质量。目前,会计的国际协调得到了大多数国家及有关国际性组织的支持,成为各国政府增强本国资本市场的融资能力、跨国上市和发行证券的公司企业降低国际资本市场筹资成本和提高筹资效率的重要途径。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透明、可比和充分披露成为各国政府、财务信息提供者、财务信息使用者和有关国际性组织的一致性要求。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其程序和会计方法具有可通用性,各国在同类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方面差异并不大,其国际协调存在现实性。
  
  (三)建立稳定性与应变性相结合的机制
  会计制度作为一种会计规范,一方面要求保持稳定性,另一方面由于新的经营方式、新的金融业务不断涌现,会计制度也必须及时修订与完善。建立稳定性与应变性相结合的机制,有效防止由于会计制度的滞后影响金融业务的发展或导致金融会计信息的失真或混乱,是金融会计制度改革的前提和关键。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交易成本理论,会计制度的本质是节约交易成本。会计制度具有浓缩的特征,是内生性的“共有信念”,所有的交易主体从这些浓缩的信息中受益。这种“共有信念”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之上,当随机变量因素作用过大以至于动摇了信任基础的时候,就容易出现大的偏离,产生“诚信危机”。为了防止陷入危机的恶性均衡,会计制度要通过纠错机制进行“补漏”,这既是制度完善的要求,也是制度演进的动力。按照演进博弈论,会计制度是在反复博弈中形成的渐进稳定动态均衡,即“进化均衡”,规则决策与“混合策略决策”相对应。这表明,正是随机因素的累积,而不是纯粹的竞争本身,确保了有效结果的长期稳定性。这一多重进化均衡,决定会计制度必然随着形势的发展而发展。在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条件下,随机因素不断增加,会计制度的动态博弈过程比以往任何时候更为明显。知识经济为合同的可实施性在技术上提供了保障,这就使得一些原本不可能的制度创新成为可能。可以预见,由技术创新带来的成本—收益相对变化必然会带来会计制度的创新,催生新的运行机制,成为与知识经济博弈的演进动力。
  
  三、积极应对新金融工具挑战的对策措施
  
  从当前中国金融发展的现实看,需要特别关注解决新金融工具的会计问题。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做法,应对新金融工具对传统会计的挑战,需要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
  1. 对会计原则进行重大调整。考虑到会计所确认和计量的业务特点,采取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办法,确立适宜的会计原则。对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的会计确认和计量,仍应坚持现行的一系列会计原则,以确保这类会计信息的质量;对新金融工具业务的确认和计量,借鉴国际通行的做法,采用与传统会计相区别的原则,更加强调和注重相关性原则和重要性原则。对新金融工具的会计计价,应调整传统会计坚持的历史成本原则,针对该类业务风险大、不确定因素多等特点,确立并坚持公允价值原则,并形成根据市场进行适度调整的机制,着力提高信息的相关性。
  2. 采用多重化的计价基础。传统会计采用历史成本作为计价基础,具有客观性、精确性等优点,应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根据新金融工具不存在历史成本的情况,其会计计价最可行的办法是按公允价值进行计价。从国外经验看,不论是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的计价,还是在新金融工具契约生效后的财务报表日对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计价,均可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价。这样,会计的计价基础就不再是单一的历史成本,而至少是以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并存的双重计价基础,不同的会计计价基础适应着不同的经济业务的计价要求,更符合金融发展的客观实际。需要强调的是,理论界有人主张按持有目的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并分别以不同的计价标准来计价。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在实务操作中难以实现。金融工具分类本身就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金融工具创新更是源源不断,尤其是对合成金融工具的归类计价难度很大。
 3. 对会计报表进行动态化改造。适应新金融工具信息披露的要求,比较可行的方法是在传统会计报表体系的基础上进行系统化的改造。对资产和负债,不仅按流动性分类,还按金融资产和负债和非金融资产和负债分类;对非金融资产和负债可沿袭现行做法,即按流动性大小顺序排列;对金融资产和负债则可按风险程度大小顺序排列,以更好地适应人们对风险往往特别关注的要求。进一步改造表外附注,使属于表外项目的一些新金融工具得以充分披露。对于报表改造后仍无法披露的重要信息,可考虑增设一些诸如“金融头寸”表等报表。根据国外经验,新金融工具揭示的项目内容至少应包括两点:一是面值或合约金额,如果两者均无,则应当揭示名义金额;二是金融工具的性质及条件,其至少应当包括衍生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与市场风险、现金要求、金融工具的存续期间、金融工具的交易不履行合约时可能遭受的最大损失的金额和相关的会计政策。

  4. 重构财务会计要素。针对传统财务会计要素及一些基本概念不能涵盖新金融工具的问题,需要对财务会计要素及有关基本概念进行重构。具体而言,应把握好两个重点:资产不再限定为由过去的经济业务产生的能够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还应包括由现在契约约定的在未来可以直接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负债不再限定为由过去经济业务产生的、现在由企业承担的经济责任,还应包括由现在契约约定的、在未来需要由企业承担的经济责任。这样会计要素的概念将明显扩大。对涉及金融工具的资产和负债,即通常所讲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会计要素确立时应充分考虑其具有不确定性的突出特点,与一般的非金融资产和负债在概念上有所区别。会计要素重构后,资产和负债按其确定性理所当然就分为确定性资产、负债和不确定性资产、负债。国内外实践已经表明,能够揭示金融与非金融关系的资产负债会计报表,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对会计报表使用者更具有实际价值。
  
  [参考文献]
  
  [1]耿建新.衍生金融工具会计新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2]陈小悦.关于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问题[M].大连:东北财政大学出版社,2002.
  [3]常勋.财务会计四大难题[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5.
  [4]朱海林.金融工具会计论[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
  [5]许经长.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管理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8.
  [6]于晓瑞,等.新企业会计准则实务指南与讲解[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