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现象总是被人们贴上不同的标签,冠以不同的名称,归入不同种类。学术研究常常需要发现、揭示不同现象之间的本质区别,不少学者还善于在本质区别中寻找最本质的区别。但是,人们一般不会将
法学家茶座
2003年3期